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称:杰里米·边沁
外文名称:Jeremy Bentham
别名:边沁
国籍:英国
民族:日耳曼人
出生地:英国伦敦
出生日期:1748年2月15日
逝世日期:1832年6月6日
职业:功利主义哲学家、经济学家
毕业院校:牛津大学
主要成就:功利主义学派先驱
代表作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政府片论》
英国法理学家哲学家——杰里米·边沁
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公元1748年2月15日-公元1832年6月6日)是英国的法理学家、功利主义哲学家、经济学家和社会改革者。他是一个政治上的激进分子,亦是英国法律改革运动的先驱和领袖,并以功利主义哲学的创立者、一位动物权利的宣扬者及自然权利的反对者而闻名于世。他还对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有重大的贡献。
边沁出生在伦敦东城区的斯皮塔佛德的一个保守党律师家庭。他被视为一个神童,因为他还是一个初学走路的孩子时便已在父亲的书桌边阅读起卷帙浩瀚的英格兰历史,并且在三岁就开始学习拉丁文。
边沁在威斯敏斯特中学毕业后,于1760年入读牛津大学的女王学院并在1763年和1766年先后取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他修读法律并于1769年获得律师资格,但他很快就认为英国法律缺乏理性基础而厌倦了。他认为英国法律是就事论事,主观武断。他希望法律的指导原则能从科学中汲取营养,而不是像18世纪那样为纯粹的特权、自私和迷信所支配。在得到父亲的允许和帮助以后,边沁开始研究法律并着手写书。但早期边沁孤军奋战,影响不大,直到19世纪初,他投入社会政策和政府的专门实际工作以后,情况才大为改观。
边沁曾与众多有影响力的历史名人建立友谊,在英国,如著名学者亚当·斯密、法国大革命的一些领袖(他获得了法兰西荣誉公民的荣誉,但他也坦率地批评了支撑大革命的自然权利理论以及雅各宾党上台后的滥用暴力)。而在1808 到1810之间,他与拉丁美洲独立运动的先驱者--弗兰西斯科·德·米兰达建立了个人友谊,并拜访过米兰达流亡英国时在伦敦的住所。
1823年,他与詹姆士·穆勒创立了《威斯敏特评论报》,一份给当时的"哲学激进分子"(一群被边沁影响的年轻信徒)作基地的期刊。
边沁在伦敦大学学院历史上有重要地位,被公认为伦敦大学学院的"精神之父"。 尽管他经常被记载入学校的创建工程,但事实上他本人并没有实际参入UCL(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的建设(该学院创办时他已经78岁了)。因为边沁本人是高等教育应广泛推广理论的强烈拥护者,并被与学校的早期宗旨"教育人人平等"联系起来(当然,前提是有能力支付学费) 。该学校是第一所漠视一切性别,宗教信仰,政治主张上的差异的英国大学,而这些主张都与边沁提出的教育思想有直接关联。 "国际化"(International)一词,就是由边沁本人创造出来的.
出于边沁自身的愿望,他的遗体正陈列于UCL主建筑的北部回廊,完全向公众开放。边沁在他的遗嘱中指明他希望他的遗体保存以作为永久的纪念,这项指示被毫无保留的贯彻执行.。这尊遗容于是名声大噪。但不幸的是,当进行头部处理时出现了悲剧性的失误导致头部被毁容。人们只得用一尊蜡像头部代替,但是长久以来真正的头颅一直被藏在他作像的脚下,真的头颅经常被盗,自然的成为五花八门的各种校园笑话的题材,当然,笑话的编造者都来自UCL从出生那一天起就是竞争对手的国王学院(King's College London)。
英国功利主义哲学家杰里米·边沁的经典著作
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公元1748年2月15日-公元1832年6月6日)是英国的法理学家、功利主义哲学家、经济学家和社会改革者。他是一个政治上的激进分子,亦是英国法律改革运动的先驱和领袖,并以功利主义哲学的创立者、一位动物权利的宣扬者及自然权利的反对者而闻名于世。他还对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有重大的贡献。
在边沁的一生之中,他曾先后提出或支持过以下的观点:(1)个人以及经济的自由,(2)国教分离(3)言论自由,(4)女性的平等权利,(5)废除奴隶制度和体罚(包括儿童)(6)离婚权,(7)自由贸易(8)废除高利贷(9)同性恋的合法化。
由边沁发展出来功利主义学派有着一些重要的追随者,他们是:詹姆斯·穆勒、其子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和包括罗伯特·欧文(社会主义的奠基人之一)在内的一些社会改革者。
