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夏明代名臣、诗人

本名:刘大夏

别称:刘忠宣、东山先生

字号:字时雍号东山

所处时代:明代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湖广华容

主要作品:《东山诗集》《刘忠宣公集》

主要成就:辅佐明孝宗实现“弘治中兴”

刘大夏为什么是朝野公认的弘治中兴第一名臣?

明孝宗弘治一朝(1488—1505年),颇多善政,史称其为弘治中兴,刘大夏则是辅佐明孝宗将弘治中兴推向高峰的第一名臣,史家将其比作促成唐太宗贞观之治的房玄龄、杜如晦和推毂宋仁宗实行仁政的韩琦、范仲淹。

刘大夏(1436—1516年),字时雍,号东山。入仕后,历任兵部主事、郎中和户部侍郎、两广总督、兵部尚书,清正廉洁,干练多才,办事能力极强,历官皆著政声,朝廷赞之,百姓怀之,“虽妇人女子皆知其贤”,在弘治朝众多名臣中的“第一”地位,在当时即已被朝野公认。

明代自英宗朝开始,积弊丛生,日甚一日。明孝宗继位后,力求更新,变惰政为勤政,变弊政为善政。作为辅佐大臣之一,刘大夏的贡献,远比别的大臣突出。

其一,练达务实,不尚空谈,议而能行,行之见效的议政风格,使通常威严隔膜的君臣会见和迂阔空疏的庙堂谋谟,变得亲切实在,如挚友促膝,如家人倾心。刘大夏让明孝宗对他的召见,几乎每次都如坐春风,如游佳境,从而促使明孝宗的勤政,由早年的勉力为之,变成晚年的乐而为之,期而待之,直臻其一生勤政的巅峰。以明孝宗、刘大夏为主角的弘治勤政,也成为我国古代史上最为感人的细节之一。

明孝宗的祖父英宗、父亲宪宗,是有名的惰君,很少视朝,更少召见大臣议事。明宪宗有生理缺陷,说话结巴,含混不清,因此极少和臣下对话。偶有一次召见内阁大臣访问时政,几位阁臣因听不明白,没法作答,只好“叩头呼万岁”,一次本属庄严肃穆的庙堂议政,啥事也没议,就在这莫名其妙的“万岁”声中草草收场,如同儿戏。

明孝宗却是一个特别勤政的皇帝,从继位开始,即一改父祖惰政恶习,勤于视朝,坚持“每日清晨视朝,遇雨则免”。却也和其父祖一样,很少召对大臣,偶有召对,也极简短。直到弘治十年(1497年)三月,才有一次比较隆重,为时也较长的召对。但过后又归寂然。徐溥时任内阁首辅,次年致仕,在内阁十二年,“终溥在位,亦止此一召而已”。三年以后,弘治十三年(1500年)四月,因大同边防告警,明孝宗才再次召见阁臣,面议军务。过后仍是“阁臣稀得进见”,而且视朝时间也经常推迟,已有步父祖后尘,由勤政变惰政的趋向。

然而,从弘治十四年(1501年)十月刘大夏入朝开始,明孝宗的勤政便陡然升级,大放异彩,几乎无日不视朝,并经常于散朝后接着召见大臣,细商政务军务,且多为长谈。过后,便有切实可行的除弊求善的政策和措施出台,并动真格,抓落实。明孝宗生来体弱多病,常在感觉欠佳时,默诵一诗以自为调适:“自身有病自心知,身病还将心自医。心若病时身亦病,心生元是病生时。”以如此孱弱之身,居然将这种近乎狂热的勤政状态,一直坚持到弘治十八年(1505年)五月病故,近四年的时间,不但不稍懈怠,而且日甚一日,执着有加,直到生命终了。

刘大夏是弘治十四年(1501年)秋,由两广任上被召入朝任兵部尚书的。一见面,明孝宗就问:多次召你入朝任职,为何总以有病推辞?刘大夏答曰:臣委的年老多病况见近年四方人穷财尽,易于生变。兵部掌管朝廷机务,万一变生,以臣下的能力,不足以了此事,故忧惧不敢来。这是刘大夏第一次受明孝宗召见,答语质朴实在,非但没一句通常必有的臣子对圣上的颂词,还直揭当今“治世”真实存在的严重危机。明孝宗颇受震动。过了几天,又召刘大夏,问:自祖宗建国,征科赋敛,都有常制,“何以近年民穷财尽?”刘大夏当即指出,因为近年于固有的赋敛照征不误,同时又随意添加新的赋敛,而且很重。并举自己在两广亲眼所见的事例证之:如广西取铎木,广东取香料,费用钱粮,动以万计。这事刘大夏已上奏朝廷,明孝宗已下令停止。举出此例,明孝宗自然信服,深感刘大夏找到了问题的症结,于是决定推而广之,“今后但有分外的征敛,便令该衙门来说,再斟酌定夺”。

军民为立国之本。务求富民强国的明孝宗,向刘大夏问罢民情,又问军况。刘大夏仍以直言对之:前些天臣固言民穷,而兵比民更穷。这又让明孝宗大受震动,因为据他所知,按常制,军士在军营有月粮,征戍又有行粮,怎么会比民还穷呢?刘大夏指出:军士受军官盘剥很重,所谓月粮、行粮,半与其帅共之,能不穷吗?刘大夏的揭示,听得明孝宗如五雷轰顶,叹息道:“朕在位久,不能知,何称为人主!”当了十多年皇帝,孜孜求治,军民穷到这般地步,自己竟一无所知,明孝宗深感内疚,“乃令九卿大臣,各以其职言军民弊政,而择行之”。朝廷上,一个全方位揭弊政、探善政的运动随之持久展开。

