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名:房彦谦
字 号:孝冲
所处时代:东魏、北齐、北周和隋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齐郡历城
出生时间:公元547年
去世时间:公元615年
官 职:司隶刺史、泾阳令
儿 子:房玄龄
籍 贯:河北清河(今邢台市清河县)
隋朝第一清官房彦谦简介:贞观名相房玄龄的父亲
房彦谦出生于公元547年,一生先后经历了东魏、北齐、北周和隋四个王朝的更替换代。
房氏原籍清河。到房彦谦七世祖房湛时期,因为做过燕国的太尉椽,随着南燕国迁都青州,也把家人带到了齐地。今济南市历城区在南北朝隋唐时期属于齐郡。从此以后,房彦谦一直就把历城当作了自己的故乡。从十六国到房彦谦时,200多年间,历城房氏家族几乎一直都为官从政,房彦谦曾祖父是齐郡和平原郡的太守,祖父则做过南朝宋的太守,父亲从州主薄(相当于今天的秘书长)起家,也做到了郡守的职务。
家族背景
大家族的文化熏陶和动荡的政局变换,铸就了他的清正品格和娴熟的从政能力,18岁时,他就担任了家乡齐郡的主薄,并一直在政府任职,40岁时被郡守举荐进京,做了监察御史,职责是“分察百僚,巡按郡县,纠视刑狱,肃整朝仪”。其职责既像今天的纪律监察干部,还兼具司法监督和整治朝廷风气的责任。官品虽然不高,权力却也不小。后迁为河南长葛县令,在全国官员考核中,因其清正廉洁,被评为“天下第一”,并因此而晋升郡司马(州郡军事官员“二把手”)。
离职高升
史书记载,当他离职高升之时,地方百姓拦路挽留,并为其立碑颂德。隋大业九年(613年),随从皇帝到辽东,担当了一阵扶余道(今东北地区)监军。后来,因过于耿直,得罪了权贵,被迁为泾阳县令,69岁病逝于任上。 房彦谦为官清廉,所得俸禄大多周济了同事亲友,以至于史书称其为“家无余财”。他曾经和其子房玄龄说过:“人皆因禄富,我独以官贫,所遗子孙,在于清白耳。”他的这种高风亮节得益于他的人生经历,虽然他出自名家士族,但他幼年时期生父就亡故,15岁过继给叔父,继母去世时,他绝食五日,以示孝心。在家中,凡有时鲜果蔬父辈不吃,他绝不先尝,其孝行名扬乡里。同时,他也十分好学上进,7岁时就读过万言书,长大后,还擅长书法艺术。可以说,中国传统文化给了他以深厚的影响,因此,他也能够培养出房玄龄这样的一代名相,大唐重臣。
朝廷追赠
公元631年,经唐太宗恩准,房彦谦的灵柩由其子房玄龄迁葬回历城故里祖坟,朝廷追赠其为“徐州都督、临淄县公”,并特派了官方的鼓乐仪仗队从洛阳护灵到历城,灵柩所过州县费用不足部分均由地方政府资助祭奠,同时国家还动用了千余士兵为之送葬,亲朋友好参加迁葬仪式的有2000多人。这次迁葬可以说是唐朝初年一件盛事,轰动全国。房彦谦墓在今济南市历城区彩石乡赵山之阳,墓葬现存墓冢、墓碑和部分石兽,其墓碑由当时的历史学家李百药撰文,书法家欧阳询所书。该墓1977年被公布为山东省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李百药是24史中《北齐书》的作者。李百药撰写碑文的时候担任着太子右庶子,66岁。
唐初书法四大家
欧阳询则是隋唐时期的著名书法家,他所创立的书体被称为“欧体”。他和当时的虞世南、褚遂良、薛稷并称唐初书法“四大家”。欧阳询书写碑文的时候已经74岁。两位花甲之人应邀为房玄龄的父亲撰文书丹,从另一个角度表明了房彦谦灵柩迁葬的隆重。
墓及墓碑
房彦谦墓位于彩石镇西彩石村北的赵山之阳,济王路南侧。墓封土高5米,直径17米。房彦谦是唐贞观年间宰相房玄龄之父,生于公元547年,卒于公元615年,原籍河北清河,其七世祖移居临淄。他贯通经义,长于吏治,曾任北齐齐州主簿。隋开皇中,曾任监察御史、长葛令、超授都州司马等。隋炀帝即位,去官隐居,后征授司隶刺史,出任泾阳令。
