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女友转账520000元分手后追债
某年的5月21日,男子给女友转了520000(52万)表达爱意,不过后来分手了,这时候男子就觉得这52万应该还给他,所以就像前女友追债了。但是前女友不同意,还认为这520000是“我爱你”特定含义的表达,不应归还,最后闹上了法庭。
闹上法庭后我们才知道原来恋爱期间男子总共向前女友转了202万元,其中有52万元元就是在2018年5月21日转的,两人恋爱是在2018年3月,分手在2018年9月,在一起的时间也不长,其中女孩在2018年的6月11日向男孩转了50万元。
分手后男子就起诉前女友还款,并说给前女友转账的202万元属于借款性质,因为已经还了50万,剩下的152万元要求归还。
但是女孩认为这202万元属于两人恋爱同居期间的紧密经济联系,不属于借贷性质,属于生意往来或赠与性质,尤其是5月21日那天的52万,表达的就是我爱你,所以不同意男子的诉讼请求。
最后法院审理认为,男子有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证明确实转账了,也没表示这钱是赠与的,而且女孩还50万就说明了属于借款性质。至于52万嘛,虽然520有特殊含义,但是52万和520含义相差较大,所以女方的互赠的辩解理由不成立。
最后法院判定女孩要偿还所有男孩转的款项,但是女孩不服提起上诉,最后依然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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