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名:陈新甲
所处时代:明末
民族族群:汉人
主要成就:主和失误被杀
参考资料:《南明史》
明朝最后的翻盘机会,却被陈新甲的书童给毁了
明朝末年,女真在东北地区兴起,八旗军队屡屡南下。逐渐成了大明王朝的心腹大患。1640年,松锦大战爆发,明清双方都投入十几万大军,1642年松山城被清军攻陷,主帅洪承畴被俘投降,明朝精锐损失殆尽。此役之后,明朝再也没有能力反击清军了。
此时,李自成的大顺军也在节节逼近,在这内外交困之际,崇祯皇帝萌生了议和之心。此时皇太极也并没有进军中原的想法,可以说这是议和最好的时机。
终于在兵部尚书陈新甲的努力下,皇太极终于同意了议和。并给崇祯写了一封信,这封信后来被收入了《清太宗实录》中。从行文来看,皇太极态度谦恭,提出了四项停战协议,也并不苛刻,完全没有威胁的意味。
陈新甲得到书信后大喜过望,急忙写奏折给崇祯皇帝。一急之下,他顺手把密函放到了外室的桌案上,却没想到这一不经意的举动带来了一场大祸!
陈新甲家中有一个书童,为人机灵勤快,深得他的喜爱。就在陈新甲离开后,这个书童来的房间,看到了这封密信,误以为这是一份传抄的塘报(抄送诸臣的报告)。他没有犹豫就让家丁交给各省驻京办事处传抄。
这一下可惹了大祸,本来是秘密议和,一下子被群臣知晓。朝野震惊,大臣们纷纷弹劾陈新甲贪生怕死、妥协求全、私定议和条款。
崇祯皇帝虽然袒护陈新甲,但为了给群臣一个交代只得将陈新甲关进打牢。崇祯皇帝自己不愿留下一个委屈求和向蛮夷低头的骂名,就把罪名都推到了陈新甲的头上。
可陈新甲却没有自知之明,不但不认罪,还上书说这是皇帝的意思,自己没有罪,反而有功。崇祯为了自己的颜面只能找个罪名把陈新甲给杀了。
从此朝堂上再也没有人敢提议和的事了,即使大家都觉得议和是最好的办法。而崇祯自己也不好拉下脸来再提议和的事情。就这样上天把大明王朝最后的生路给堵死了!
一个小小的书童,因为一次自作聪明的举动,却主宰了大明王朝的命运,不得不令人唏嘘!
明清议和成败之关键:坏了大事的陈新甲
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明清之间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在议和上大做文章。那么,明清之间原本存在着议和成功的可能性吗?皇太极也好,崇祯皇帝也好,对于议和到底有几分真几分假?议和最终失败到底是为什么?
皇太极议和曾经挺真诚
一直以来,皇太极都以议和为话题,与明王朝不断周旋。在战与和之间纵横捭阖:议和是为了选择更有利的时机发动战争,而战争又是为了能够选择一个合适的时机促成双方的议和。
但皇太极屡次提出议和,并不完全是出于兵不厌诈的军事考虑,可以说在特定的一段时间内,他的议和举动还是具有相当的真诚成分的。
他的父亲努尔哈赤一直希望明廷封其为王,以号令东北各少数民族。皇太极的实力虽然比努尔哈赤时大为增强,但一直希望同明保持友好,发展贸易。即使在攻明战争屡次胜利时,他在议和文书上也低明皇帝一字书写,并接受了明廷要其遵明正朔、取消“伪号”的要求,在尚未达成议和协议之时,不书天聪年号只写干支。
当其羽翼已丰,多次攻入内地,明朝已无法招架之时,他仍然多次发布告示说,愿与明友好、议和。
皇太极还把征战中抢夺来的原明朝发给海西女真四部及蒙古诸部的敕书(实即与明的贸易许可证),一直保存到崇祯十二年(清崇德四年),表明了他要与明朝发展贸易的愿望。由此可见,明清之间原本是存在着议和成功的可能性的。
用款封王并非不可行