明孝宗从召对刘大夏议政中看到了求治的希望,感到了勤政的乐趣,从此“无日不视朝”,并经常乃至频繁地召见大臣,对大臣也更优礼有加。而召对最多的就是刘大夏。明孝宗越来越觉得刘大夏“廉且练事”,清廉方正,洞达时务,办事干练,难得一遇,非其他大臣能比。刘大夏的挚友戴珊,时任左都御史,也以德才受知于明孝宗。明孝宗临朝,“坐金台,有宣,必大夏;再宣,必珊。而御文华,有所召对,亦必大夏与珊偕”。每过三五日,朝罢鞭响,明孝宗起立于宝座前,高叫一声:“兵部来!”于是兵部尚书刘大夏跪承旨,由西边的台阶走上去。明孝宗退立宝座后,刘大夏径直走到明孝宗面前,君臣一谈就是多时。而本该退朝的其他官员,都“侍班观望,人人欣戴”。间或也呼“都察院来”,戴珊也承旨走上去,和刘大夏并排,明孝宗或立宝座后,或坐辇中,与二臣相与商榷大事。偶尔也召吏部尚书马文升,“然比二公稍疏”。明自成祖时起,以内阁行丞相之事,阁臣权位在六部尚书之上。因为明孝宗几乎事事都先与刘大夏商议,阁臣们反倒常常不得不向刘大夏探听皇帝的意向,虽然当时几位阁臣均属正人,与刘大夏交情颇深,也难免“不平刘独蒙眷顾”。

明孝宗深知刘大夏的为人,尤其欣赏刘大夏的见识和睿智,不但不为此类诽议所动,反而对刘大夏更加信赖,乃至依赖了,几乎啥事都想先听刘大夏的意见,每天视朝都想见到刘大夏,召对刘大夏。一天早朝,因通政司预告,当日议程,兵部无事需议,作为兵部尚书的刘大夏,遂立在朝臣大班内,未出列等候皇帝宣召。明孝宗临朝时,突然又想召对刘大夏了,而面前等候奏事的大臣队列里,却不见刘大夏的身影。明孝宗本想和往常一样,亲呼一声“兵部来!”将刘大夏叫到身边。但又怕如若刘大夏当天没上朝,会被御史纠察。而且过于频繁地召对刘大夏,也怕其“同列有忌者”,对刘大夏不好。只得默然作罢。第二天一临朝,明孝宗就将这些告诉刘大夏,颇有“一日不见,如三秋兮”之憾。

于是,在明孝宗和刘大夏自强不息、频见卓效的勤政带动下,历经数十年惰政的明朝廷,竟迅速且持久地汹涌起一股强劲的勤政热潮。一时之间,“朝臣无大小,皆乐趋朝,以仰承徳意。间有语及早朝事不能答者,就知其懒于朝矣,人自愧悔”。

其二,揭出问题,就要解决问题;敢于碰硬,一碰到底,管他是老制度,还是潜规则,只要害民害军,导致民穷军穷者,必欲除之而后快。刘大夏的坚定和执着,让明孝宗的求治雄心受到极大鼓舞,君臣亲密配合,相互激励,将除弊政、求善政的努力真正落到实处,弘治中兴花开十八年,最后四年,颇多可观。

刘大夏初见明孝宗,就直言揭示:民穷财尽,军民皆困,是必须正视的社会问题。从此,他就以辅佐明孝宗积极解决这一社会难题为己任,对明孝宗一再进言,反复敦促,不见落实不罢休。

弘治十四年(1501年)十月,明孝宗听了刘大夏最初几次建言,即令各部门言军民弊政,以便据之革除。弘治十五年(1502年)八月,刘大夏又请明孝宗下诏,凡事不便于军民者,悉条列上奏革除。敦促明孝宗加快进度。弘治十七年(1504年)二月,复请明孝宗加大力度,命各地蠲减租役,专务百姓生养。明孝宗于是下令:“事当兴革者,所司具实以闻。”刘大夏得旨,立即会同朝臣,列具十六个方面急需革除的弊政奏上。一般说来,善政主要代表民众利益,弊政主要代表权贵利益,革弊兴善,民众得利,国家受益,却必然重创权贵之利。刘大夏列具的这十六条,“皆权幸所不便者”,满朝权贵和幸臣闻之,立即勾结起来,大加阻挠。明孝宗犹豫难决,让廷臣再议。刘大夏等据理力争,并尖锐指出:近年革弊政,常常避重就轻,事属外廷,悉蒙允行;稍涉权贵,复令查核。臣等至愚,莫知所以!刘大夏秉性宽厚和善,在皇帝面前说出这等言辞,颇有豁出去之慨。因为不触及权幸,所谓革除弊政,就纯系自欺欺人,嘴上说说而已,没多少实际意义。过了很久,明孝宗才决定采纳刘大夏等人的意见,限制和减免宦官及权贵们的部分利益。制书颁布下来,“举朝欢悦”。

弘治十七年(1504年)四月,刘大夏应召议政事,首先说的还是除弊政。到五月,革除弊政终于有了实质性的较大进展,明孝宗依刘大夏建言,下令全部罢免南京、苏州、杭州掌管织造的宦官。本来,在此之前,他已据工部尚书曾鉴的建议,罢免了三分之一,这时又因刘大夏之请,将三处宦官统统召回,将管理权交还当地镇守和巡官。刘大夏还想在这基础上,进而罢掉各地驻军中的镇守宦官,可惜未果。

