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沆北宋宰相

本 名:刘沆

别 称:刘冲之

所处时代:北宋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吉州永新

出生时间:995

去世时间:1060

刘沆怎么读 刘沆生平简介 刘沆是怎么死的

刘沆,今江西省永新县埠前镇三门前人。北宋至道元年(995年)九月十八日生。天圣八年(1030年)刘沆进士及第,名列第二。宋仁宗时任参知政事(副宰相)、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共7年,“自进士设科,擢高第至宰相者,吉郡以沆为首”,在位以“长于吏事”著称。

  刘沆怎么读

刘沆[hàng]

  刘沆生平简介

皇祐三年(1051年)三月,刘沆由尚书工部侍郎升任参知政事(副宰相)。以前政事多由宰相决断,副相不过备位而已。刘沆任职后,积极参与国事决策,重大问题多廷议解决,对政事有所救正。至和元年(1054年)八月,刘沆又进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集贤殿大学士。当时中书省任官多近臣举荐,刘沆向皇帝进言指出其三弊:一、近臣保荐,授非公选,多出私门,浮薄权豪之流交相荐举,互以贸易,以致不能选贤任能;二、任人唯亲,造成“当入川广,乃求近地;当入近地,又求在京”,边远贫困之地无人愿去;三、奖罚升迁,“常格虽存,侥幸尤甚,以法则轻,以例则厚,执法者不能持法,多以例与之”,以致赏罚不明。刘沆恳请皇帝能革除这用人上的弊端,使真正有才德的人,能挑选到政府部门中来。仁宗接受了刘沆的奏请,诏令照此施行。

刘沆奉诏,实行三举,革除“三弊”。一、举荐贤才。他反对近臣拉关系,走后门,任用无德无才之人;而他本人则以国家利益为重,大力举荐贤才,为安邦治国尽力尽责。当时欧阳修被谗出守同州(今陕西澄城县),刘沆奏请皇帝把欧阳修留在史馆修书。过后不久,推荐欧阳修担任翰林学士。欧阳修不负众望,与宋祁等到同心协力,终于编修成了一部高水平的《新唐书》。刘沆荐人,不为私利,完全出于公心,他引富弼共政,勉其大展经纶,富弼感激不尽。刘沆罢相后,富弼写了一封信给他,仍不忘此事:“每辱公勉以尽瘁”。弼终身感其恩德。二、强化中央集权。定御史迁次之格,“满二岁者与知州,御史范师道、赵忭,岁满求补郡,沆引格出之”。三、竭力抑制侥幸,深入观察权近的功过是非,“阴持以轩轾取事论者,以此少之”,“沆挟台谏之威。权近畏之。”

  刘沆是怎么死的

刘沆为相,敢于启用贤人,救正时弊,他的这种刚正性格,得罪了那些侥幸谋官者与既得利益者,于是群起而攻。中丞张升上书刊号17条弹劾刘沆。仁宗皇帝本性温厚,时人说他“无隔夜之怨”,眼看刘沆被控,便一改初衷,取消革新。刘沆孤掌难鸣,受到内外夹击,便称病求罢,坚卧月余,嘉祐元年(1056年)十二月后,以观文殿大学士、工部尚书知应天府,再后迁刑部尚书,徙陈州(今河南省淮阳)。

北宋宰相刘沆的故事 刘沆的轶事典故有哪些

刘沆,今江西省永新县埠前镇三门前人。北宋至道元年(995年)九月十八日生。天圣八年(1030年)刘沆进士及第,名列第二。宋仁宗时任参知政事(副宰相)、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共7年,“自进士设科,擢高第至宰相者,吉郡以沆为首”,在位以“长于吏事”著称。

刘沆为相,敢于启用贤人,救正时弊,他的这种刚正性格,得罪了那些侥幸谋官者与既得利益者,于是群起而攻。中丞张升上书刊号17条弹劾刘沆。仁宗皇帝本性温厚,时人说他“无隔夜之怨”,眼看刘沆被控,便一改初衷,取消革新。刘沆孤掌难鸣,受到内外夹击,便称病求罢,坚卧月余,嘉祐元年(1056年)十二月后,以观文殿大学士、工部尚书知应天府,再后迁刑部尚书,徙陈州(今河南省淮阳)。