当然将这种可能性变成现实,明朝需要付出必要的代价,即承认后金(清)实体的存在,划出地区为其统治,封其为王。这虽然损害了明统治者的威望,但却可以平息战火,安定辽东,国家减轻困扰。而保持明朝“天朝大国”的地位不变。
而用款封王的作法,在明朝并不是没有先例的。嘉靖年间,蒙古俺答汗出于与明贸易、要求封王的目的攻掠明边境,致使京师多次戒严。明统治者在吃尽了苦头后终于清醒过来,于明隆庆五年 (公元1571年)封俺答为顺义王,并封其下各部首领以相应的官职,从而结束了长达四十年的战乱,使边塞安宁数十年。这是以和制叛、以和取胜的先例。对清议和完全可以参照办理。
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杨嗣昌就曾在上疏中指出,俺答犯塞时与今日边峰“前后酷相类”,就是情形十分相似。俺答受封之后蓟门宣大一带男耕女织,百姓生活十分安定。他认为“我朝抚赏为弱敌之第一策”,是为国家“久远真切之计”。无奈满朝文武之中,持这种见解的人少之又少,而且不敢公开说出来。
皇太极曾主张分界而治
皇太极的成熟与稳健,也促使他思考问题比群臣更深一层,比崇祯皇帝高出一筹。皇太极感到,目前内部的稳定局面是因为有明朝这一大敌才形成的,一旦失去这一大敌,清廷内部的稳定和谐将会随之瓦解。只有在取得一些胜利之后,加强内部的整顿和对周边势力的驯服,才能维护自己的统治。明崇祯十五年(清崇德七年,1642年)农历五月,基于对敌我形势的分析,尽管崇祯皇帝不伦不类的“议和信”让他看了很不爽,皇太极还是委曲求全,热情地接待了马绍愉等来使,给予他们优厚的赏赐,经过半个多月的谈判磋商后,农历六月三日,在马绍愉等人离开盛京时,皇太极派官将他们送到十五里之外设宴饯别,并命军士将使团护送到明朝控制的连山(今连山区)境内。
皇太极给崇祯皇帝写了一封长信,托马绍愉转呈。信中,皇太极在追溯了后金(清)与明朝开战的历史渊源后,又谈到尽管清兵已处胜势,但仍愿议和通好。
这封信的内容后来被收入《清太宗实录》得以保存,从行文来看,皇太极的态度比较谦恭,在一番客套话之后,皇太极提出了不算苛刻的停战四项条件,字里行间完全没有威胁的意味。
尽管如此,皇太极对明朝的诚意并没有信心,他在信的末尾发出了最后通牒:“若不愿和好,再勿遣使致书……约九月不至则治兵。 ”言外之意,和谈一旦无望,只有兵戎相见了。
坏了议和大事的陈新甲
不料,当马绍愉返回京师,将议和的情况写成书面材料呈送给他的顶头上司、兵部尚书陈新甲后,陈新甲因为着急上朝议事,就将信件随手放在几案之上,他的书童误以为是“塘报”(抄送诸臣的报告),未请示陈新甲就开始抄传,拿到当时的政府机关报《邸报》上发表了!这一下可惹了大祸,本来是保密的议和经过,一下子被群臣百官览阅,朝野为之哗然,很多大臣纷纷上书弹劾陈新甲贪生怕死、妥协求全、私定议和条款。
崇祯皇帝极为愤怒,起初他还想袒护陈新甲,对他的大意泄密没有追究,还将大臣们的奏疏压下不发,希望不了了之。但过了不久,舆论鼎沸,难以平息,迫于言论压力,一向以中兴君主自居的崇祯皇帝在思想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的内心不愿意给别人留下一个无法应付时局、向“蛮夷”低头的印象,感到议和是自己的耻辱,于是将责任一股脑儿地推给陈新甲,降旨责令陈新甲悔过。实际上,崇祯皇帝很信赖、赏识陈新甲,这个处分完全是为了平息朝廷中的舆论,就处罚来看,是十分轻的。