朱元璋鉴于前代之失,严格限制宦官,于明王朝初建,即立一铁牌警示于宫门:“内臣不得干预政事,预者斩!”但自英宗朝王振弄权始,宦官干政即成为明代中后期最大弊政。明孝宗在弘治后期,试图向这一弊政开刀,数召大臣密议。一次召内阁首辅刘健,屏退左右,态度坚定地告诉刘健,要尽削宦官之权,“复高皇帝旧”。和多数大臣一样,刘健因畏惧宦官势大,又见“太子未壮,上体清癯,一旦祸起不可测”,主张对宦官干权问题,应慎之又慎。在其影响下,明孝宗“亦未敢轻动也”。刘大夏则不然,他辅佐明孝宗除弊政,自始至终,都着力于裁抑宦官权力,不惧不避,奋力为之。

弘治十四年(1501年)冬,刘大夏入朝不久,明孝宗就与之多次密商国政,“尝令左右却立,有欲尽削内官权柄”。后来实行的减少皇城九门监门官数,停止收取过门商税,这些削弱宦官权势的措施,“皆本于此”。

弘治十五年(1502年)十月,明孝宗召问刘大夏:兵饷何以常乏?刘大夏在两广总督任上曾作过调查,省上巡抚、按察使司和总兵三大衙门的办公费,竟抵不上一个镇守宦官的花销。刘大夏以此为例,痛揭镇守宦官之害,如此,“饷何以不乏?”这让明孝宗无比震惊,决定今后向地方派镇守宦官,一定要选廉洁奉公者,否则宁缺毋滥。

明代宦官殃民祸国,几乎是全方位的,刘大夏知无不言,既言之,必助明孝宗一一破除之。宦官掌控的内厩和御厨,耗费国储甚多。其中勇士、工匠,全是宦官家的苍头和与宦官勾结的京师无赖子弟,且常常一人冒名领取三四人薪俸。在刘大夏协助下,明孝宗派兵部侍郎等查处之,一个月就减少冗食费用十余万金,“内外称快”。朝廷设立光禄寺,本为供应内府御膳和外交宴会,宪宗朝以来,宦官染手其间,增置其属二百多人,费用陡增,天下常贡已不足用,于是强令京师商铺买办,宫中不支经费,这些商铺只得在市井赊欠,民怨沸腾。刘大夏上奏明孝宗曰:光禄寺日办桌面,不胜查算,每日杀牲畜数百,既非节财之道,复亏爱物之仁。明孝宗为之恻然,当即下令裁减,“官民乃苏”。

刘大夏辅佐明孝宗除弊政求善政的努力,利国利民愈多,伤及宦官权势愈烈,遭其仇恨愈深。明孝宗采纳刘大夏建议,合理部署了京师东西两侧驻军,致使原来监京营的宦官丢了兵权,他们遂于暗中在皇宫门上贴字条攻击刘大夏。修缮清宁宫,明孝宗依据督工宦官的意见,下旨令兵部拨军工万人供役使。刘大夏早年在兵部工作多年,此时又任兵部尚书,谙熟此类工程,知道修缮清宁宫用不了这么多劳力,工少人多,宦官想从中谋利,上言减去一半。督工宦官向明孝宗告状。因为清宁宫是太皇太后居所,马虎不得,明孝宗也觉刘大夏有些过分,让内阁拟旨切责刘大夏。内阁首辅刘健认为,“爱惜军人,兵部职也”,刘大夏没错。明孝宗明白过来,同意了刘大夏的意见。这既让督工宦官丧失即将到手的巨利,又令宦官们在皇帝面前暴露出弄虚作假的丑恶,其对刘大夏切齿之恨,可想而知。

明孝宗生性仁厚睿智,深知他如此依赖刘大夏,势必遭宦官对刘大夏的仇恨和报复,故每召对刘大夏,都注意保密,先“左右顾,近侍内臣退避去,奏事毕,复来”。但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更何况宦官天生小人,小人最爱也最擅听墙根。弘治十八年(1505年)初夏的一天,明孝宗在内宫找了一个偏僻的角落,又罩起帷幄,屏退服侍宦官,把刘大夏一人召去,心情沉重地问道:朕固守祖训,不敢加重百姓负担,然而各省每年都上奏说当地百姓因为贫穷而流亡。这是咋回事呵?刘大夏叩头曰:臣在广东久,请言广东事。仅仅是负责一个省外贸的一个宦官,一年所聚敛的财富,居然相当于全国所有官员一年的薪俸!吓人不吓人?这还说的是一般情况。倘若该宦官再稍稍放纵一下,其聚敛所得就是通常的五倍!而这一切,都是从百姓身上榨取的。遭受这样沉重的盘剥,百姓咋能不流亡失所。明孝宗身居九重,平素哪里能想象得到宦官弄权之害,竟是如此之巨!但弊政历时已久,自己“在内势孤”,一时无法根除。他想出的对策是自然消除法,待掌权宦官“老者死,或以罪罢,不令嗣代”,宦官弄权之弊也就自灭。这对正在弄权的宦官而言,可谓仁慈之至,对尚未掌权而又急盼弄权的宦官,却是断了希望之路。刘大夏参与了这样的密谋,自然要被一些宦官记恨。就在明孝宗自以为保密措施万无一失,对刘大夏呵护有加之时,帷幄后,一个小宦官正紧贴地面趴着,支起小耳朵,把他们的对话,窃听了个八九不离十,给宦官们对刘大夏的仇恨簿上,又歪歪扭扭浓墨淋漓地记上了一笔。

