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读书与做人》

第17章 做人篇(6)

七、与官相处,不亲不疏之间

【题解】

本篇收录了曾国藩于咸丰元年八月十九日(公元1851年9月14日)写给四位弟弟及

同治元年九月初四日(公元1862年10月26日)写给四弟的两封信。

两封信有一个共同的主题,即如何同官府相处。既为望族,难免要被官府所利用。但利用毕竟是利用,看破利用才是慧眼,但一般人往往是将被利用当作荣耀的。当然,利用是相互的,望族也自会借官府以谋利。况且曾家若不是四弟在家谋利,生计难免困窘不堪。不过,望族与官府相处,也许可以互利,但许多时候,受害的却往往只是望族一方。曾国藩身在官场对此早看得透彻,故此他为在家主事的四弟开出了一个十分高明的药方:与官相处,应在若远若近,不亲不疏之间。其间的奥秘则在于距离二字,因为远了不行,近了不行;疏了不行,亲了也不行,只有在二者之间,恰到好处地把握好分寸。

这一观点是在第二封信中明确提出来的,而在第一封信中,则是就事论事,对其间的利害剖析堪称精辟。

帮钱垫官府亏空,我家万不可出力

澄侯、温甫、子植、季洪四位老弟足下:

四日发第九号信,至十七日接到家信第七、第八二号,欣悉一切。

左光八为吾乡巨盗,能除其根株,扫其巢穴,则我境长享其利,自是莫大阴功。第湖南会匪所在勾结,往往牵一发而全神皆动。现在制军程公特至湖南,即是奉旨查办此事,盖恐粤西匪徒穷窜,一入湖南境内,则楚之会匪因而窃发也。左光八一起,想尚非巨伙入会者流,然我境办之,不可过激而生变。现闻其请正绅保举,改行为良,且可捉贼自效,此自一好机会。万一不然,亦须相机图之,不可用力太猛,易发难收也。

公议粮饷一事,果出通邑之愿,则造福无量;至于帮钱垫官之亏空,则我家万不可出力。盖亏空万六千两,须大钱三万余千,每都几须派千吊。现在为此说者,不过数大绅士,一时豪气,为此急公好义之言。将来各处分派,仍是巧者强者少出,而讨好于官之前,拙者弱者多出,而不免受人之勒。穷乡殷实小户,必有怨声载道者矣。且此风一开,则下次他官来此,既引师令之借钱办公为证,又引朱令之民帮垫亏为证,或亦分派民间出钱帮他,反觉无辞以谢。若相援为例,来一官帮一官,吾邑自此无安息之日矣。

凡行公事,须深谋远虑。此事若各绅有意,吾家不必拦阻,若吾家倡议,则万万不可。且官之补缺皆有呆法,何缺出轮何班补,虽抚藩不能稍为变动。澄弟在外多年,岂此等亦未知耶?朱公若不轮到班,则虽帮垫亏空,通邑挽留,而格于成例,亦不可行;若已轮到班,则虽不垫亏空,亦自不能不补此缺也。间有特为变通者,督抚专折奏请,亦不敢大违成例。季弟来书,若以朱公之实授与否,全视乎亏空之能垫与否,恐亦不尽然也。

曾仪斋若系革职,则不复能穿补子,若系大计休致,则尚可穿。

季弟有志于道义身心之学,余阅其书,不胜欣喜。凡人无不可为圣贤,绝不系乎读书之多寡。吾弟诚有志于此,须熟读《小学》及《五种遗规》二书,此外各书能读固佳,不读亦初无所损。可以为天地之完人,可以为父母之肖子,不必因读书而后有所加于毫末也。匪但四六、古诗可以不看,即古文为吾弟所愿学者,而不看亦自无妨。但守《小学》、《遗规》二书,行一句算一句,行十句算十句,贤于记诵词章之学万万矣。

季弟又言愿尽孝道,惟亲命是听,此尤足补我之缺憾。我在京十余年,定省有阙,色笑远违,寸心之疚,无刻或释。若诸弟在家能婉愉孝养,视无形,听无声,则余能尽忠,弟能尽孝,岂非一门之祥瑞哉!愿诸弟坚持此志,日日勿忘,则兄之疚可以稍释,幸甚幸甚。

书不十一,余俟续具。

兄国藩手草

(咸丰元年八月十九日,公元1851年9月14日)

【译文】

澄侯、温甫、子植、季洪四位老弟足下:

八月十四日寄出第九号家信,至十七日收到第七、第八两号家信,高兴地明白了一切。

左光八是我们乡里的大盗,若能彻底将其铲除,扫平他的巢穴,那家乡的百姓就能长期过上和平安定的日子,这自然是莫大的阴功。只是湖南的会党帮匪,互相勾结,往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现在制军的程公,特地到湖南,就是奉了圣命查办这件事,因为恐怕粤西的匪徒无路可走而四处逃窜,一旦窜入湖南境內,那么湖南、湖北的会党,说不定也会暗中与他们相通作乱。左光八这一股,我想还不是大团伙,然而我们家乡去惩办他。不可以太过激了,以免促成事变。目前听说左某正在请地方的乡绅推荐他,改恶从善,而且能为捉贼效力,这便是一个好时机。万一不这样,应当待机铲除他,不可以使力太猛,开场容易收场难。