事到如此,虽然议和之事已经不能再提,但陈新甲若能识时务明哲自保,还是可以保全性命和官位的。然而陈新甲明显不够老练,他觉得议和自始至终都是在皇帝指示下进行的,自己并没有在其中增添什么额外的内容,便有恃无恐,不但“不引罪,反而自诩其功”。还引用皇帝给自己写的敕谕中的话语为自己标榜。陈新甲的言行终于使崇祯皇帝恼羞成怒,下令将陈新甲处死。当年农历九月二十二日,陈新甲走上了西市刑场。
公元1642年是农历壬午年,当年的明清议和因此又被称为“壬午议和”。直到亡国的最后时刻,崇祯皇帝才意识到“策辽事者,不宜战而宜和也”。可惜这只能是后知后觉,已经于事无补、无法挽回败局了。
盲目自大痴人说梦的大明官僚
其实,明朝在与后金(清)的军事对峙中,不是没有看到议和的好处,也多次采取主动与之议和,但最终议和却又多次为自己所破坏而失败,使明遭到后金(清)更大规模的进攻,终于一败不可收拾。这是一种奇怪的结局,也是多种因素汇集的必然归宿。
首先,明廷上下缺乏议和的大环境与气氛。明朝始终未给议和创造必要的条件,主持议和者包括皇帝在内从未展开有关议和大政方针的讨论,纠正以至批驳一些模糊认识及错误论调,以统一朝臣的思想。因而始终未能造成议和所应有的气氛。相反,传统的所谓天朝大国不可冒犯的习惯思想始终占据上风。朝野上下一直坚定地认为后金(清)是国贼是凶寇,必欲大彰挞伐,翦除、扫荡之,决不与其言和。当议和伊始,便遭到不断的围攻和咒骂。议和被斥为“顿忘国贼 ”,“损威辱国”,“诅师养寇”,是“祸胎”,将“酿无穷之衅”。
在这样一种氛围中,主持议和的人无一不身负恶名:袁崇焕终以“谋款通敌”之罪被磔,支持袁崇焕的阁臣钱龙锡也以“密谋主款”之罪长戍不赦。杨嗣昌主持议和,弄得举朝哗然,群起而攻之。而陈新甲与清议和事暴露后立遭杀身之祸。这种攻击、反对议和的声浪持久不衰,形成了一种强大的舆论压力。在这种压力下任何正确的议和主张都难以畅行。如果说袁崇焕进行议和时,对“上章累累”的反对议和的呼声,尚能镇定坚持,并表示“不讳言”自己的议和主张,那么他身后的主张议和者在不断高涨的反议和声浪中就越来越不敢公开自己的观点了。
杨嗣昌本是坚定的主和派,他曾连续上疏阐述议和主张,坦率表明自己的“体国”之心。尽管他的议论剀切透辟,文情深挚感人,但却不敢也不能公开出来。当主战派攻击他“主抚”是订“城下之盟”,大唱出战高调时,他竟不敢针锋相对地予以驳斥,反而违心地加以否认说:“从无抚说,毋以长安蜚语陷人”,表现得十分软弱。在这种“议和即误国”的叫嚷声中,出现了“一日不战”便“流言四起”的局面,主和派一直处于被动、受误解、受谴责、遭围攻的地位。
明朝的政治家们在议和问题上大都缺乏冷静的思考,而存在不切实际的想法。他们以为议和便是向对方乞和,是明朝的施舍和恩赐,一定要对方就范。始终放不下天朝大国那种凌驾于一切之上的架子。
当明朝首次与后金议和时,袁崇焕对后金使者的“恭敬和顺,三步一叩,如辽东受赏时,并书封称大人”,很是欣赏、陶醉,进而错误地估计这是皇太极兵力不济,乞求休战的表现。他要乘此机会“而制其死命,俾不得再逞,以休息天下”。
天启皇帝头脑更热,他对让后金“易去年号,遵奉正朔”一事,还觉不够,好像议和便可使后金乖乖听命,束手就擒,明朝将得到战场上绝对得不到的东西。一心秉承圣意的袁崇焕在致皇太极书中提出了令其退出城池地方、送还官生男妇的要求。
这种近似于痴人说梦的要求,皇太极理所当然不能接受,并感到明朝皇帝“渺我益甚”,意思就是也太不把我当一回事了。皇太极认为“两国和好宜先议定疆界”,今明方“侈然以退还辽东土地、人民为言,是尔有意激怒我,愿事争战矣。 ”这是直话、实话,拿成千上万将士的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土地和人口,凭什么轻易地交出?即便交出的话,明朝用什么来交换?!