这次召对过后不久,明孝宗就去世了,时为弘治十八年(1505年)五月。年仅十五岁的顽童明武宗继位,信用宦官,宦官势力迅即抬头。时势已变,刘大夏却继续坚持除弊政,求善政,执着地落实明孝宗和他商定的裁抑宦官权势的措施。他依据明孝宗遗诏的要求,请明武宗撤除超过固有数额的驻军镇守宦官,明武宗只撤除一人,以作应付。刘大夏立即强调,应该撤除的是二十四人,并奏减皇城和京城守视宦官,明武宗都不采纳。特别是一个名叫韦兴的宦官,本来在明宪宗末年就因犯罪被免职,二十多年了,这时竟然又被任命为均州镇守。刘大夏等再三争之,明武宗皆不听。刘大夏也不退却,于正德元年(1506年)春又建言:江西、蓟州、陕西、山东四地镇守宦官,“贪残尤甚,乞按治”。惹得明武宗很不高兴。为捍卫弘治之治,该做的努力都做了,但“言不见用”,刘大夏自知已无力回天,只好致仕还乡。

刘大夏“忠诚恳笃,遇知孝宗,忘身徇国,于权幸多所裁抑”,得罪弄权宦官和谄附宦官的阉党颇深。他曾请明孝宗严格审查宦官掌控的“勇士”,直接重伤宦官刘瑾的权势,又和明孝宗议及刘宇的为人,被刘宇怀恨。这时刘瑾得势,刘宇、焦芳等阉党猖獗,联手报复刘大夏。正德三年(1508年)九月,他们将刘大夏由湖北华容家中逮至京城诏狱,初欲定死罪,因遭朝臣强烈反对,遂“坐戍极边”,发配戍守肃州(今甘肃酒泉)。这时,刘大夏已是七十三岁的老人。正德五年(1510年),刘瑾被诛,刘大夏才被赦归家。御史请按常例,给刘大夏从一品官致仕后应享的待遇,宦官用事者不许。刘大夏为除弊政,贡献毕生。

明朝名臣刘大夏:廉得坚定又彻底

刘大夏(1436-1516年),字时雍,号东山,死后明朝廷赐谥忠宣,故世称刘东山、刘忠宣。仕明英宗、宪宗、孝宗、武宗四朝,历官皆著政声,朝廷嘉奖,百姓颂扬,“虽妇人女子皆知其贤,无毫发可议。”明孝宗察其“廉且练事”,为官之清廉,办事之干练,皆远超其他大臣,遂倾心倚重,刘大夏也竭诚辅佐,贡献颇多,成为朝野公认的弘治中兴第一名臣。

破除潜规则 廉得坚定

自唐玄宗开元时起,于正赋之外,常常随意加征杂税,征收所得,谓之“羡余”。自中唐起,地方政府自行向辖内百姓征收杂税,渐成常态,却不入官府账簿,任地方长官随意支配,或用以行贿,或自饱私囊,所谓“羡余”,遂成为官员贪腐的重要财源,不合法,却“循规”,数百年间,愈演愈烈。

明朝分全国为十三省,布政使为一省行政长官,俗称“方伯”。刘大夏于明孝宗弘治二年任广东右布政使。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广东省府官库中也有一项羡余钱,自来不上库簿,旧任者皆公然取去,以饱私囊,相袭以为固然。刘大夏初上任,按例清查省府库藏,发现有一笔前任布政使没取尽的羡余钱,遂命掌管仓库的吏员将其记入官库账簿。库吏援引旧例,说这笔钱理应归新任布政使,而不应附列官簿。刘大夏已在官场干了二十多年,又洞达世务,自然明了羡余钱的惯常用途,将眼前这笔钱装进自家腰包,既不违法,也不会遭非议,但又觉得有些不对劲,对库吏的提示,他迟迟未作回应。沉默了好一阵,刘大夏忽然大声自责:“刘大夏,你日常读圣贤书,立志堂堂正正,做个好人,怎么如今碰上非本分应得之财,就犹豫不决,乱了心志?实在有愧古圣先贤,不是大丈夫啊!”于是毅然命令库吏将那摞赫然高耸的“羡余”,统统附列入官账,以供省府正常开支用,自己分文无取。

刘大夏以坚定的廉洁之行,在广东一举破除了风行数百年的贪腐潜规则,深受百姓爱戴和时贤崇仰。大儒陈献章隐居广东家中,声震朝野,被誉为“真儒”、“活孟子”。陈献章也高自期许,对人少有许可,而独与刘大夏交好,称颂刘大夏“爱民如子,守身如女。毋论于今人中,即古人亦未易当也”。

财富观独到 廉得超脱

如果说,服膺儒家传统思想,具备高尚道德情操,是刘大夏面对非分所得,果断说“不”的精神动力,对财富深刻而独到的认识,则是其在取舍予夺之间,举重若轻、洒脱超然的不二法门。

弘治十一年(1498)秋,刘大夏从户部侍郎任上致仕,回到湖北华容老家,在祖坟旁建了一座草堂,养病、读书于其中,并亲率子弟耕田种地。家中薄田不多,耕种所得,仅足衣食。刘家人世代礼让忠厚,有恶邻竟以为其软弱可欺,肆意侵夺刘家田地,刘大夏“任弗与争”,干脆拱手相让,不与争讲。

古时致仕高官常常是地方一霸,百姓处处都要对之惧让三分。刘大夏身为朝廷财政大臣,官居三品,却主动拿土地让人,他这样做,固然有深受古贤“食禄之家,不与民争利”思想影响的因素,但更得之于他对财富异乎常人的感悟。刘大夏常说:“财货须农务、负贾,凡力得者获用,其易至之物,终非己有,子孙亲之亦不甚惜,况官货悖入者乎!”