关于公议粮饷一事,如果真出于全县乡绅的意愿,就会造福无限。至于出钱垫付官府的亏损,则我家千万不可出力。官府的亏损大约有一万六千两银子,需支付大钱三万余串。几乎每家全要分派千串才可以填补。现在提出此项建议的,均是几个大绅士,无非是他们一时的豪气而已,以致讲出这种急功好义却不切实际的话。若以后真的到各家轮番摊派,必定是投机取巧的富人家趁机弄诈,不愿出钱,反而在官府面前讨好;而心眼实的势力弱的不仅多出钱财,还难免要受奸诈者伺机勒索。这样一来,穷乡贫瘠的小户人家,必定会怨声载道。况且此种风气一旦形成,那么下任官员上任之后,便会引用这个借钱办公为例证,而且会仿照朱县令在任之时百姓出钱垫付官府亏空为例证,也派民间出钱帮他,那时反而无话拒绝,假如这样攀比起来,来一个官员,要扶持一个官员,我们的家乡从此将永远不安宁了。

凡属办公事,要深谋远虑,这件事如绅士们有意办,我家不必去拦阻,我家出面倡议, 万万不可以。况且官位的补缺都有固定的办法,哪种官位缺空轮到哪个班次的人去补,即使是抚台也不能稍作变动。澄弟在外多年,怎能如此不知这事?朱公如轮不到班,那么虽然帮垫亏损,全县挽留他留任,而拘于成例,也能补缺。现已轮到班次,则虽然不垫付亏损,也不可不补这个官缺。其中也有可变通的,一定由总督巡抚专门写奏折奏请,但也不敢太违背成例。季弟来信,如果说朱公的实授县令与否,全看他亏损能否垫补,恐怕也不全这样。

曾仪斋若是被革职,就不再能穿补服了;若是在外官考核时退休的,那还可以穿。

季弟有志于立德、修身养性的学问,我看过信,十分高兴,是人没有不可以成为圣人贤的,断不在于读书的多少,我弟果然有志于此,需要熟读《小学》和《五种遗规》两书。此外其他书能读当然好,不读也没有任何损害。可以做天地间的完人,可以做父母的孝子,不必因为读书而增加一点点。不但四六文与古诗可以不看,即是古文这种我弟所愿学的,不看也不要紧。只要谨守《小学》、《遗规》两书,做一句算一句,做十句算十句,比那记诵词句文章的学问强上万万倍。

季弟又说愿意尽孝道,唯亲命是听,这尤其可以弥补我的缺憾。我在京城十多年,侍奉堂上大人有缺憾,久不在父母身边逗笑取悦双亲,内心十分惭愧,没有一天可以放下这桩心病,如弟弟们在家,能够委婉愉悦孝顺堂上大人,无形无迹,默默实行,那么,我能尽忠,弟弟能尽孝,那难道不是我家的祥瑞之气象吗?希望弟弟们能坚守这个志向,天天不忘,那么为兄我的内疚就可以稍稍减轻。幸甚幸甚。

信不能述十分之一,余下的待以后再续。

兄国藩手书

县里公事,我家不出头,也不躲避

澄弟左右:

来信言余于沅弟,既爱其才,宜略其小节,甚是甚是。沅弟之才,不特吾族所少,即当世亦实不多见。然为兄者,总宜奖其所长,而兼规其短,若明知其错而一概不说,则非特沅一人之错,而一家之错也。

吾家于本县父母官,不必力赞其贤,不可力诋其非。与之相处,宜在若远若近、不亲不疏之间。渠有庆吊,吾家必到;渠有公事,须绅士助力者,吾家不出头,亦不躲避,渠于前后任之交代,上司衙门之请托,则吾家丝毫不可与闻。弟既如此,并告子侄辈常常如此。子侄若与官相见,总以谦谨二字为主。

(同治元年九月初四日 公元1862年10月26日)

【译文】

澄弟左右:

来信中说到,我既然欣赏沅弟的才干,就应该忽略他的小节,说得很对。沅弟的才干,不光是我们这一家族的人中少有,即便现在天下之大也实在不多见。但作为兄长,总应该在称道他的长处时,能同时规劝他注意自己的不足,如果明知有了错误,却一概不说,那就不是沅弟一人的过错了,而是一家的过错。

我们家对于本县的地方官,没有必要特别地称赞他们怎样好,也没有必要特别地说他们不好,和他们相处,应在若远若近、不亲不疏之间。遇到他们有该庆贺或该吊唁的事情,我们家一定要去;他们有公事,需要地方绅士帮助的时候,我们家既不主动出面张罗,也不躲避。他们前后任的交割,上司衙门的请托,那么我家丝毫不可以参与其间。弟要这样做,并教育子侄辈常常这样做。子侄们如果与官员相见,总要以“谦谨”二字为主。

第16章 做人篇(5)

第18章 做人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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