刘沆的轶事典故有哪些

文言文:刘沆为宰相时,族人有捕负官租数十万者,宰相不知也。前后官史不敢问。程饷为庐陵县尉,主赋事,乃追逮族人,责令尽偿而后已。或以告宰相,宰相曰:“赋入不时,吾家之罪,县官安可屈法也?”乃致书而谢之。后饷罢官至京师,刘沆延见,礼貌有加。饷出,谓人曰:“刘公伟量,非他人能及,真宰相也。”

译文:(宋仁宗时)刘沆任丞相执政的时候,他故乡家族中有人逃避拖欠了国家的赋税达几十万钱;但刘沆并不知道这件事。当地的官员一连好几任都因为是刘丞相家族而不敢过问。程珦来担任庐陵县县尉时,负责征收赋税,把逃避拖欠赋税的刘沆 族人逮捕关入监牢内,责令他们把所欠赋税全部缴清才能释放。有人把这件事报告了刘沆。刘沆说:“赋税不及时上缴,原是我家犯了法,怎么可以叫地方官徇情而不照国家法令办事呢?”就写信给程珦道歉。后来程珦辞官回到京城,刘沆接见,很有礼貌。程珦出来后,对别人说:“刘沆的大量,不是他人能比得上的,是真宰相。”

藏书故实

欧阳修被谗出守同州,他向皇帝建议把欧阳修留在史馆修书,极力推荐让其编纂《唐书》,并担任翰林学士。欧阳修不负众望,与宋祁等人同心协力,将《新唐书》编纂问世。嘉佑元年(1056)十月罢为观文殿大学士、工部尚书、知应天府,后又迁刑部尚书,徙陈州。个人藏书丰富,据《宋史·艺文志》著录有《刘沆书目》2卷,当为其家藏书目,今已佚,其藏书数量不详。

名臣刘沆智断不动产案件 被誉为名相牛僧孺转世

宋仁宗在位时,有一个大臣名叫刘沆,非常聪明能干。据说他妈生他的时候,梦见唐朝宰相牛僧孺穿着官服进了他们家,然后他就出生了,所以大伙都说他是牛僧孺转世。

牛僧孺是名相,擅长断案,可巧的是,这个刘沆也擅长断案。比如说有一年,刘沆去湖南衡阳当市长,接了一宗不动产案子。这宗案子其实是二十年前的旧案,已经被很多任领导审理过,但是始终没能审出结果。为什么审不出结果呢?因为缺乏证据。

案情很简单,大意如下:

张三是个地痞无赖,欺负邻居李四不识字,伪造了一份地契,偷偷地将李四家的土地转移到自己名下,等李四一死,他就去夺地。李四的儿子李小四肯定不答应啊,质问道:“你凭什么夺我们家的地?”张三拿出那份假造的地契,地契上写着某年某月李四把地卖给了张三,卖了多少钱,当时都有谁在场作证,写得一清二楚。李小四哭了:“我爸什么时候卖过地啊?我怎么不知道,你这地契肯定是伪造的,我去衙门告你!”张三说:“地契上还有你爸的手印呢,不管你告到哪里,都是我有理。”

张三有地契,李小四没地契,所以他告了二十年都没有告赢,他家的土地最终还是被张三占了。

刘沆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一眼就看出张三不是个好东西,可是断案不能凭感觉,得靠证据,他要想辨别张三手里的地契是不是伪造的,就得核对上面的手印是不是李四的,可惜李四早就死了。如果李四当年办过土地证,如果衙门里存放着每一宗不动产的登记簿,那更好办,直接核对土地证和登记簿就行了。可惜宋朝并没有土地证,更没有登记簿。不但宋朝没有,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都没有这些东西,古代中国唯一可供证明产权归属的文件就是地契和房契。

怎么办呢?难道就任凭张三强占李小四家的土地吗?刘沆想了一个主意,他让张三拿出最近二十年来缴纳地税的税单,以此来判决产权归属。这招儿太有效了——假如李四当年真的把地卖给了张三,肯定也会把缴税的义务“过割”给张三,不可能地都卖了,还替张三缴税。结果呢,张三自然拿不出税单,随即被刘沆以巧取豪夺的罪名关进监狱。至于那份土地,当然要物归原主啦!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