据说,当时葬礼极为隆重,天下台臣,九州官府,皆不远千里前来致祭,冠盖相接,旌旗蔽空,车马塞路,彩石一带,井水饮尽,野无青草。墓前原有麒麟、翁仲等石雕依序分列,现仅存石羊、石马。墓前“唐故徐州都督房公碑”,由唐初中书舍人、著名学者李百药撰文,洋洋千言,典雅瑰丽(现山东省图书馆存有此文)。碑文由唐朝著名书法家欧阳洵所书。碑文是露锋的隶书,字形峭削,笔力遒劲,为省内仅有的初唐书法石刻珍品。1980年,为保护该碑修建砖砌碑楼。该墓于1977年12月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房彦谦墓碑现存地面以上部分高300厘米,宽130厘米,厚40厘米,由碑首、碑身和碑高组成,碑首和碑身由一块完整的巨石琢成,碑额是篆书,3行9字:“唐故徐州都督房公碑”,碑文正面36行,2000多字,主要内容是褒扬房彦谦家世、履历及其为人的高风亮节。因为李百药父子和房彦谦、房玄龄同时在朝为官,所以对房彦谦的历史以及功业了如指掌,加上房玄龄的因素,碑文自然难免有溢美之词,所以,在碑文最后部分,李百药以“四字一句”的大段篇幅对房彦谦进行了歌颂。碑阴文字则主要是记述了迁葬和唐王朝对迁葬活动的重视和支持,以彰显房彦谦的身份和地位。像这样碑阳碑阴甚至碑侧都镌刻文字的人物碑,为我们了解唐代碑文的写作格式和文法以及镌刻形式等等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证据。这篇文章因此还被后人收入《全唐文》。
房玄龄之父房彦谦的教子之道:只把清白留后人
唐代宰相房玄龄,可谓大名鼎鼎,无人不晓。贞观元年,唐太宗李世民论功行赏,称其为天下第一功臣,任为中书令,封魏国公,监修国史。唐代史官柳芳称房玄龄“天下号为贤相”。笔者今天想谈谈其父房彦谦。透过《隋书·房彦谦传》,可以清晰地看到,一代贤相的出现是与严格的家教和纯朴的家风密不可分的。
房彦谦在隋朝时曾任监察御史,后在全国官员考核中,因其清正廉洁,被评为“天下第一”。《房彦谦传》载,“其后隋政渐乱,朝廷靡然,莫不变节。彦谦直道守常,介然孤立,颇为执政者之所嫉,出为泾阳令。”“彦谦居家,每子侄定省,常为讲说督勉之,亹癖不倦。家有旧业,资产素殷,又前后居官,所得俸禄,皆以周恤亲友,家无余财,车服器用,务存素俭。自少及长,一言一行,未尝涉私,虽致屡空,怡然自得。尝从容独笑,顾谓其子玄龄曰:‘人皆因禄富,我独以官贫。所遗子孙,在于清白耳。’所有文笔,恢廓闲雅,有古人之深致。又善草隶,人有得其尺牍者,皆宝玩之。”
隋朝后期,朝政渐渐混沌,朝中官员没有几人不改变节操的,而房彦谦却坚守正道,不移其志,介然独立,被贬为泾阳县令。《房彦谦传》重点介绍了房彦谦的美德及其家风:一是从不谋求私利。房彦谦自幼到老,无论是做高官或被贬斥,平素里的言行,未尝涉及过谋取私利。二是务求朴素节俭。房彦谦将所得俸禄,都拿来接济亲友,家里一直没有多余的钱财。所用的车子、衣服及器皿,都相当俭朴。三是乐观对待贫穷。由于贫困,家中经常入不敷出,然而房彦谦却怡然自得,乐在其中,妙手著文,博大闲雅,还擅长草书隶书,写得一手好字。当时的人们都以能得到他的墨迹为宝。四是精于教育子侄。每当子侄来省亲,房彦谦都不厌其烦地督导勉励他们。尤其是仅有十九字的教子书,更是令人叫绝:“人皆因禄富,我独以官贫。所遗子孙,在于清白耳。”即人家都因官俸而富,我偏偏以做官而贫。留给子孙的财产,就只有清白了。
房彦谦的教子书道出了古代官场上普遍存在的丑恶现象,那就是当官便能发财。本来当官与发财是两股不相交的路,当了官就发不了财,官员们却把它合为一体了,无非是贪污受贿攫取不义之财。房彦谦表示自己绝不这样做,既然当官就甘于贫困,且泰然处之。他最后声明能留给子孙的财产,只有自己为官的清白了。《旧唐书·房玄龄传》里,没有直接记载房玄龄对父亲上述教诲的感受,但却写了其父患病时,房玄龄不离左右,衣不解带,竭尽孝道;从小就写得一手好文好字,擅长草书隶书,字如其父,也很是叫人喜爱;公而忘私,不治家产,勤俭持家,廉洁为官等故事。从这些细节来看,房玄龄定是接过了那沉甸甸的遗产——“清白”,并加以发扬光大。“清白”,看似无形胜有形,无财胜有财;“清白”,看似只讲了为官就不能致富,宁可贫穷也不能贪占之理,其实它还囊括了房氏家风中的诸多美德。把这样的精神遗产留给后辈子孙,是多么的丰厚啊!
