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小伟说他的这双鞋是AJ1OW的联名芝加哥白黑红限量球鞋,当时买的时候价格是3。65万元,但是才穿了不到三个月后小伟把这双鞋拿到了洗鞋店去洗,但是被被告大刘给洗坏了!
原告小伟表示他把鞋子送到洗鞋店三天后去取,然而两只鞋面均有受损,一双鞋子的鞋面更是“面目全非”,老板大刘还给更换了非原装鞋面,小伟看到这一幕惊呆了!当即要求大刘赔偿,但是如此天价的鞋子大刘肯定不原赔,就这样两人告到了法院。
原告小伟认为大刘开了这么久的洗鞋店,理应知道这双鞋的价值,所以必须赔,而被告大刘表示这双鞋的出厂价是1880,凭什么要我赔3.65万,虽然小伟出具的购买凭证是3.65万,但是这是因为市场炒“鞋”导致,因为这双鞋的出厂价只有1880元,大刘承认鞋面受损是自己导致的,所以愿意按出厂价赔偿,还可以另行适当补偿1000元。
那么法院是怎么判的呢?
法院认为这双鞋虽然出场价是1880元,但是其实际价值应包含升值空间,且升值空间占主要部分,所以大刘需要赔偿,因为大刘的做法已经让这双鞋价值基本全损,所以根据折旧率、实际使用时间等因素大刘应赔偿这双鞋购买价格的60%,即2。19万。
这件事也告诉我们买东西后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购物发票,这样以后有了纠纷就好办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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