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崇祯皇帝
明朝皇帝对议和的态度是暧昧迟疑、出尔反尔。不论天启帝还是崇祯帝都是如此。天启皇帝曾赞扬袁崇焕“战守可恃,操纵合宜,深慰朕怀”,当袁崇焕被攻讦去职后却又否定他说:“袁崇焕谈款一节,所误不小。 ”把责任完全推给了臣下。
崇祯帝在议和问题上表现得更为恶劣。他最初谴责“袁崇焕托付不效,专事欺隐”,继而信其“引敌胁和”,加罪名处以极刑之后,便“以复仇为志”,一味地反对与后金议和。他下令:“逆奴罪在必歼,屡谕严拒,不许接递片字。 ”严禁臣子与后金的一切往来。
兵部尚书陈新甲于崇祯十五年与清的议和,完全是在崇祯帝的直接指挥下进行的,这是因为明王朝已被打得没有还手之力,“以和议委新甲,手诏往返者数十,皆戒以勿泄。 ”但议和之事泄露后,明廷群臣激愤,以“堂堂天朝,何至讲款?”交相攻击陈新甲,甚至将清兵入关杀掠,地主、官僚、兵丁狼狈逃亡、百姓流离失所,一股脑儿地算在陈新甲的账上。此时的崇祯帝,却马上换了一副面孔,“降严旨,切责新甲,令自陈。 ”最后又以陈“戮辱我宗藩”的罪名将其诛杀。崇祯帝采取这种杀替罪羊的办法,虽然保全了自己的面子,却又一次关上了本是由他授意打开的明清议和的大门。
而原本这扇大门另一边的皇太极,对议和还是抱有诚意的,他甚至已经初步划定了两国的边境线,只等明朝的皇帝点头,就可鸣金收兵,各安其政了。而边境一安,无后顾之忧的明廷可以腾出大量镇守辽东的精锐兵力来对付农民起义。取出了辽饷,财政方面也可以在沉重的负担下略缓一口气,至少败亡时间可以后延几年,甚至可以力挽狂澜,转危为安,因为明朝在江南的统治势力一直很强。
一次很有成效的议和,一次可以改写历史的救国良机,却因为崇祯皇帝死要帝王的面子和陈新甲的不谨慎,最终草草收场。
明朝的皇帝这时似乎还没有意识到,他将为自己的出尔反尔付出沉重的代价。
陈新甲为什么会被杀?崇祯为面子,错过最后机会
明金间自从发生军事冲突或爆发战争以来,双方各种形式和不同目的 的议和活动,就没有停止过。其间战争的胜负是双方力量较量的结果,而议和活动也反映双方力量对比的变化。
其实,从宁远之战以后至崇祯十六年(1643年)的十几年间,明与后金在辽西地区基本处于相持阶段,其特点是双方断断续续展开了一系列的所谓议和活动,同时又伴随着一系列断断续续的战争。 时谈时打,甚至边谈边打,事实上,任何一个阶段中任何一方提出议和都有着不同的具体背景与目的,但是没有一次、也没有任何一方真心想和。 对于双方来说,都把“议和”作为最后战胜对方的一种灵活策略、一种必要手段。
崇祯皇帝朝服像
天命十一年(1626年)宁远失利后,八月努尔哈赤死去, 后金政权进行权力交接,由四大贝勒共理国政。利用明金战局与后金政局的变化,九月,袁崇焕向天启皇帝建议“乘其(后金)位置未定,并大耦尊之时,图为之间,八犬同牢,投之骨必噬”,“万一此道有济,贤于十万甲兵”。 所谓“投骨”即“议款”,皇帝同意他“便宜行事”。(《明熹宗实录》)十月,袁崇焕遣锁南木座喇嘛、都司傅有爵等前往后金吊丧,具体目的有三个,
一是“探听虚实”,努尔哈赤是否确实已死,现在“边事所任何事”;
二是“离间其诸子与夷上下”;
三是要求后金“勿仍前叛逆,束手归命,听朝廷处分”。(《三朝辽事实录》)
这次只是一次礼节性、试探性的活动,尚未正式谈到议和问题。但是,“不计两国刀兵”,主动“吊慰庆贺,以礼相加”,显然是一种缓和关系的表示。
在明方的“议 和”意图中是按照袁崇焕的战略,希望争取一个缓冲的时间,构筑以锦宁为中心的一条防线,作为向金国反攻的基地。而金国方面,皇太极初登大宝,根基未稳,国内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也有计划出兵朝鲜,解除后顾之忧。 两方面这种“缓兵之计”的“议和”意图,一拍即合。因此袁崇焕的使团在金国受到了热烈的接待,大约一个多月后,皇太极派方吉纳、温塔石等带有皇太极致袁崇焕的答书,偕同明方使臣抵达宁远。 皇太极在回信中,除表示对吊丧及祝贺即位的谢意外,正式表白双方议和的意向,希望议和早日进行。
