日本的学制有几个等级

 

日本战后教育改革,建立了“六三三四制”的学校教育体制。《学校教育法》规定,“所谓学校,系指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大学、高等专门学校、盲人学校、聋哑学校、养护学校以及幼儿园。”

日本的学制分为学前教育幼稚园(3-5岁);义务教育小学校6年(6-12岁)、中学校3年(12-15岁);高等教育、高等学校(3年制);专修学校(1年以上)、高等职业技术专门校(1-2年制)、高等专门学校(5年制);

大学教育大学(4年制)、短期大学(2年制)、专门学校(1年以上)、大学院(2~4年制);专修学校/专门学校:服饰,家政,商业,工业,文科系等。

日本的学制每学年分为3个学期,第1学期(4-8月),第2学期(9-12月),第3学期(1-3月)。一般假期春假3月25日-4月8日,暑假7月21日-8月24日,寒假12月25日-1月8日各个学校开学的日子稍有差别,每年学校都会有固定的年历,把一年的安排都提前规划好。

学前教育

日本的学前教育机构有两种:一是幼儿园,属于学校教育制度的组成部分,招收3~6岁幼儿,由文部科学省领导;另一种是保育所,属于福利机构,招收从出生到6岁的幼儿,由厚生劳动省领导。

初等教育

日本实施初等教育的机构是单一的六年制小学,儿童满6周岁入学,12周岁毕业,属于义务教育阶段。新学年从4月份开学,多数小学采用三学期体制,三学期之间分别为暑假、寒假和春假。

日本小学的教育目的是适应儿童的导心发展,实施初等普通教育。小学的教育课程由各学科、道德和特别活动三部分组成。教学科目包括国语、社会、算数、理科、音乐、图工、家政、体育,文部科学省对这些科目都有详细具体的规定。

中等教育

日本的中等教育分初中和高中两个阶段,初中属于义务教育的完成阶段。

(1)初级中学。《学校教育法》规定,初中是在小学教育的基础上,适应学生的身心发展,实施中等普通教育。

教育内容由各学科课程、道德和特别活动构成。教学内容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包括国语、社会、数学、理科、音乐、美术、保健体育、技术与家庭等八门。

选修课的种类在第一学年主要是外语,第二学年为音乐、美术、保健体育、技术与家庭以及外语。第三学年除在必修的八门课程中选择外,还有外语等。

(2)高级中学。《学校教育法》规定:高中是在初中教育的基础上,以实施高级普通教育和专门教育为目的。高中学制三年,种类较多,通常按学科划分为普通、职业和综合二类,按授课方式分为全日制、定时制和函授制止三种形式。

高中教育内容同样由各学科、道德和特别活动构成,设必修课和选修课,实行学分制,毕业需要修满80学分。一般学科课程为国语、地理公民、数学、理科、保健体育、艺术、外语及家庭。为广适应科技和社会的变化,各科开设了与之有关的“课题研究”课,以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职业技术教育

在日本,进行职业技术教育的学校主要有初中、高中、“各种学校”、专修学校、高等专门学校和短期大学等。

此外,在日本职业技术教育中,企业内职工教育人有重要地位。所谓企业内职业技术教育,是指企业对其职工进行的从录用到退休为止的长期的教育训练。其内容除了专门的技术教育、技能训练外,还包括经营教育、提高办事能力的教育以及作为企业职工的品质教育等。

高等教育

日本的高等教育已经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结构。按照资金来源的不同可分为国立、公立和私立三大类,从学术水平上看,日本的高等教育是二级结构:

第一级结构是短期大学和高等专门学校。以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和培养实际生活能力为目的。

第二级结构是4年制大学;包括综合大学、多科大学和单科大学。

第三级结构是研究生院,包括设置在学部的研究科和研究生院大学,旨在“教授和研究学术理论及应用,深究其奥义和促进文化发展”。

日本大学的教学采取学科目制和讲座制两种形式。所谓学科目制就是按照必要的科目设置课程和安排教师上课;讲座制则是根据专业设置在同专业中开设一定的专业讲座,并根据讲座安排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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