一般世俗之见,只要是财物,不管用什么手段,从什么途径得到,皆可为我所用。刘大夏却认为:只有通过务农、经商,付出了自己的辛劳而得到的财货,才能“获用”,才属己有。除此之外,轻易到手的,特别是“官货悖入”,以权谋私,贪赃枉法所得,“终非己有”,到了也不会属于自己。暂时得到,一心想为儿孙造福,儿孙见其得之容易,也不会珍惜,或转眼即挥霍一空,甚或因之遭灾引祸。

刘大夏身处明代中叶,有这样远超时人的慧眼和特识,他的廉洁,自然比其他古贤来得自觉,来得坚定而彻底。为官,就恪尽职守,薪俸之外,一无所取;致仕,就回家耕读,劳动养家。虽然他一生没有机会经商,却数度亲操农务。在东山草堂专心耕读了三年,弘治十三年,刘大夏又被朝廷征召为官。武宗正德元年(1506),71岁的刘大夏从兵部尚书任上致仕,一回家就直奔草堂,从此,“戴笠乘驴,往来山水间”,全无二品退休高官的作派,和山林老农毫无二致。正德三年,遭宦官刘瑾陷害,被逮之时,刘大夏“方锄菜园中”。正德五年,从发配地回家,已75岁了,刘大夏依然耕读不辍。他的一个时任巡抚的门生,从百余里外来拜谒他,途中向一个犁地的老农打听“刘尚书家”,老农亲为带路,及至到家,才认清“老农”就是刘大夏。

对财富独到而深刻的认识,让刘大夏的人生,本能地卸掉了许多世俗重负,如荷立泥塘,挺然净植,不承受任何他物,而唯托清露,唯映骄阳,于轻松自得,超然洒脱中,尽享生命的高贵。当其被刘瑾发配甘肃酒泉,“毡帽布袍”,“策一蹇驴赴戍所”,故人馈赠,一概谢绝。到了酒泉发配地,身上没钱,当地有关部门惧怕刘瑾,不敢给他安排食宿。有个总兵官,是刘大夏任兵部尚书时举荐的,悄悄送给他一百两银子,刘大夏拒绝了。又有个参将派人给他送钱,怕刘大夏不接受,行前,给被派的人下了死命令:不让刘公收下,你就不要回来。刘大夏真诚地告诉那人:我老了,身边也只带了一个仆人,我们每天食用,不过花几十个铜钱,尚能勉强度日。如果接受了你们的馈赠,仆人见钱起了邪心,不愿跟我受苦,窃之而逃,丢下我一人,“孤身沙漠,非陷身死地乎?”让那人持原物返回。刚开始,人们对刘大夏的举止还有些不解。过了不久,和刘大夏一起发配到此的钟尚书,因携带的财物较多,果然被其仆人窃之而逃。人们这才佩服刘大夏的眼光,“谓公如神”。

对财富独到而深刻的认识,也让刘大夏善于识人,使其人生,本能地远离贪腐之徒。当其从发配地被赦还家,途遇某都御使,“见其驺从服食之盛”,便知其必为贪腐之人。都御使“职专纠劾百司”,本“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此人却如此显摆,刘大夏当即断定:“富贵之徒也,必不善其后。”果然如其所料。

宁死不行贿 廉得高洁

刘大夏辅佐明孝宗,力革宦官弄权之弊,深遭宦官和谄附宦官的阉党忌恨。明孝宗死,明武宗刚一继位,就一反明孝宗弘治之政,重用宦官和阉党。刘大夏知道朝廷大局已变,自己无力回天,遂于明武宗正德元年请求致仕。户科给事中刘茝上奏盛赞刘大夏,称其“官至二品,不为子乞恩,历官数十年,家不逾中人之产”,实为“一时之望”。

廉贪看家产。刘茝对刘大夏的评价,很快就得到有力的证实。刘大夏被迫致仕后,阉党刘宇、焦芳又向刘瑾进谗,说是抄刘大夏的家,“可得几万金”,“可当边费十二”。刘瑾于是下令逮捕刘大夏,并专门叮嘱一个姓罗的官校,注意查看刘大夏的家产。姓罗的官校到了刘大夏家,检查其收藏,只有退休金三十余两,刘大夏让其带走,“官校感泣不纳。唯索诗一律载之。”刘瑾原本想给刘大夏定死罪,因遭朝臣反对,又得知“大夏家实贫”,只好改判发配戍边。

刘大夏被刘瑾矫旨逮捕时,同行者估计将会被迫害致死,建议行贿以求生,刘大夏坚决不干。他说:“如此而死,祸止一身,称贷免死,则累及子孙,且丧此一生矣。”

刘大夏眼里容不得半点沙子。他清楚,受贿可耻,行贿也不光彩。为免一死而向权宦行贿,就会毁了一生高洁的操守,坏了家风国风,实乃罪莫大(博客,微博)焉。所以,他宁肯以一己之死,也决不让神圣的廉洁高洁受丝毫玷污。

其实,刘大夏的廉洁和家贫,早已朝野共知,深受赞誉和崇仰。

明宪宗成化末年,刘大夏由福建右参政任上告归,在家守父丧。进士董损斋出差路过,闻名拜谒。刘大夏留其吃饭,主食唯麦饭,菜肴唯糟虾,别无他。董损斋大受感动,遂以刘大夏为楷模,“终生持雅操”。