但是,金国的答书送到袁崇焕手中,却不见回音。直到一个月之后, 金国使臣方吉纳、温塔石等才从宁远回来,带回致袁崇焕的原信,转述袁崇焕的意见,认为原信中把“大明国、大满洲国”字样并写,不便奏闻,故:苓遣使,亦无回书。(《清太宗实录》)
皇太极在方吉纳、温塔石等人回来后,议和活动停顿。但他还是以积 极的态度,来推进议和工作,为此他派人分别征询了代善、阿敏、莽古尔泰三大贝勒的关于议和的意见,并希望草拟一份代表金国贵族利益和政治要求的议和意见书。
天聪元年(1627年)正月,皇太极再次派出方吉纳、温塔石把拟定的 议和书交给了袁崇焕。信中重要之点有三:
一是过去20年双方战争的责任在明方,所以引发战争是明方对金国“欺藐凌轹”的结果,也就是说明方欺侮了金国,金国才起而反抗的。所以信中再一次揭出“七大恨”,说明明方“凌逼已甚,用是兴师”。
二是要分清双方战争的是非问题。要本着“不论国之大小,止论理之是非”的原则,要求明方承认正义在金国一方,明国虽是大国也要承认违反了这个原则。在是非面前,大国小国是平等的。
三是议和的具体条件:明方如果要求议和,就要先送交金方黄金10万两,白银100万两,缎匹100匹,布(毛青布)1000匹,作为“和好之礼”。双方和好之后,每年由金方以东珠10颗,貂皮1000张,人参1000斤交给明方,明方以黄金l万两,白银10万两,缎匹10匹,布匹30万匹,交给金方,作为双方的馈送。(《清太宗实录》)
清太宗皇太极朝服像
于是,两方人马就是开始讨价还价。 袁崇焕说服了天启皇帝,遂于同年(1627年)正月向后金提出了明方的议和条件:
后金必须“易去(天聪)年号,遵奉(明之)正朔”,归还“侵地”,献出“叛人”。至于后金所要求的馈赠,认为数量太大,笼统回答说“往牒不载,多取违天”。
(《明熹宗实录》)天聪元年(1627年)三月,后金的答复是:
每年馈赠数不变,初次馈赠数可减为金五万两、银五十万两、缎五十万匹、布五百万匹。但已得土地、人民“悉已奠定安集”,不能归还。(《满文老档》)同时又提出一个新问题:“若果两国议和,先须分定疆域,以何地为尔国界,何地为我国界,各自料理。”(《清太宗实录》)
天聪初年的明金议和活动是两国历史上最有希望的一次议和,但同时 也是最难达到妥协的一次议和。双方都从战略需求出发,都希望达成一项暂时的停战协议,来争取时间。
明方对 失去的辽河东西的土地人民,要求恢复,而金方把占有的辽东西土地人民作为本身发展的天地和条件,要求划定疆界,永久占领。当时的明朝在辽东地区虽然战争失利,但有时也打胜仗,如果集中全国的兵力、物力来专注一隅,收复失地的可能性是存在的。这就是明方不肯轻易议和划界的缘故。金方在战场上有一定的优势,但对明战争也是有胜有败,加上自身经济上、兵力上都有相当的困难,各方面需要调整。如果归还明方的失地和军民,则等于“前功尽弃”。 所以说此时的议和活动是没有成功可能的和议。再加上双方都在“议和”背后,积极备战,金方出兵控制朝鲜,明方派兵赶筑大凌河城城防,这就会使双方都有了借口,中止议和。
宁锦之战的失利,使皇太极进一步认识到明军尚具有相当实 力,急切难以胜之。此时明朝方面也出现了转机,天启七年(1627年)八月熹宗死去,崇祯皇帝即位,魏忠贤伏诛,要求袁崇焕复出的呼声甚高。崇祯元年(1628年)袁崇焕以兵部尚书再次督师蓟辽,八月抵山海关视事,明廷议和派的主角再度出场。彼时,皇太极于天聪三年(1629年)正月,从沈阳派出白喇嘛等人到宁远,吊唁明天启帝之丧,并祝贺新君(崇祯帝)即位,派秀才郑伸及百总任得良送去致袁崇焕书,希望恢复议和,但是毫无结果。 复职的袁崇焕热衷于他的“五年复辽”计划,对金方的议和要求采取了敷衍的态度。尽管皇太极作出更多的让步,愿意不用天聪年号,改奉明朝正朔,和议仍无进展。 更重要的是崇祯帝即位之后,在朝臣中间对与金国议和问题,出现了对金议和,就是重蹈历史上宋金议和的覆辙,是卖国行为的“舆论”。在这种舆论压力下,明朝举国上下,都讳谈议和,谁也不肯负这种历史责任。袁崇焕对于金国议和的来信,也往往扣压下来,不敢上奏,只要明金双方的对抗情势不发生重大变化,明方对金议和的事,就不会再被人注意。
