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荷战争(英文:Franco Dutch War,简称:Dutch War,译文荷兰战争),是1672年至1678年发生的欧洲国家间的一场战争。
法荷战争是路易十四统治下的法国、瑞典及德意志境内的明斯特主教区、科隆主教区和英国对荷兰共和国的战争,后来由于奥地利加入,以及伊恩哈布斯堡土地,勃兰登堡和西班牙形成了四重联盟。
战争以1678年《奈梅亨条约》的签署为标志结束,条约授予法国对佛兰西以及佛兰德斯和海诺特一些城市(原由西班牙控制)的控制权。法国获胜,开始称霸欧洲,法国国王路易十四被称为“太阳王”,号称路易大帝。
战争起始于1672年法王路易十四派遣12万大军进攻荷兰,法军准备充分,数量庞大,荷兰由于相信条约,被打了个措手不及,法军得以迅速地占领荷兰大部分国土,接着再派六万精兵进攻西班牙的弗朗什孔泰与南尼德兰,法军开始大规模扩张战争。
1677年,威廉三世对英国的外交取得成功,与英国王位继承第二顺位的玛丽公主结婚,向外界显示英国正式加入反法同盟,即将出兵助荷攻法。虽然路易十四暂时拖延了英国参战的时间,但是他认知到必须趁巨大优势还未丧失前,尽快结束战争。于是他启动分化敌人与外交谈判的高明机制,同时在战场奋力一搏,顺利地在1678年3月占领南尼德兰的根特与伊珀尔,成功在英国参战之前,就把反法联盟推上谈判桌。
最后战争结束于1678年的奈梅亨条约(the Treaty of Nijmegen)的签订。荷兰国土恢复并得到低关税的优惠、瑞典也取回战争中失去的西波美拉尼亚,但法国获得巨大胜利。和约确认法国对弗朗什孔泰、佛兰德和埃诺地区部分城市的占领,这些地区一直是西班牙的领土。
原本和约也规定法国归还洛林公国给德意志的洛林公爵(但法国保留驻军权),可是因为洛林公爵不愿让法军扎根其领地,拒绝在和约签字,所以洛林继续被法国占领(六角型的法国领土初次形成),直到1697年的赖斯维克和约(结束大同盟战争)才归还给洛林公爵。
战后各国开始承认并敬畏路易十四“太阳王”的称号,太阳王的法国,取代荷兰成为欧洲最有权力的仲裁者。(瑞典国王卡尔十一世愤恨地说:“难以忍受法国人的保护”)此后威廉三世成为“太阳王”的终生死敌,决定以毕生的心力去打击法国的天主教霸权,法荷争霸因此成为17世纪后期欧洲政局的主要课题(连带促成1688年英国的光荣革命)。
法荷战争造成了荷兰、西班牙与瑞典三大强权于18世纪初期的中衰:荷兰受限于英、法包夹的地缘政治格局,她的海上霸权最终在1713年转移给英国;瑞典传统的军事优势,无法阻止勃兰登堡的崛起,而西班牙在战争中的表现更是无能,最终在18世纪初遭受巨大的失败,除了本土以外,大多数的领土都被列强瓜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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