功利主义思想:凡是能将效用最大化的事,就是正确的、公正的。
动物权利
边沁被广泛地认定为动物权利的倡导者。他论证说动物的痛苦与人类的痛苦其实并无本质差异。功利主义者总是站在人类道德观拓展之前沿,在欧洲人还不把犯人、黑人、女人当人看的时候,边沁就发出了这样的声音:"总有一天,其他动物也会获得只有暴君才会剥夺的那些权利。……一个人不能因为皮肤黑就要遭受任意的折磨而得不到救助。总有一天,人们会认识到。腿的数量、皮肤绒毛的形式、骶骨终端的形状都不足以作为让一个有感知能力的生命遭受类似厄运的理由。……问题不在于'它们能推理吗?',也不在于'它们能说话吗?',而在于'它们会感受到痛苦吗?'" 边沁以他的功利主义原则来为动物权利辩护,他认为,只要制造出痛苦,便是不道德的。而人类施加于动物身上的暴行,并无正当性。
惩罚理论
刑法学构成边沁应用性工作的主要部分。他的职业法律背景无疑有助于他沿着这个方向发展他的思想。边沁惩罚理论的核心是"避痛苦求快乐",实际上是最大价值原则的一种变通形式。边沁认为惩罚应当和犯罪的程度成正比。不过,惩罚程度应当达到这样:因犯罪而招致的痛苦程度应当大于犯法活动的既得利益。
边沁还设计出"圆形监狱",纵使在他有生未曾被实现,但是对后世的监狱建筑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启示。法国哲学家米歇尔·福柯认为,"圆形监狱"是19世纪训诫制度的一个典型例证。
主要作品
1776年发表《政府片论》
1789年在英国发表其杰作《道德和立法原则概述》,因而闻名于世。
1811年用法文发表《赏罚原理》,后分为《奖赏原理》和《惩罚原理》,用英文出版。
在俄国时用书信体裁写成《为利息辩护》一书。
1823年,大力支持宣传哲学激进主义的《威斯敏斯特评论报》出版。
晚年著作《宪法典》,生前未及完成,仅第一卷于1830年出版。
由友人和学生整理出版的著作有:《谬误集》、《审判证据原理》、《新逻辑体系》、《义务学》和《行为的动力》等。
边沁的功利主义原理与内容介绍
边沁最重要的理论研究成就,就是建立了功利主义哲学体系。在出版于1776年的《政府片论》中,边沁初步探讨功利主义原理并将其应用于政府理论(颇为巧合的是,就在这一年,经济学家斯密出版了他最重要的经济学著作《国富论》而历史学家吉本出版了他最重要的历史著作《罗马帝国衰亡史》);1789年,边沁出版了《道德和立法原理引论》,进一步探究了效用原理及幸福和痛苦的计算问题,构建起完善的功利主义理论体系。1823年,边沁和哲学家、经济学家詹姆斯.穆勒一起创见了“威斯敏斯特评论”,着力宣扬功利主义哲学。这份刊物后来主要由詹姆斯.穆勒的儿子约翰.斯图亚特.穆勒主编和执笔,在一定意义上,是这份刊物塑造了作为哲学家和经济学家的约翰.穆勒。边沁的功利主义观念影响了詹姆斯.穆勒,而詹姆斯.穆勒又影响了作为著名经济学家的大卫.李嘉图,所以边沁可以自吹自擂,“我是詹姆斯穆勒精神上的父亲,而詹姆斯.穆勒是大卫.李嘉图精神上的父亲,所以,李嘉图是我精神上的孙子。”
边沁还有一项经济学研究成就,那就是1787年的《为高利贷辩解》。这是一封写给亚当.斯密的长信,核心内容是对斯密提出的利率控制的思想进行批判。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对利率加以限制,目的是防止逆向选择带来的风险以及保护借贷关系中处于弱势一方的利益。边沁则从鼓励和保护创业投资的角度出发对限制高利贷利率的主张进行了批判。他认为利率控制将会扼杀创业投资,进而抑制任何形式投资事业。斯密的观念有些保守,尤其是其保护弱者利益的观念,按照孟德斯鸠的解释,试图控制利率以保护弱者的实际后果反而是损害了弱者的利益。边沁的观点显得有些激进,但可能比较务实;这种观念甚至有二十世纪的熊彼特企业家及创新思想的某些意味。
二.功利主义原理
关于人的行为动机的界定,边沁之前最有影响的应该是约翰.洛克(1632—1704)的苦乐主义或者享乐主义。享乐主义认为,人的行为动机就是追求幸福和避免痛苦,就是追求幸福的最大化。一般来说,幸福或者痛苦都是主观感受,而每一个个体是自身幸福或者痛苦唯一的感受者和评价者。因此,个体行为动机上享乐主义的主张者同时也是自由主义者。就政治倾向而言,边沁一方面表现为一个个人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但对其思想的深刻解读,却可能发现集权和专制的意味。