天聪三年(1629年)七月十八日,皇太极致书袁崇焕:你 既然无意议和,则我兴兵,其责在明。十月,皇太极率军入关奔袭北京。这次出征,也是以后多次出征中的一个特点,即边打边宣扬其屡欲和好,明廷拒和,后金乃不得已而出兵。目的在于争取人心,分化明廷上下。如后金军十一月至通州,榜示各城“绅衿军民”,后金“屡次遣使讲和”,明帝不允,以故“告天兴师”。十二月又书“与明国君议和”信两封置北京德胜与安定门外。
天聪四年(1630年)正月又命喀喇沁部苏布地向明廷要求“悯小民之苦,解边臣之怨,交好满洲,以罢师旅”。三月,又分别致书明帝、明诸臣、锦州官员,要求“议和”、“罢兵”。三月,驻守永平等地的阿敏等将领也致书丰润、开平两地明官员,要求从速议和,否则“俟我汗携家眷至,彼时尔等议和亦难。”天聪五年(1631年)五月致书大凌河守将,表示“厌兵戈而愿太平”。 然而,皇太极做出的这些议和的努力,明朝上下全部视而不见。
从天聪六年(1632年)至崇德元年(1636年),这一时期的 议和活动,仍然基本是后金单方面的活动,仅与个别明地方官员略有接触。还有一个特点,在后金(清)高倡议和的动机中,与明迅速恢复贸易等经济意义已退居比较次要的地位,用来作为配合军事进攻,争取人心、麻痹明军的手段,具有愈来愈加重要的意义。
17世纪30年代后期,明清双方的力量对比与内部局 势,逐渐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清军屡屡进逼关内,农民起义烽烟四起,明廷腹背受击,风雨飘摇,岌岌可危。 而清政权则日益巩固,东部蒙古相继归附,朝鲜完全慑于清之兵威,皇太极已经可以全力以赴西进征明。因此,清统治者不再需要议和这面旗帜了,而一直耻于谈和的明上层统治者,欲战不能,欲守无力,走投无路,被迫第一次主动扯起了议和的旗帜,以求苟延残喘,维持局面。
自崇祯十四年八月洪承畴于松山战败后,松山和锦州长时间处于清军的包围之 中,明廷陷于危机,双方的议和活动遂又再起。陈新甲在这段时间任兵部尚书,起初听信了张若麒的话,认为辽东一战可平。正因如此,他力促崇祯帝以密诏促洪承畴进兵,结果大败。于是,他又转而支持议和的主张。
这时不仅辽东的形势十分危急,中原地区也全部成了农民军的天下。 面对危 局,陈新甲主张与清议和,以“专力平寇”,待把中原一带的农民军平定以后,再 与清争。 陈新甲将自己的主张私下告诉了新任三边总督傅宗龙,傅宗龙在离京去镇压李白成以前,又告诉了大学士谢升。谢升私下与陈新甲相商,要他向崇祯帝进言,“谓两城受困,兵不足援,非用间不可”。有了内阁大学士的支持,陈新甲这才敢向崇祯帝言议和事。另外,辽东在十一月间下了一场大雪,清兵前线粮饷遇到困难,皇太极亦派人入关议和。干是,陈新甲便大胆地向崇祯帝提出议和的主张。
这时崇祯帝仍摆出一副反对议和的样子,对陈新甲大加训斥,“切责良久”,然后又问内阁诸臣。这时周延儒再次入阁不久,内心也想议和,但不敢明确表示。 崇祯帝征询阁臣的意见,实际上就是想在阁臣中找替罪羊,一旦议和失败,就可将罪责推在阁臣身上。 周延儒老奸巨猾,言辞模棱两可,其他阁臣也不置可否,只有谢升说道:“倘肯议和,和亦可恃。”崇祯帝沉默良久,事后对陈新甲说:“可款则款,卿许便宜行事。”并嘱咐陈新甲严加保密,“外廷不知也”。(《明史》)
