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花灯是元宵节传统节日习俗,始于西汉,兴盛于隋唐。隋唐以后,历代灯火之风盛行,并沿袭传于后世。
元宵节是一年中灯火最旺的时节,可算得上是“火树银花不夜天”了。
传说正月十五,又是一年一度的闹花灯放烟火的高潮。所以,也把元宵节称为“灯节”,在山西的县城一级城廓甚至乡、镇中,这些居民集中地,繁华热闹区,在正月十五到来之前,满街挂满灯笼,到处花团锦簇,灯光摇曳,到正月十五晚上达到高潮。正月十五的“观灯”已经成为山西民间群众自发的活动。
在正月十五晚上,街头巷尾,红灯高挂,有宫灯、兽头灯、走马灯、花卉灯、鸟禽灯等等,吸引着观灯的群众。
正月十五闹花灯,在民间有很多有趣的传说:在很久以前,凶禽猛兽很多,四处伤害人,人们便组织起来打,有一只神鸟因为迷路而降落人间,意外地被不知情的猎人给射死了。天帝知道后十分震怒,便传旨,下令让天兵于正月十五日到人间放火,将人畜和财物通通烧光。天帝的女儿心地善良,不忍心让百姓无辜受难,便冒着生命危险,偷偷驾着祥云来到人间,把这件事告诉了人们。众人听后,吓得不知如何是好。当时,有个老人想出个法子:“在正月十四、十五、十六日这三天,每户人家在门前挂起红灯,燃放爆竹、烟火。天帝就会以为人们都被烧死了。”大家听了都点头称好,便分头准备。到了正月十五这一天晚上,天兵往凡界一看,发觉人间一片火光,以为是大火燃烧的火焰,就禀告天帝不用下凡放火了,天帝听后,心中大快。人们就这样保住了自己的生命和财产。为感激天帝之女的善心,为纪念这个事件,从此每年的正月十四、十五、十六这三天,家家户户都要张灯结彩,点烟火,放爆竹,来纪念这个日子。
花灯由于经济的繁荣,科学的发达,文化的进步,清徐地区的正月十五闹花灯的声势,在继承民族传统的基础上,规模宏大,花灯样式繁多,声、光、电现代化设备运用程度空前。从乡村到城市,每家每户每条大街小巷都是花灯荟萃,争奇斗艳。特别是县城正月十五的灯势更为壮观。从每家庭院到门口,从每栋楼房的阳台玻璃护窗到每个生活小区的门前都自行挂着节日的“福”字灯、“喜”字灯、“春”字灯、串串灯和塑料管的流水五彩灯等各种各样的灯。大街小巷、广场公园都用万盏彩灯编织于街市和雄伟壮观的每座建筑物上。特别是文源路和湖东大街两旁,机关单位的大楼、店铺酒楼都用彩灯、串串灯、五彩流水塑料管儿灯妆点,入夜观看,好似空中灯帘,俯视整个县城,好似彩灯城,灯的世界,灯的海洋。此等灯景壮美辉煌。道路两旁的每株树,都用现代的串串灯、网网灯编织装饰成树灯,树与树之间,悬挂万盏大红纱灯相连接,两条大街用大红灯笼相连接,加之赏灯人群的互动,纵横观之,好似灯的河流在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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