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最初指贵族或诸侯国之间作为“见面礼”的物品,也就相当于抵押品,为的是来加强交往的信用。后来,物品已不足为凭证,又出现了“以人为质”,诸侯国之间就以王子为质,来对双方关系来加以约束。
那时候国君基本都是一二十个儿子,既然是抵押就必须是贵重品才有价值,总不能随便拉个儿子出来。于是,做人质的不是太子,也是地位比较高的公子。
一般来说,太子或重要的公子去他国做人质有几个原因,一是两国结盟为表示缔结友好关系的诚意,互派人质。二是战败的一方纳质求和,主动认输。三是小国为求得大国保护,主动送公子为质,大国也会为了一时利益需要向别国送公子来做交换,像晋国、楚国这样的大国都曾派太子出外做过人质。
战国时期,诸侯间公子为质更加普遍,但是相互间信用越来越差,原来互为人质还会注重盟约守信,这时候更多的是利益的交换和争斗。由于战争频繁,公子想要上位也要有功勋荣誉的,相比于在战场上真刀真枪地拼杀,去别国做人质倒是性价比较高的手段了。于是比较有路子的人就会找一些风险较小的诸侯国去做人质,来谋取日后发达的资本。
秦国当人质最著名的就是子楚父子了,当时因为秦国多次攻打赵国,子楚(又名异人)在赵国做人质的日子不好过。吕不韦用一个商人的精明眼光发现这下淘到宝了,还把一个宠爱的女人赵姬送给了子楚。
终于在吕不韦的筹划下,子楚成为了秦王,并且和赵姬生了嬴政,就是后来一统六国的秦始皇。不过据说嬴政是吕不韦之子,而且吕不韦和赵姬此后还继续藕断丝连,使得这段轶事至今成为影视剧制作的热点。
做人质的公子也有混的差的,燕太子丹就因为在秦国过得不如意,没有得到秦王嬴政的礼遇而觉得受到羞辱,心怀怨恨找个机会逃回了国。后来在秦国横扫六国的军事压力之下,太子丹咽不下新仇旧恨这口气,想用“荆轲刺秦图穷匕见”的计策来实施斩首行动。不料刺杀失败,秦王加速攻燕,燕王迫于压力杀太子丹向秦王谢罪,只留下了“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歌。
春秋战国是一个社会秩序大变动的时期,周天子越来越不被诸侯放在眼里,甚至还出现了周平王与郑庄公交换质子的“丑闻”。
西周灭亡后,周平王在郑国、晋国等的庇护下东迁,周平王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但是心里又对他们的强势内心不服。有次暗地里想把郑庄公拿下,不料事情败露,反被郑庄公来兴师问罪。周平王不敢承认,说绝对没有这事,不信我们交换儿子为人质为证,相互友好不准反悔。
周平王这一心虚就糗大了,堂堂周天子的王子和诸侯的公子互为人质,显然是自贬身份,其他诸侯国看到了也更加不把周天子当回事了。
秦汉以后,国家一统,公子为质的性质和形式也发生了转变,成为中原政权和草原政权交往和融合进程的一部分。
汉初由于乱世初定,受到来自匈奴的威胁,不得已采取和亲的妥协政策,而等到国力强盛之际,汉朝大规模出击匈奴,经略西域,“献质子”成为西域各国向汉朝表示臣服的标志。
为此还设置了专门的机构和制度来规范质子的征取、迎送、管理、教育等,实际上具有一定的外交和边疆管控功能,此后质子管理制度在历代都有所延续,发挥着汉民族与周边诸族融合,促进民族文化交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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