陈新甲向崇祯帝推荐兵部主事马绍愉,说他可担当议和重任。崇祯帝遂为马绍 愉加衔职方郎中,赐二品服,命他前往清营议和。
皇太极对明廷遣使议和非常重视,请以敕书为信。明廷所赐敕书的文中称:
谕兵部陈新甲,据卿部奏,辽沈有休兵息民之意。中朝未轻信者,亦因以前督 抚各官未曾从实奏明。今卿部屡次代陈,力保其出于真心。我国家开诚怀远,亦不难听从,以仰体上天好生之仁……(《东华录》)
皇太极看了很不高兴,因为它不是直接给清廷的,而是给兵部的。从语气上 看,崇祯帝仍摆出天朝上国的架子,像过去对待建州卫那样对待清廷。另外,敕书用纸颜色和制宝也不合定式,所以皇太极便指责这是边吏作伪,“必非明帝亲发”,予以拒绝。 他对来使重申了愿意议和的一贯主张:“若和事果成,则何必争上下?但各据其国,互相赠遣,通商贸易,斯民俱得力田生理,则两国君臣百姓,共享太平之福矣!”(《清太宗实录》) 皇太极在这里称“两国君臣百姓”,显然是要与明廷平起平坐,分庭抗礼。
明朝使臣只好再换敕书,往返耽误了许多时间。在此期间,清军连续攻克了松 山等地,洪承畴被俘,祖大寿投降。这种战场上的形势对明廷更为不利,清处于主动的进攻地位。崇祯帝为了显示对议和的重视,特派兵部司务朱济和马绍愉一起前往沈阳,使团近百人。 他们于五月中旬才到达沈阳。皇太极对此次议和非常重视,特命大臣出城远迎三十里,宿于馆驿,礼部设宴,招待甚优。 根据当时留在沈阳做人质的朝鲜王世子记录,当时明朝使臣还带着“四十余车”米,以作为“粮资之计”。这显然是担心清廷不管饭吃,不给予友好接待。结果清廷表现得很友好,盛宴款待。这真使明朝使臣大喜过望。
降清明臣高鸿中关于明金议和奏文
皇太极回书崇祯帝,答应议和,其条件除双方通好并互有馈赠外,双方以宁 远、塔山为界,在适中之地开市通商,相互遣返逃人。信中还特地说了一句:“至我两国尊卑之分,又何必计较哉!”(《清太宗实录》) 看来只要明廷持积极态度,皇太极还愿作出一些让步。而从这些条件来看,在当时的情况下也不算苛刻,而基本上维持了双方军事形势现状。
六月三日明使启程回京。在临行前清廷设宴饯行,“车乘风戒,刍粮悉备”,皇 太极还赏给马绍愉等白银二百两,并以两车人参、貂皮进献给崇祯帝。皇太极对马绍愉说:“秋初企听望好音。若逾期不至,我当问盟城下耳!”( 《謏闻续笔》 卷四)这显然带有威胁的口味,是否要和,要崇祯帝速作决定,否则就要再次兵戎相见。
马绍愉一行到宁远后,即速命人 将议和情况密报兵部尚书陈新甲。议和之事一直在秘密进行,崇祯帝数次告诫陈新甲,要“密图之”。 但外廷官员还是听到了一些风声,尤其是一些言官,纷纷上疏弹劾,认为是阁臣谢升所主。为此,崇祯帝便将谢升罢去,以堵众人之口。
谢升的离去使陈新甲的议和活动失去了阁臣的有力支持。当陈新甲看过马绍愉的密报后,将之放于案上,“其家懂误以为塘报也,付之传抄。于是言路哗然”。以前外廷官员攻击议和事尚没有佐证,这一来有了确凿的证据,所以纷纷上疏弹劾。给事中方士亮首先上疏,其他上疏论争之人络绎不绝。
如果崇祯帝在这关键时刻能毅然主持,公开告谕群臣,自己知道此事,这场风波本可以平息。但他总想将此事往别人身上推。他一再问内阁首辅周延儒,是否应该议和,周延儒也不敢承担责任,所以“终不对。上(崇祯帝)慨然起”。(《明史纪事本末》)“周延儒老于世故,深知崇祯帝喜怒无常,故始终保持沉默。 崇祯帝只好将责任都推在陈新甲身上,遂降旨切责,令其回奏。 陈新甲不仅不引罪,“反自诩其功”,这使得崇祯帝更加恼怒,立命逮系下狱,由刑部拟罪,以失陷城寨罪拟斩刑。周延儒上疏求免:“国法,敌兵不薄城,不杀大司马。”崇祯帝却说:“陈新甲职任中枢,一筹莫展,致令流贼披猖,戮辱我七亲藩,不更甚薄城乎!”(《明史 陈新甲传》) 崇祯帝在这里不以议和罪斩陈新甲,他知道难服天下人之心;用陷城罪斩他,他又未把城池丢给清兵,故只好用近来数城被农民军攻陷为罪名。 这显然是借来的一个罪名,其本意还在于要拿他当替罪羊。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崇祯十五年八月,陈新甲被斩,议和事也随之告吹。这件事再典型不过地表明,崇祯帝存在着严重的性格上的缺陷。这也正是当时许多大臣不敢尽心为国的原因。 从当时总的情况来看,明王朝并非没有人才,只是因为崇祯帝不爱养人才,用人多疑且出尔反尔,遇事推脱责任,故大都斤斤自保,不敢大胆用事。 对于一个最高统治者来说,这是一个致命的弱点。
