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昭《女诫》

夫妇第二

【原文】

夫妇第二。夫妇之道,参配陰陽,通达神明,信天地之弘义,人伦之大节也。是以《礼》贵男女之际,《诗》着《关雎》之义。由斯言之,不可不重也。夫不贤,则无以御妇;妇不贤,则无以事夫。夫不御妇,则威仪废缺;妇不事夫,则义理堕阙。方斯二事,其用一也。察今之君子,徒知妻妇之不可不御,威仪之不可不整,故训其男,检以书传。殊不知夫主之不可不事,礼义之不可不存也。但教男而不教女,不亦蔽于彼此之数乎(数,道也,董仲舒春秋繁露:圣者法天,贤者法圣,此其大数也。得大数而治,失大数而乱,此治乱之分也)!《礼》,八岁始教之书,十五而至于学矣。独不可依此以为则哉!

【译文】

夫妇之间的道义,陰陽配合,感格神明,

是天地的大义、人生的大道。

所以《礼记》开篇就说出男女之别,

《诗经》首篇就列出《关雎》一诗。

夫妇之道,是人伦的最初一环,不可以不重视。

丈夫不贤明,就无法管束妻子,威仪就废失了;

妻子不贤淑,就无法敬奉丈夫,道义就废失了。

这两者均不可失。

观察现在的君子,也明白治家之道。

但只知道要管束妻妾,整肃自己的威仪,

所以用古书、经典、传记来教育子孙。

但重男轻女,不用古书经传中的道理教育女子,

女子自然也不知道事夫之道,不明白妇人之礼。

只教育男子而不教育女子,不也偏执不明吗?

《礼记》上说,男子自八岁起,便教他读书,

到十五岁就教他专志于成人 的学问。

能这样教育男子,为什么不能这样教育女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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