明孝宗也深知刘大夏之廉。刘大夏入朝后,更“察知大夏廉且练事。”弘治十八年(1505)春,一天,明孝宗单独召见刘大夏和另一廉臣戴珊,议事毕,特令宦官拿来两锭白金,亲手一人赐给一锭,动情地说,“卿等将去买茶果用”,最近是官员述职的时候,各地官员都聚集京城。我听说朝廷一些公卿,为避受贿之嫌,有闭户不与人接者。如卿等,虽开门延客,谁敢向你们行贿?我了解你们,故有是赐,以“小佐尔廉”,且命不必朝谢,“恐公卿知之,未免各怀愧耻也。”

戒利不好名 廉得彻底

刘大夏终生廉洁自奉,律己特严,尝言:“居官以正己为先,不独当戒利,亦当远名。”又说:“人生盖棺论定,一日未死,即一日忧责未已。”

诚如其言,刘大夏戒利,戒得坚定而彻底,远名,远得彻底而坚定,既不贪利,也不贪名,刘大夏的廉洁,不仅高出他同时代的廉吏,也高出许多古贤。

刘大夏一生,出大名的机会很多,最难得的是弘治后期,明孝宗对他的亲切、信任、依赖,有如家人父子,经常单独召见他,君臣同心,共商国谟,携手将辉耀史册的弘治中兴推向巅峰。这要放在别人,正所谓千载难逢,机不可失,宣扬之,记载之,出书,立碑,树之通衢,藏之名山,让自己的大名,既赫然于当代,更彪炳于青史。与刘大夏同为“弘治三君子”的王恕,就近乎于此。王恕早在弘治初期,即得明孝宗重用,声望很高。但王恕不满足,花钱雇人为其作传刻书,多载其在明宪宗时“留中之疏”,美化自己的政见,暗示明宪宗的昏庸。政敌将该书进呈明孝宗,明孝宗乃一孝子,见王恕如此贬抑自己的父亲,不禁勃然大怒,痛责王恕“卖直沽名”,王恕因此被迫致仕,郁郁终生。刘大夏却不,对其所进谋谟,所作贡献,一无外传,故时人多不知晓,史书也无从详细记载。明代史学家王世贞对此深表惋惜,说:“大夏仁心为质,道揆法守。晚际鱼水,密勿都俞,庶几有三代之风。所恨造膝之语,少有传者。”对于历史记载来说,这的确是个遗憾,但从这遗憾中放射出的圣洁之光,却将“廉洁”二字的深度和高度,辉映得清晰明了,震撼人心,读史至此,假廉者自当无地自容,真廉者定会仰之弥高。

刘大夏仁智兼备,生前不扬名,也不愿死后被子孙扬名,为此,他早就作了预防。弘治十一年(1498),刘大夏63岁,这年秋天,他于户部左侍郎任上,因病求归,得到朝廷允许,在动身回家前夕,即在京城公寓自为《寿藏记》,用质朴的文笔,简单地写明一生履历,准备回家后交给儿子,待自己死后作为墓志刻于石。有人向他建议,您的墓志,应由后人来为您写啊。刘大夏感慨道:“恐后人污我以美名,倘鬼趣异人,岂不怒耶?”正因为担心后人给我强加美名,倘若我死后有知,反感这种违背生前意趣的做法,岂不要发怒吗?

名利双收,自古就是芸芸众生的追求;有谁轻利重名,便可高人一筹;不管生前誉,只求身后名,更会被赞为超脱。通常所见贤达对待名利的最高境界,也就到“超脱”而已。西晋名贤杜预,就把身后名看得特重,时常慨叹:高岸为谷,深谷为陵。因此专门在襄阳刻了两块石碑,记其生平功勋,一块沉到万山下的谷底,一块立在砚山顶上。以为不管世界怎样剧烈变故,他的大名都会永垂不朽。像刘大夏这样,既不贪利,也不贪名,生前身后,一皆如之者,看一部二十四史,能有几人?

承先开来 世代廉风

刘大夏的父亲刘仁宅也是著名的廉吏。初任瑞昌令,一次和一个任高安令的严姓乡党同时进京述职,主持朝政的名相杨溥,老家与两人邻县,因先派一仆人到两个县邻住处,暗中考察其人品和行径。仆人回来报告:严县令富贵,像个官员的样子。刘老头藁席布被,瓦盆煤灶,简直就是个穷汉。杨溥听罢,心里对刘仁宅颇为赞赏。很快,严县令就带着金币来拜谒杨溥,杨溥一挥手,就令其出去了。刘仁宅后来,提着一袋茶叶、一罐蜂蜜,以乡邻之礼拜见,杨溥高兴地收下了。不久,杨溥就举荐刘仁宅做了御史。刘仁宅入朝当了京官,廉洁、质朴如旧。一次同僚相约,各带一份食品,聚餐贺除岁。他人所带皆丰盛,刘仁宅只是一条干鱼。后来升任广西按察使司副使,官居正四品,口袋里也仅有七两银子。

刘大夏在父亲任瑞昌令时生于官舍,青少年时期也一直生活在父亲身边,父亲的人品官品,从他生命初育,就氤氲滋润着他。明英宗正统年间,刘仁宅正任御史。一次,刘大夏随父回乡探亲。杨溥也正好回乡扫墓,顺道看望刘家。刘大夏出门迎接,杨溥问:“你父亲在吗?”大夏答:“出门在路上。”“你母亲呢?”“到邻居家磨面去了。”杨溥见刘大夏家十分简陋,床上只有蒲席、布被,官员家常用的绫罗绸缎,竟一无所见。杨溥深感自己为朝廷举荐得人,高兴地说:“所操若是,可称御史之职矣!”