边沁的功利主义是一种以理性为依据的关于人的行为评价的规范性学说。这一学说主张,人的行为总是有目的的,对行为的评价必须从结果来判断;过程并不重要,重要的只是目的的实现,只是结果。总之,功利主义强调行为的目的性,结果的重要性。边沁认为,自然将人置于幸福和痛苦的主宰之下,“善”就是幸福的增加,“恶”就是痛苦的增加。人的行为总是趋利避害的,就是追求更多的善同时避免更多的恶。那么,如何对行为目的的实现进行评价呢?边沁提出的评价工具就是效用。人们从某种事物或者行为中获得的利益、好处、欢乐、亲善、幸福,就是效用;相反,如果得到的是伤害、痛苦、罪恶、不幸,那就是负效用。二者相加,就是总效用、净效用或者总幸福。边沁认为,人们从事物或者行为中得到的效用是可以计量,可以加总求和的。在《道德和立法原理引论》中,边沁力图建立一种衡量和计算快乐和痛苦的“幸福计算法”,他将经济学理解为“幸福和痛苦的微积分”。
在边沁的观念里,社会不过是单个个体的总和。个体是真实的,社会是虚构的;个人利益是现实的,社会利益是虚拟的。边沁关于效用的计算和评价的观念,都是以个体为基础和对象的。不过,边沁功利主义哲学研究的目的和归宿,却是要为法律和政策制定提供评价依据,于是,以个人为出发点的研究其最终的归宿却是社会。边沁虽然强调个体评价的真实性和重要性,同时又将社会理解为个体的总和,将社会利益理解为个体利益的简单相加。于是,关于立法和政策的评价标准,他得出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伦理标准。一项政策或者立法可能使某些人受益,也可能使某些人受损,按照“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标准,只要这项政策或者法律实现了最大净效用,就具有充分的合法性。
三.边沁功利主义思想的若干评价
在伦理学、政治学及经济学中,边沁都有着重要的影响;这种影响不仅表现在边沁的功利主义原理对这些学科的构建和发展发挥过重要的基础性的影响,更表现在后代人对功利主义原理的讨论和争辩,拓展了对相关问题研究的深度和广度。
在经济学的意义上,近现代对边沁功利主义原理较为积极和正面的评价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承认和强调功利主义假设作为经济学哲学基础和逻辑前提的意义。经济学被认为是一门关于人的经济行为的演绎科学,它需要简单的假设或公理作为逻辑演绎的前提。功利主义强调人的行为的目的性,为经济学对人的行为的认识和研究提供了一个简单而有力的假设。经过边沁及其弟子们的研究推广,这一假设已经成为经济学的重要公理。近现代的研究者不需要再在人的行为评价方面争论不休,功利主义作为隐含的前提进入研究进程使研究者取得了基本的共识从而提高了研究的效率。
与此相关的是边沁对幸福和痛苦的效用计算对“经济人”假设的理性构建所具有的意义。边沁之前,对于“经济人”假设的构建,主要集中于其两个要素——自利和理性——的前一个方面即“自利”因素的论证和发展。斯密之前的思想家们从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一致性方面对个人利益合法性的论证,实质上是在构建“经济人”假设的“自利”要素。这个工作到了斯密那里——当他提出并论证“一只看不见的手”原理之后——应该已经基本完成。斯密之后,尤其是从边沁开始,构建“经济人”两要素中的“理性”要素成为工作的重点。边沁关于效用计算的观念,关于幸福和痛苦比较的观念,是经济学“理性”构建的重要起点和关键环节。在《道德和立法原理引论》中,边沁对幸福和痛苦进行了周密细致的计算。现代经济学中,边沁所主张的基数效用的观念已经被抛弃,取而代之的是序数效用论。由此,边沁效用计算的方法和程序可能显得幼稚甚至荒唐,但可以进行效用比较以及可以对幸福和痛苦进行类似成本收益计算的观念却影响深远,对于经济学的体系构建意义重大。边沁之后的约翰.穆勒提出“经济人”的概念就受到边沁的直接影响,而边际革命之后经济学家们提出的关于利润最大化及效用最大化的等边际原则等等,不过是边沁“幸福和痛苦的微积分”的形式化表现;现代经济学关于“经济人”理性能力的形式化规定,实质上也是对边沁观念的发展。
一个影响深远的思想将面临更多的质疑和批判,边沁的功利主义原理也是这样。近现代经济学对边沁功利主义及相关思想的较为消极和负面的评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人的行为动机:幸福或满足是否是唯一的追求
在边沁的功利主义观念中,人们的行为的目的就是追求幸福或满足;目的是实现才是重要的,过程本身没有什么意义。这样的认识可能显得偏颇而且很不实际。人类行为可能包含着比幸福和满足广泛得多,丰富得多,深刻得多的意义。约翰.穆勒在十几岁的时候成为边沁的弟子,接受功利主义的理论和观念。到了二十岁的时候,他的思想正在走向成熟,心灵却陷入危机。二十岁的约翰.穆勒相信,他的未来就是成为一个一流的思想家,他对此深信不疑。不过,他深深怀疑的是,当未来的一切都已经明了,他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因为在这样一种已经可以确认人生目的的人生中,他感受不到任何快乐。于是,他开始怀疑人生的意义,并因此而陷入忧郁和精神分裂之中。数年之后小穆勒才从这种失落逐渐走出,他开始了对边沁的功利主义的怀疑和批判。他说:“做一个并不满足的人要比做一头满足的猪好得多;做一个并不满足的苏格拉底要比做一个满足的蠢人好得多。”小穆勒最后也没有完全放弃功利主义,但他不再相信边沁对人生意义的认识。关于人生的意义,也许著名剧作家乔治.萧伯纳(1856—1950)的表述是可信的:“幸福并不是生活的目的;生活并没有目的;生活本身就是目的。”对人的行为动机的认识,需要的是一个更加广阔的视野,功利主义简单假设确实有些偏狭了。
