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纳采即男方家请媒人去女方家提亲,女方家答应议婚后,男方家备礼前六礼去求婚。
问名,即男方家请媒人问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纳吉,即男方将女子的名字、八字取回后,在祖庙进行占卜。纳征,亦称纳币,即男方家以聘礼送给女方家。请期,男家择定婚期,备礼告知女方家,求其同意。亲迎,婚前一两天女方送嫁妆,铺床,隔日新郎亲至女家迎娶。
简介:
媒人到女方家提亲时,通常以活雁作礼,象征忠贞不二。 问。名 问名:俗称「合八字」,先由媒人送女方的八字庚帖到男方家,上面写著女方的出生年、月、日、时,男方必需放在祖先案上观查几天,如果家中这几天都平安无事,就再将男方的八字送到女方家。
女方接受了男方八字之后的三天内,每天早晚要在家中神佛前烧香拜拜。在这几日内,男女双方的家中,如果有任何一方发生被偷盗、物品损毁、或家人生病等不祥之事,那么婚事就不成了。 纳。吉 又称小定或文定,也就是订婚。问名后如果卜得吉兆,男方就请媒人到女方家致赠礼物,并通知女家决定这门亲事,同时男方选定吉日到女方家,送给新娘枚金戒子 。
纳。徵 俗称大聘或完聘,男方选定吉日到女方家举行订婚大礼。纳徵通常在婚礼前十日至一个月内进行,除了要准备聘金外,还要有六件或十二件礼,聘礼名称都有吉祥的涵意,数量为双数,取成双成对的意思。 请。期 俗称择日,由男家选定婚期大喜之日,并请求女方家的同意。 亲。迎 正式举行婚礼。把新人的八字都写在红纸上,请择日师择定黄道吉日,并由媒人奉送双方同意后,举行迎亲仪式。
三书是指古时保障婚姻的有效文字记录,分别为:
聘书:订亲之文书。在纳吉(男女订立婚约)时,男家交予女家之书柬。
礼书:在过大礼时所用的文书,列明过大礼的物品和数量。
迎书:迎娶新娘之文书。是亲迎接新娘过门时,男方送给女方的文书
历史
历史沿革
《礼记·昏义》《唐律》和《明律》规定“婚”的程序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告期和亲迎,也称“六礼”,即从议婚至完婚过程中的六种礼节。这一娶亲程式,周代即已确立,最早见于《礼记·昏义》。以后各代大多沿袭周礼,但名目和内容有所更动。汉平帝元始三年(公元三年)曾命刘歆制婚仪。汉朝以后至南北朝,皇太子成婚无亲迎礼。而从东汉至东晋更是因社会动荡,顾不得六礼,仅行拜时(拜公婆)之礼,连合卺仪式也不要了。直到隋唐,皇太子才恢复行亲迎礼,帝室成婚也照六礼行事。宋代官宦贵族仍依六礼,中国民间则嫌六礼繁琐,仅行四礼,省去问名和请期,分别归于纳采和纳征。《朱子家礼》连纳吉也省去,仅取三礼,三礼也成为明代的定制。清代仅重纳采、亲迎二礼,中间加女家铺房一礼。清代《通礼》载,汉官七品以上才实行议婚、纳采、纳币、请期、亲迎五礼。清末后,六礼演变纷繁,也就逐渐衰落了。
六礼始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婚姻程序,虽几经变迁,但基本上没有脱离六礼的范围,在唐律、明律中都有类似的规定。这种婚姻程序是中国特有的一种风俗习惯和特色传统文化。
在20世纪初逐渐形成了一套新式婚俗,即文明结婚。“无媒婚嫁始文明,奠雁牵羊礼早更。最爱万人齐着眼,看侬亲手挽郎行。”新人突破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枷锁,婚礼仪式力求简化(由证婚人宣读礼堂所备证书,各方代表代表颂词,主婚人宣读训词,来宾唱文明结婚歌或奏乐等),拜天地、闹洞房等封建迷信习俗也被逐一剔除。 [2]
随着人们日益重视婚姻,于是对完成婚姻关系的过程就逐渐有了一套约定俗成的礼仪,就是我们常说的“六礼”,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个步骤。 [3-4]
古籍记载
六礼是中国传统婚礼仪式,古籍《礼记·昏礼》上载∶ “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另《仪礼》上说∶“昏有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就是创于西周而后为历朝所沿袭的“婚姻六礼”传统习俗。
