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携王生平简介

 

周携王(约前790年—前750年),《清华简·系年》作携惠王、惠王,姬姓,名余臣,一作余,西周末年及东周初年君主,周幽王之弟。

周幽王因宠爱褒姒,废王后申后及申后所生太子宜臼,废嫡立庶,改立宠妃褒姒为王后,褒姒之子伯服(疑为幽王庶长子)为太子,欲杀废太子宜臼保证伯服继位无忧。申后及废太子宜臼被迫出奔至申国。

前771年,周幽王出兵包围申国,让申后之父申侯交出废太子宜臼,申侯不从,联合缯国及犬戎与周幽王的军队对战,后犬戎于骊山下杀死周幽王及褒姒之子伯服,郑桓公姬友作为周幽王卿士,也死于此役中,其子继立,是为郑武公。之后,犬戎劫掠镐京尽取财物、俘获褒姒而去。

申侯、缯侯、许文公等立宜臼为周天子,以虢国为首的姬姓诸侯国立周幽王之弟余臣为携王。携王为虢公翰所立,虢国势力做大,引起姬姓大诸侯国国君晋文侯姬仇不满。公元前750年,晋文侯姬仇于虢地亲自击杀周携王,由此诸侯开始不朝周。晋文侯又联合郑武公、秦国国君一起护送周平王东迁,东周建立。周平王特颁《文侯之命》褒赞晋文侯姬仇。郑国国君、秦国国君均由于护送周平王东迁有功从子爵被提升为伯爵。

人物生平

周幽王死后,申侯、鲁(疑为曾的误写)侯与许文公拥立原太子宜臼即位,是为周平王,与此同时,虢公翰也在虢地拥立王子余臣(或余,周幽王之弟)为王,称携王。周王室出现了“二王并立”的局面。

史籍记载

《春秋左氏传·昭公二十六年》:“携王奸命,诸侯替之,而建王嗣,用迁郏鄏。”

《尚书·文侯之命》:王若曰:“父义和!丕显文、武,克慎明德,昭升于上,敷闻在下,惟时上帝集厥命于文王。亦惟先正克左右昭事厥辟,越小大谋猷罔不率从,肆先祖怀在位。呜呼!闵予小子嗣,造天丕愆。殄资泽于下民,侵戎我国家纯。即我御事,罔或耆寿俊在厥服,予则罔克。曰:‘惟祖惟父,其伊恤朕躬!’

呜呼!有绩予一人永绥在位。父义和!汝克绍乃显祖,汝肇刑文、武,用会绍乃辟,追孝于前文人。汝多修,扞我于艰,若汝,予嘉。”王曰:“父义和!其归视尔师,宁尔邦。用赉尔秬鬯一卣;彤弓一,彤矢百;卢弓一,卢矢百;马四匹。父往哉!柔远能迩,惠康小民,无荒宁,简恤尔都,用成尔显德。”

《春秋左传正义》孔颖达引《竹书纪年》:“先是,申侯、鲁侯、许文公立平王于申,以本太子,故称天王。幽王既死,而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于携。周二王并立。二十一年,携王为晋文公(当作文侯)所杀。以本非适,故称携王。”

《通鉴外纪》卷三引《竹书记年》:刘恕曰:《汲冢纪年》曰:“幽王死,申侯鲁侯许文公立平王于申,虢公翰立王子余,二王并立。”余为晋文侯所杀,是为携王。案:《左传》“携王奸命”。杜预曰:“携王谓伯服也”。古文作伯盘,皆与旧史不同。

人物争议

名号争议

前述《春秋左传正义》孔颖达引《竹书纪年》一则中有“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于携”。据此,“携”为地名。《古本竹书纪年辑证》引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二七云:“携,地名,未详所在。《新唐书》:《大衍历议》谓丰岐骊携皆鹑首之分,雍州之地,是携即西京地名矣。”说明携王之“携”与丰、岐、骊相连,很可能是镐京附近某地,携王所居当在丰镐周都旧地,即今陕西渭南。

然而,孔颖达所引又一则《竹书纪年》记载:“二十一年,携王为晋文侯所杀。以本非适(“嫡”之义),故称携王。”据此,携王之“携”又不似地名。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据《逸周书·谥法》“怠政外交曰携”,认为携非地名,而为谥法。童认为“谓之‘外交’,或携王为叔带之流,其立殆亦托庇于戎人”。童认为“携”乃复归统一之周室给余臣的恶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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