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青海地区范围

 

清代的青海不包括今西宁、海东、黄南以及青海省边缘的部分地区。统辖青海地方的官员为西宁办事大臣,常驻西宁(属甘肃省)。青海大致以黄河为界,分为青海蒙古和玉树等四十族土司。黄河以北主要为蒙古人,有和硕特、辉特、绰罗斯(准噶尔)、土尔扈特、喀尔喀五大部落。

1725年(雍正三年),编青海蒙古为二十七旗,後增至二十九旗,由西宁办事大臣主持会盟。另有察汉诺门罕牧地,实际上单独为一喇嘛旗。1823年(道光三年),分黄河以北二十四旗为左、右翼二盟,每盟设正、副盟长各一人。

黄河以南主要为藏人,设有四十个土司,其中以玉树土司最大,故称玉树等四十族土司。土司以下有土千户、土百户。嘉庆、道光年间,藏人不断越过黄河向北迁徙,形成了环青海湖一带的环海八族。

青海省,简称“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西宁。位于中国西北内陆,青海界于北纬31°36′-39°19′,东经89°35′-103°04′之间,北部和东部同甘肃相接,西北部与新疆相邻,南部和西南部与西藏毗连,东南部与四川接壤,位于四大地理区划的西北地区。

青海省地势总体呈西高东低,南北高中部低的态势,西部海拔高峻,向东倾斜,呈梯型下降,东部地区为青藏高原向黄土高原过渡地带,地形复杂,地貌多样。青海省地貌复杂多样,五分之四以上的地区为高原,东部多山,西部为高原和盆地,兼具青藏高原、内陆干旱盆地和黄土高原三种地形地貌,属高原大陆性气候,地跨黄河、长江、澜沧江、黑河、大通河5大水系。

青海省总面积72万平方千米,辖2个地级市、6个自治州。截至2019年末,青海省常住人口607.82万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965.95亿元,人均生产总值48981元。

清代的青海分为两部份辖属:

1、西宁道属之西宁、大通、乐都、循化、巴燕、丹噶尔、贵德等地归甘肃布政司管理。

2、不包括今西宁、海东、黄南以及青海省边缘的部分地区归“总理青海蒙古番子事务大臣”管理。统辖青海地方的官员为西宁办事大臣,常驻西宁。

青海大致以黄河为界,分为青海蒙古和玉树等四十族土司:

黄河以北主要为蒙古人,有和硕特、辉特、绰罗斯(准噶尔)、土尔扈特、喀尔喀五大部落。1725年(雍正三年),编青海蒙古为二十七旗,後增至二十九旗,由西宁办事大臣主持会盟。另有察汉诺门罕牧地,实际上单独为一喇嘛旗。1823年(道光三年),分黄河以北二十四旗为左、右翼二盟,每盟设正、副盟长各一人。

黄河以南主要为藏人,设有四十个土司,其中以玉树土司最大,故称玉树等四十族土司。土司以下有土千户、土百户。

清前期青海地区文化成就的突出表现还在于撰成了多种地方志书。顺治十四年(1657年),苏铣纂成《西宁志》(又名《西镇志》),此为青海现存最早的地方志书,保留了明代到清初西宁地区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方面的第一手资料。特别是对兵防武备、中央王朝与地方的关系记叙尤为详备。

乾隆十二年(1747年),西宁道金事杨应据纂修成《西宁府新志》,全书合计40卷,共30万字。卷首附有府、县、厅及黄河等图10帧,是现存最完备的一部青海地方志书。方志学家评论“此志整严有法,而议论驰骤,高瞻远瞩,多经世之言”。被誉为明清陇右方志中的佳作。另外还有康熙后期编成的《碾伯所志》,较为简略。

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龚景瀚修纂的《循化志》在体例上又有新特点,即按语考辨较多,广征博引的考辨保留了大量史料,订正了旧志书的一些错误,被后世方志学家列为陇右方志中之良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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