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省、直辖市、自治区名称的由来,说法不一,误解多多。有的地理书说四川得名因境内的四条河流而得名,有的书说山东省因泰山以东而得名……其实,我国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名称多数来自行政区划的演变。
河北:位置在黄河之北,但河北省的得名并不是因为这个。唐代这里大部分属河北道;宋设河北路,后分河北东路、河北西路;金分河北东路设大名府路;元属中书省;明设北平省,后废省,所有府和直隶州直属中央,称北直隶;清改直隶省;1928年民国改河北省,省名使用至今。因此,河北省得名源自唐代的河北道。
山西:位置在太行山之西,但得名不是直接出自太行山之西。唐代这里大部分属于河东道;宋设河东路;金分河东北路、河东南路;元设河东山西道;明置山西省,后改山西布政使司;清改山西省,省名至今未变。因此,山西得名出自元代的河东山西道。
内蒙古:蒙古各部以大戈壁沙漠为地理分界,分为两大部分,戈壁以北称外蒙古,戈壁以南称内蒙古。"内""外"是相对中国中心部分说的。
辽宁:这里以"辽"为地名,历史很悠久了,但作为省名的"辽宁"是后来才出现的。辽宁意为辽河流域永久安宁。唐属河北道;辽属东京、上京等道;金属东京、北京等路;元置辽阳行中书省;明为辽东都指挥使司;清设辽东将军,后改奉天将军,再改盛京将军,清末改奉天省;1929年改辽宁省,为辽宁得名的开始。
吉林:满语吉林乌拉意为沿江,吉林是吉林乌拉的简化。清设吉林将军,清末改吉林省。
黑龙江:以黑龙江城而得名。清初置黑龙江将军,清末改黑龙江省。
江苏:以江宁、苏州各取首字得名。1644年,清改南京为江南省。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分江南省为江苏、安徽两省。
安徽:以安庆、徽州取首字得名。清初属江南省,后分设安徽省,为安徽得名的开始。
浙江:境内最大的河流钱塘江又称浙江,因而得名。唐设江南东道浙东观察使和浙西观察使;宋置两浙路,南宋又分两浙东路和两浙西路,简称浙东路和浙西路;元属江浙等处行中书省;明置浙江布政使司;清改浙江省。
山东:金代在这里设置了山东东路、山东西路,这是山东得名的开始;元设山东东西道;明置山东省,后改山东布政使司;清改山东省。
河南:西汉即有河南郡,为河南得名的开始;唐大部分属都畿道和河南道;元属河南江北行中书省;明置河南省,后改河南布政使司;清改河南省。
湖南:唐属江南西道、山南东道和黔中道,后设湖南观察使,为湖南得名的开始;清分湖广省置湖南省。
湖北:宋设荆湖北路,简称湖北路,为湖北得名的开始;元属湖广行中书省;明属湖广省,后改为湖广布政使司;清分湖广省置湖北省。
广东:唐属岭南道;宋置广南东路,简称广东路,为广东得名的开始;元设海北广东道;明置广东省,后改广东布政使司;清改广东省。
广西:以广南西路简称得名。宋置广南西路,简称广西路,为广西得名的开始;元属湖广行中书省;明置广西省,后改广西布政使司;清改广西省;新中国成立初期设广西省,省会在南宁。1958年3月15日,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
福建:以福州、建州取首字得名。唐属江南东道,后设福建观察使,为福建得名的开始;宋置福建路;元设福建海右道;明置福建省,后改福建布政使司;清改福建省。
台湾:台湾一名由何而来,学术界尚难定论。一般认为,16世纪时台湾有"大员"之称,指台南一带,是当地高山族部落名译音。17世纪"大员"又被改写成台湾。荷兰侵略者在该地所筑的热兰遮城,称之台湾城。1662年郑成功驱逐荷兰侵略者收复全岛后,台湾大致指今台南市一带。清初建立台湾府,"台湾"一名才指整个岛屿。
海南:以海南岛得名。唐属岭南道;宋属广南西路;元为海北海南道宣慰司,是为海南得名的开始;明属广东省;清正式称琼崖为海南岛;新中国成立后,属广东省,1988置海南省。
江西:唐属江南西道,后设江西观察使,为江西得名的开始。宋置江南东、西二路,简称江西路;元设江西行中书省;明置江西省,后改江西布政使司;清改江西省。
云南:以在云岭之南得名。西汉时云岭之南有个云南县(今云南祥云县),后来云南成了省名。元置云南行省及云南诸路道;明置云南省,后改云南布政使司;清改云南省。
贵州:以贵山得名。唐为黔中道;宋属夔州路;元分属云南、四川、湖广三行中书省;明置贵州土司,是为贵州得名的开始,后置贵州布政使司;清改贵州省。
四川:唐大部属剑南道和山南东、西等道;宋设川峡路,后分设西川路和峡路,再分西川路为益州路和利州路,分峡西路为梓州路和夔州路,称川峡四路,简称四川,其间设四川制置使,为四川得名的开始;元置四川省和四川行省和西蜀四川道;明置四川省,后改四川布政使司;清改四川省。
陕西:以在陕原之西得名。宋初设陕西路,为陕西得名的开始,后分设永兴军路、陕西五路经略使;元设陕西行中书省和陕西汉中道;明置陕西省,后改陕西布政使司;清改陕西省。
甘肃:以甘州、肃州取首字得名。元初以甘州置甘肃行中书省,为甘肃得名的开始。
宁夏:元灭西夏,置宁夏府路属甘肃行省,宁夏取西夏安宁之意;明属陕西省,改宁夏路为宁夏卫;清改宁夏府,属甘肃省,并设宁夏将军;民国初设甘边宁夏护军使,后置宁夏省。新中国成立后撤销并入内蒙古自治区和甘肃省,1958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正式成立。
青海:以青海湖得名。清初为卫藏地,后分设西宁办事大臣,又称青海办事大臣,为青海得名的开始;民国初设青海办事长官,后属甘边宁海镇守使,之后建青海省。
西藏:唐宋为吐蕃;元属宣政院;明称乌思藏,设都司等;清初分卫(前藏)、藏(后藏)等四部,后正式定名为西藏,为西藏得名的开始;清设西藏办事大臣;1965年成立西藏自治区,区名至今未变。
新疆:以其为新辟疆土而称新疆。清统一后,新疆北部称回部,南部称准部,合称回疆,设伊犁将军,又以新归附的疆土称新疆;1884年设新疆省,是为新疆得名的开始。1955年10月1日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