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有光
吳、長洲二縣,在郡治所,分境而治。而郡西諸山,皆在吳縣。其最高者,穹窿、陽山、鄧尉、西脊、銅井;而靈巖,吳之故宮在焉,尚有西子之遺跡。若虎丘、劍池及天平、尚方、支硎,皆勝地也。而太湖汪洋三萬六千頃,七十二峰沈浸其間,則海內之奇觀矣!
余同年友魏君用晦為吳縣,未及三年,以高第召入為給事中。君之為縣,有惠愛,百姓扳留之不能得,而君亦不忍於其民,由是好事者繪吳山圖以為贈。
夫令之於民,誠重矣。令誠賢也,其地之山川草木亦被其澤而有榮也;令誠不賢也,其地之山川草木亦被其殃而有辱也。君於吳之山川,蓋增重矣。異時吾民將擇勝於巖巒之間,尸祝於浮屠、老子之宮也,固宜。而君則亦既去矣,何復惓惓於此山哉?昔蘇子瞻稱韓魏公去黃州四十餘年,而思之不忘,至以為思黃州詩,子瞻為黃人刻之於石。然後知賢者於其所至,不獨使其人之不忍忘而已,亦不能自忘於其人也!
君今去縣已三年矣!一日,與余同在內庭,出示此圖,展玩太息,因命余記之。噫!君之於吾吳,有情如此,如之何而使吾民能忘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