“六礼”即六个礼法,是指由求婚至完婚的整个结婚过程。俗谚说∶“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下无媒不成亲。”另《梦梁录。卷二十》∶“婚娶之神,先凭媒氏。”因此,媒人是缔结婚姻所不可缺少的重要人物。
六礼之中,纳征和亲迎最为重要。《诗经·大雅·大明》:“文定厥祥,亲迎于渭。”旧说是周文王卜得吉兆纳征订婚后,亲迎太姒于渭滨。后世以“文定”作为订婚的代称。《礼记·昏义》谈到亲迎后新郎新娘“共牢而食,合卺而酳”。后世夫妇成婚成为“合卺”就是从这里来的。 [5]
详细说明
即男方家请媒人去女方家提亲,女方家答应议婚后,男方家备礼前去求婚。
“纳采”为六礼之首。《礼记·昏义》日“:纳采者,谓采择之礼,故昏礼下达,纳采用雁也。”清人秦蕙田解释说:“将欲与彼合婚姻,必先使媒氏下通其言,女氏许之,乃后使人纳其采择之礼。”意为男家向女家求婚,由媒妁代为转达。女家同意后,再收纳男家送来议婚的礼物。纳采礼物用“雁”。《仪礼士昏礼》“昏礼有六,五礼用雁,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是也。”至 于何故用“雁”?《仪礼士昏礼》者认为“:用雁为贽者,取其顺阴阳往来者。”《白虎通·嫁娶篇》则曰:“用雁者,取其随时南北,不失其节,明不夺女子之时也。又取飞成行止成列也。明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逾越也。又婚礼贽不用死雉,故用雁也。”彭大翼《山北方白雁,深秋乃堂肆考》云“:《古今诗话》:来,来霜降,谓之霜信。”郎瑛《七修类稿》却认为“:雁,诸书止言知时鸟也。行有先后。故以之执贽,以之纳采。” 另外,《艺文类聚》一书中还从其他角度解释用雁之因“:雁,候阴阳,待时乃举,冬南夏北,贵有其所。”
按以上各家说,纳采以及其他婚礼用雁,不外乎三层含义。一是取阴阳往来,妇人从夫之义。所谓“雁,木落南翔,冰泮北徂”。夫为阳,妇为阴,用雁者,取其妇人从夫之义。二是不失时,不失节。雁为候鸟,秋去春来,从不失信。以上两义,其一取阴阳往来,妇人从夫显然是汉儒们的臆测,不合先秦事实。后一种看法,如果仅以候鸟来看,似乎取义不足以证。燕子是以时分居南北,又何独以取雁呢?其三,用雁除失时之外,更有取其行止有序之义。
雁以转徙飞行,率以老而壮者居先引导,幼而弱者尾随其后,从不逾越。而长幼有序是儒家礼法的重要原则之一,把这个原则用于婚娶,使长幼有序而行,非万不得已,不使叔季跨越伯仲而成婚,符合儒家精神。而这种行止有序的行为,除雁以外,其他候鸟是没有的,故用雁为五礼之贽。 除以上含义之外,用雁在当时还有喻其从一而终、不再醮之义。周朝时期,从一而终的婚俗已为社会所提倡。当然,从一而终不仅仅是指女子对男子的忠贞不渝,对于男子来说,同样有意义。在一夫一妻制的农业社会里,要求小农家庭保持一定的稳定性,这不仅是社会的需要,也是小农家庭本身的需要。这类情况在《诗经》中有不少反映。
《诗邶风。击鼓》“: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人乎,与子偕老。”《郑风。女曰鸡鸣》“:宜言饮酒,与子偕老”《诗。王风。大车》:“ 谷则异室,死则同穴。”诗歌中强烈地反映了人们要求配偶永不离异、白头偕老的美好愿望。为了强化社会需求,或者时刻提醒人们在家庭生活中的行为观念,因而把具有“从一而终”属性的鸿雁引进婚礼。因此,五礼用雁,其原因就在“雁”这种候鸟兼具有社会对人们婚姻问题上需求的引义
问名
即男方家请媒人问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
名有两种,一为名字之名即女子出生三月时所命之名。二为名号之名,即以姓氏为名之类。至于男子之问名,在纳采时先已通报,故问名只问女名而不及男者。问名礼物仍用雁。礼序为“宾执雁,请问名,主人许,宾入,授,如初礼”。问名之目的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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