陈新甲被杀后,崇祯帝命冯元飙继为兵部尚书。冯元飙深知形势危急,内忧 外患交讧,平定无术,又不敢公开推辞,便佯装有病。一天上朝,故装头晕目眩,倒在廷上,让人抬回家中。深明底细的人“皆嗤其为细人伎俩,辱朝廷而羞当世”。(《烈皇小识》)冯元飙虽因耍此小伎俩而受世人嘲笑,但却保全了一条性命。同时,这件事也反映了当时朝中大臣的一种普遍心态。
明朝陈新甲是谁?本有机会摆脱两面作战
明朝并非亡于流贼,也非亡于满清,而是亡在与流贼和满清的两面作战。两面都不妥协,往往导致这样的局面——流贼被官军打得奄奄一息之时,满洲吃紧了,必须从“剿贼”前线抽调大军,导致流贼死灰复燃;或者是辽东刚刚打败清朝,想要巩固阵地、收复失地之时,流贼势头又起来了,需要抽调辽东守军去镇压。
总之,崇祯皇帝和他的重臣们忙着拆东墙补西墙,最后东西两边的墙都倒了。其实,原本崇祯是有机会摆脱两面作战的境地的。
在陈新甲做兵部尚书时,曾经秘密派遣使者与清朝商议和谈。陈新甲是举人出身,没能考上进士,但是他凭借自己的能力在辽东抗清时崭露头角,最终以举人之身当上兵部尚书。其实当时兵部尚书是所有人最不想当的官,因为太难当了,整天就是考虑那些打仗的事情,而且那几年明朝总是打败仗,打了败仗兵部尚书就得背黑锅。然而,陈新甲有这个背锅的勇气,就这份勇气也是实属难得,可见他对大明、对崇祯皇帝忠心耿耿。
虽然陈新甲有点小才,但是面对崇祯年间的那种糜烂的局面,也无能为力。于是,陈新甲想到了一个主意,就是与清朝和谈,先稳住清朝,把国内的流贼剿灭,然后再积攒力量与清朝决战。
想法是很正确的,但是政治上是不正确的。尤其在明朝,那些朝廷上的“正人君子”知道你要与清朝这样一个“叛臣逆子”和谈,还不得喷死你,反正他们站着说话不腰疼。
崇祯皇帝害怕舆论的压力,但是他知道与清朝和议不失为一个办法,所以他不便出面宣布进行和谈。当陈新甲透露和谈的想法给崇祯皇帝的时候,崇祯不置可否,其实是默认了陈新甲的想法,而且在之后多次要求陈新甲对此事保密。
于是,陈新甲就秘密的去筹划与清朝和谈,通过密使、书信等遥控整个事情的进展。这个时候,北京的言官们似乎注意到了这个动向,但是苦于手上没有证据,不便发难。
然而,一次偶然的机会,终于让等待了很久的言官们抓住了把柄。
负责和谈的下属写了一份关于和议进展的报告给陈新甲,陈新甲在家中看完之后就随手放在了茶几上,不曾想被书童当做一般的文件分发出去,交给各省驻京办事处传抄,于是原本秘密进行的和谈一事泄露了,苦于没有把柄的言官们如获至宝,群起而攻之,弹劾陈新甲通敌。
死要面子的崇祯皇帝不想承认此事经过他的默许,于是决定让陈新甲背这个锅,结果陈新甲被斩首,与满清的和议也随之终止。
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崇祯皇帝在流贼和满清的双重打击中,慢慢不支,最终北京城破,自己在煤山上吊,吴三桂引狼入室,满清在汉奸的帮助之下征服全国。
原本,崇祯是有机会摆脱两面作战的困境的,然而因为舆论对所谓“气节”的执念,导致了局势的不可收拾,导致中华文明又一次沦陷于游牧民族之手,导致了中华文明的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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