刘大夏出色地继承了父亲的人品官品,并以之作为家风,传给子孙。他从政40多年,长期担任要职,特别是弘治后期,深得明孝宗信任,从皇帝到朝野,都把他视作“当今第一人”,却从未替子孙谋取一官半职,而是一直教育并亲为示范,要子孙靠自己的辛劳和实业谋生。从发配地回家,他已75岁,仍“教子孙力田谋食”。而且,耕作所得稍有盈余,即“散之故旧、宗族”。经常“督耕雨中”,人不解,刘大夏告之曰:“习勤忘劳,习逸成惰。困之息之,息之困之”,务必将堂堂正正,高贵高洁的家风传给子孙。

子孙们也未辜负刘大夏。其子刘祖修科试不第,隐居山林,耕读不辍。官府循例授以冠带,坚辞不受。其孙刘如愚,历任知县、知州,清廉一如刘大夏。

该怎么评价刘大夏烧毁郑和档案?刘大夏的趣闻揭秘

刘大夏是明朝大臣,弘治三君子之一(除了刘大夏,还有王恕和马文升),出生于公元1436年的湖广华容,去世于公元1516年。

刘大夏自幼聪慧好学,勤奋读书,在天顺三年的时候取乡试第一,天顺八年的时候参加科举考试,成功考取进士,授庶吉士入翰林院。

成化元年,为兵部房司主事,成化十一年升兵部职方司郎中。明朝正德元年,回归故里,十一年去世,朝廷追赠其为太保,上谥号“忠宣”。留有《东山诗集》、《刘忠宣公集》存世。

刘大夏在职之时,尽忠职守,不畏权贵,敢于直言上谏,一心为民,是一位好官。然而大家认识到刘大夏这个人,却并不在于刘大夏为官之时的政绩,而是因为明朝另一个著名人物——郑和。

三宝太监郑和,绝对是中国历史上数一数二的名人。这位在明朝永乐年间,七下西洋的人物,是中国航海史和外交史的骄傲。甚至于很多史学家人物,第一个发现新大陆的并不是哥伦布,而是郑和。但是因为关于郑和航海的档案资料已经被销毁,今人只能从残缺的历史资料中猜测,却并不能给出肯定的答案。至于郑和的航海资料为什么被销毁,又是被谁销毁的,刘大夏便是被怀疑的人之一。

刘大夏是明朝中期重臣,先后辅佐明英宗、明宪宗、明孝宗、明武宗四位皇帝。中国的大航海时代,应当就属于明朝成祖时期。倾国家之力,支持郑和等人,才有了中国舰队七次下西洋和下南洋的壮举。然而在郑和最后一次下西洋之后,统治者就开始实行禁海政策。此后除了一次下南洋之外,再无大的航海举措。

到了明宪宗时期,有人鼓动宪宗效仿成祖皇帝,重新下西洋。当时在兵部尚书项忠前来取资料的时候,没有找到资料,在责问小吏的时候,刘大夏来了句:“三保下西洋,费钱粮数十万,军民死且万计,纵得宝而回,于国家何益,此特一弊政,大臣所当谏也。旧案虽存,亦当之。”

因为这句话,许多人就说是刘大夏销毁了郑和航海资料。说实话相比于销毁,藏匿的可能性更大。因为在明朝若是损害了类似的档案资料,受到的处罚还是挺重的,要受到残酷的杖责。就算不想重启海航,不至于烧毁,藏匿完全足够。而且这事儿刘大夏不是第一次做,当初为了阻止汪直讨伐安南国,给边境带来战祸的时候,他也用藏匿文书来阻止了战祸的发生。

相比于刘大夏,许多史学家认为乾隆销毁的可能性更大。明代档案资料保存不齐全,一是因为明末清初战乱,二则在于乾隆修明史。因为明代的史记资料,对于清朝多有贬谪,在修改这些记录的时候,多半会将原本销毁。

就算真是刘大夏销毁的,那么他这么做也想的过去。郑和七下西洋,虽然开辟了海上贸易之路,但实际上并未带来大量的贸易。相比于对外贸易,明朝政府更注重的是国威的宣扬。郑和下西洋带回来的,大部分都是当地特产,除了珠宝之外,就是香料、动物。甚至后来有人说成祖之时,明朝开始走下坡路,郑和下西洋的巨大消耗就是其中一个原因。

相比于明成祖时期,正德朝自然无法比。但是又要效仿前者,对国家带来的损害是巨大的。而为了阻止此事的发生,刘大夏选择销毁资料可以理解。不过相比于销毁,个人更偏向于藏匿。

刘大夏担任广东布政使的时候吗,当地官员又一种叫“羡余”钱的名目。因为不记账,许多布政使靠这壮大自己的腰包。当地官员相互包庇,大家一起发财,视之为理所当然的事情。

刘大夏到任不久之后,就有管库的小吏将此事告知。但是刘大夏却大声说道:“我刘大夏平时读书,有志于做好人,怎么遇上这件事,就沉思这么长时间?实在愧对古代贤人,算不得一个大丈夫了!”绝不收“羡余”,还将此钱全部入账,自己分文不取。

明朝名臣刘大夏:祖孙三人都是明朝知名的廉吏

刘大夏(1436-1516年),字时雍,号东山,死后明朝廷赐谥忠宣,故世称刘东山、刘忠宣。仕明英宗、宪宗、孝宗、武宗四朝,历官皆著政声,朝廷嘉奖,百姓颂扬,“虽妇人女子皆知其贤,无毫发可议。”明孝宗察其“廉且练事”,为官之清廉,办事之干练,皆远超其他大臣,遂倾心倚重,刘大夏也竭诚辅佐,贡献颇多,成为朝野公认的弘治中兴第一名臣。