房彦谦把“清白”留给后人,笔者认为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做人要清白,子女在成学成长成人的漫长进程中,要向善向上,扎扎实实,站稳脚跟,堂堂正正。二是持家要清白,崇尚勤俭之风,分清楚公私两条线,哪怕是再穷再困难,也不占公家丁点便宜。三是从政更要清白,对自己所担任的公职,所具有的公权力,以及公职、公权力是用来干什么的,要向子女宣示清楚。既然身为人民公仆,就不许利用手中权力经营任何产业,不许收受他人的任何财物,一句话就是不在薪水之外再捞取不义之财。这样的“清白”遗产,可不像金银财宝那样,到时候交给子女就成了,它是要颇费一番功夫,经过反复灌输不断强化,才能入心入脑形成定见,最终使子女们得以继承下来的。房彦谦教子书的字里行间,对子侄们的耳提面命,浸透着他的良苦用心。
房彦谦的远见 以古人之智看当下之事
《隋书》载:隋司隶刺史房彦谦,“家有旧业,资产素殷,又前后居官,所得俸禄,皆以周恤亲友,家无余财,车服器用,务存素俭。自少及长,一言一行,未尝涉私,虽致屡空,怡然自得,尝从容独笑,顾谓其子玄龄曰:‘人皆因禄富,我独以官贫。所遗子孙,在于清白耳!’”这个记载中的“玄龄”,就是唐代名相房玄龄。也就是说,房彦谦靠“独以官贫”的“清白”,培养出了一个极品儿子。这里,示人的启示很多,智者见智、仁者见仁,但由“官贫”而打造出的一个“幸福链条”却是共认的,即:官贫—清白家风--泽延子孙。
封建社会人治专权,“一朝天子一朝臣”,朝厅堂暮囹圄者大有人在。许多有识官吏参透了“官场如赌场”的谜底,为规避“君子之泽,五世而斩”,保持自家香火延续,无不缜密处事,防止“授人以柄”。这其中最通用的法宝,就是“官贫”和“清白”。盖因做官者尚贫,就不会动心去贪;做官者安贫,就不会贪赃枉法犯事。如是,不仅自己落个善终,还会培植“清白”家风,滋养出争气儿孙。正所谓:家贫出孝子,官贫出贤臣。纵观历朝各代,因贪墨而福及子孙者,几希;相反,安于“官贫”和“清白”的清官廉吏,身后却多是光耀门楣的俊才贤臣,如东汉的“杨门四世太尉”、后周的“窦氏五贤臣”等。无疑,这是一种为官做人的幸福。
我们不妨再设想一下,倘若这房彦谦是个贪墨,在相当于现代省部级长官的要位上,捞了个盆满钵溢,“所遗子孙”的将会是什么?且不言在热衷“钓鱼执法”的隋文帝手下当差,随时面临着朝堂上被砍头的风险。《隋书》记,开皇十三年(即公元593年),晋州刺史、南阳郡公贾悉达,显州总管、抚宁郡公韩延等官员都因中“计”而被砍头。《新唐书》亦有例可考。德宗时,节度使王锷搜刮钱财,“富于公藏”,使其子王稷除用于贿赂“京师权门”外,还在家中造夹墙藏匿。王锷死后,王稷虽官至子鸿胪少卿,却很快惹上了官司,最后被人杀死。很显然,王稷丧身败家的根由在老爹“贪墨”。两相比较,不难看出,房玄龄之所以名标凌烟,成为大唐一代名相,与其父倡导的“清白”家风密切相关。或许,正是基于对这种因果的远识,房彦谦“虽致屡空”,却“怡然自得,尝从容独笑”。
我们今人在用古典时,往往喜欢套用一句:一个封建官吏尚且有这样的见识,我们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现代领导理应做得更好。道理的确如此,可事实上,我们有的领导干部还真没有房彦谦一般的见识。在法庭受审最后陈述中,泣不成声“对不起家人”、“对不起孩子”,他们利令智昏、全家齐动员大搞腐败时,何曾想过这是在积祸害子孙的“造孽钱”?又何曾想过会孵化出“恶少”的现世报应?可悲的是,这些“官场达人”本已拥有了世人少有的辉煌成功,最终却折了老子、赔上儿子、殃及孙子,甚至为了减轻罪责互相诿罪,亲人成了仇敌,等待他们的只有黑洞般的痛苦寂寥。亲情竟何以至此?父母爱子女,何以沦为如此结局?这不能不令人唏嘘,发人深思。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爱子是无罪的,溺爱则是毒药。有的事错了可以重来,但错位的爱意味着毁灭。当初刘铁男让儿子在关联单位拿干薪,肯定不是为了积累犯罪证据,一定是自以为得计,讨了大便宜。殊不知,把不劳而获当作智慧,必然损害人民利益,同时亲手毁灭自家的幸福;把为孩子捞取万贯家财当作疼爱,必然会使孩子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中,失去独立成长、发展的能力,看似为孩子“计深远”,实乃误其前程、断其生路,可谓饮鸩止渴,愚不可及。故,我赞成林则徐晚年给儿子们写的一副对联:“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贤而多财,则损其志;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愚而多财,益增其祸。”这既是对子孙的砥砺,又是一种期待。显然,房彦谦至今仍然不失为学习的典型。
文章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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