2.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政策含义
与功利主义原理中的效用度量和计算相关,边沁表述过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在《经济科学的哲学》中有这样一段话:“如果两个人所拥有的财富的数量不相等,立法者肯定会认为财富数量最大的人拥有最大的幸福。但是幸福的数量不会随着财富的数量以任何相近的比例一直增长:一万倍的财富不会带来一万倍数量的幸福。……一个人财富的数量超过另一个人并且继续增长的话,其财富在产生幸福方面的效果将不断递减;换言之,每一特定的财富所产生的幸福的数量是不断递减的;第二部分所产生的幸福比第一部分少,第三部分比第二部分少,依此类推。”尽管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已经成为现代经济学消费者行为理论的重要基础,但边沁的主张还是受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们的质疑。因为既然边际效用是递减的,那么贫富不均的收入分配结构就是缺乏效率的。因为收入差距越大,总收入带来的总效用就越小。这样,收入再分配就取得了合法性——在收入分配不均的背景下,将高收入者的部分收入通过再分配转移给低收入者,社会总福利将会得到提升。——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及“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理的结合就成为收入再分配的理由。边沁似乎在主张革命有理。
3.“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可能导致的危险结论
“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所追求的实际上是社会总福利的最大化。一项政策可能促进某些人的利益,同时可能损害某些人的利益,但只要这项政策实现了社会福利最大化,就具有实施的合法性。进一步的推论可能会很危险。在政策和法律的效用评价中,只要符合多数人的利益,少数人就可以被忽视,被冷落,被排除甚至被牺牲。在这样的政策或者法律背景下,少数人将失去表达自己意愿的权力,甚至失去人权,从而将形成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形成集权主义或者法西斯主义。与边沁同时代的卡莱尔和狄更斯,批评边沁的观念“强硬、无情、机械、低俗、不敬神并且低级”;而二十世纪的凯恩斯也说,边沁是十九世纪国家社会主义的渊源。
边沁可能确实有着专制或者控制的观念,就如同“精英主义”的柏拉图那样。他1785年设计的“圆形监狱”,就体现着专制或控制的观念。圆形监狱由一个中央塔楼和四周环形的囚室组成,环形监狱的中心,是一个了望塔,所有囚室对着中央监视塔,每一个囚室有一前一后两扇窗户,一扇朝着中央塔楼,一扇背对着中央塔楼,作为通光之用。这样的设计使得处在中央塔楼的监视者可以便利地观察到囚室里的罪犯的一举一动,对犯人了如指掌。囚徒不知是否被监视以及何时被监视,因此不敢轻举妄动,从心理上感觉到自己始终处在被监视的状态,时时刻刻迫使自己循规蹈矩。这就实现了“自我监禁”——监禁无所不在地潜藏进了他们的内心。由于始终感觉有一双监视的眼睛,犯人们会变得相当的守纪律,相当的自觉。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的政治讽刺小说《1984》中,人们就处在这样无所不在的监视之中。奥威尔所嘲讽的那个黑暗世界就是边沁的乌托邦。
作为政治哲学家的边沁的功利主义观念,已经成为经济学的基本哲学和逻辑基础。如果将经济学理解为某种有机体,边沁的功利主义哲学观念的影响有着基因的性质。经济学发展中所呈现出的那些特质,不论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不论是健康的还是病态的,都可以从这一基因中得到部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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