  破除潜规则 廉得坚定

自唐玄宗开元时起,于正赋之外,常常随意加征杂税,征收所得,谓之“羡余”。自中唐起,地方政府自行向辖内百姓征收杂税,渐成常态,却不入官府账簿,任地方长官随意支配,或用以行贿,或自饱私囊,所谓“羡余”,遂成为官员贪腐的重要财源,不合法,却“循规”,数百年间,愈演愈烈。

明朝分全国为十三省,布政使为一省行政长官,俗称“方伯”。刘大夏于明孝宗弘治二年任广东右布政使。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广东省府官库中也有一项羡余钱,自来不上库簿,旧任者皆公然取去,以饱私囊,相袭以为固然。刘大夏初上任,按例清查省府库藏,发现有一笔前任布政使没取尽的羡余钱,遂命掌管仓库的吏员将其记入官库账簿。库吏援引旧例,说这笔钱理应归新任布政使,而不应附列官簿。刘大夏已在官场干了二十多年,又洞达世务,自然明了羡余钱的惯常用途,将眼前这笔钱装进自家腰包,既不违法,也不会遭非议,但又觉得有些不对劲,对库吏的提示,他迟迟未作回应。沉默了好一阵,刘大夏忽然大声自责:“刘大夏,你日常读圣贤书,立志堂堂正正,做个好人,怎么如今碰上非本分应得之财,就犹豫不决,乱了心志?实在有愧古圣先贤,不是大丈夫啊!”于是毅然命令库吏将那摞赫然高耸的“羡余”,统统附列入官账,以供省府正常开支用,自己分文无取。

刘大夏以坚定的廉洁之行,在广东一举破除了风行数百年的贪腐潜规则,深受百姓爱戴和时贤崇仰。大儒陈献章隐居广东家中,声震朝野,被誉为“真儒”、“活孟子”。陈献章也高自期许,对人少有许可,而独与刘大夏交好,称颂刘大夏“爱民如子,守身如女。毋论于今人中,即古人亦未易当也”

  财富观独到 廉得超脱

如果说,服膺儒家传统思想,具备高尚道德情操,是刘大夏面对非分所得,果断说“不”的精神动力,对财富深刻而独到的认识,则是其在取舍予夺之间,举重若轻、洒脱超然的不二法门。

弘治十一年(1498)秋,刘大夏从户部侍郎任上致仕,回到湖北华容老家,在祖坟旁建了一座草堂,养病、读书于其中,并亲率子弟耕田种地。家中薄田不多,耕种所得,仅足衣食。刘家人世代礼让忠厚,有恶邻竟以为其软弱可欺,肆意侵夺刘家田地,刘大夏“任弗与争”,干脆拱手相让,不与争讲。

古时致仕高官常常是地方一霸,百姓处处都要对之惧让三分。刘大夏身为朝廷财政大臣,官居三品,却主动拿土地让人,他这样做,固然有深受古贤“食禄之家,不与民争利”思想影响的因素,但更得之于他对财富异乎常人的感悟。刘大夏常说:“财货须农务、负贾,凡力得者获用,其易至之物,终非己有,子孙亲之亦不甚惜,况官货悖入者乎!”

一般世俗之见,只要是财物,不管用什么手段,从什么途径得到,皆可为我所用。刘大夏却认为:只有通过务农、经商,付出了自己的辛劳而得到的财货,才能“获用”,才属己有。除此之外,轻易到手的,特别是“官货悖入”,以权谋私,贪赃枉法所得,“终非己有”,到了也不会属于自己。暂时得到,一心想为儿孙造福,儿孙见其得之容易,也不会珍惜,或转眼即挥霍一空,甚或因之遭灾引祸。

刘大夏身处明代中叶,有这样远超时人的慧眼和特识,他的廉洁,自然比其他古贤来得自觉,来得坚定而彻底。为官,就恪尽职守,薪俸之外,一无所取;致仕,就回家耕读,劳动养家。虽然他一生没有机会经商,却数度亲操农务。在东山草堂专心耕读了三年,弘治十三年,刘大夏又被朝廷征召为官。武宗正德元年(1506),71岁的刘大夏从兵部尚书任上致仕,一回家就直奔草堂,从此,“戴笠乘驴,往来山水间”,全无二品退休高官的作派,和山林老农毫无二致。正德三年,遭宦官刘瑾陷害,被逮之时,刘大夏“方锄菜园中”。正德五年,从发配地回家,已75岁了,刘大夏依然耕读不辍。他的一个时任巡抚的门生,从百余里外来拜谒他,途中向一个犁地的老农打听“刘尚书家”,老农亲为带路,及至到家,才认清“老农”就是刘大夏。

对财富独到而深刻的认识,让刘大夏的人生,本能地卸掉了许多世俗重负,如荷立泥塘,挺然净植,不承受任何他物,而唯托清露,唯映骄阳,于轻松自得,超然洒脱中,尽享生命的高贵。当其被刘瑾发配甘肃酒泉,“毡帽布袍”,“策一蹇驴赴戍所”,故人馈赠,一概谢绝。到了酒泉发配地,身上没钱,当地有关部门惧怕刘瑾,不敢给他安排食宿。有个总兵官,是刘大夏任兵部尚书时举荐的,悄悄送给他一百两银子,刘大夏拒绝了。又有个参将派人给他送钱,怕刘大夏不接受,行前,给被派的人下了死命令:不让刘公收下,你就不要回来。刘大夏真诚地告诉那人:我老了,身边也只带了一个仆人,我们每天食用,不过花几十个铜钱,尚能勉强度日。如果接受了你们的馈赠,仆人见钱起了邪心,不愿跟我受苦,窃之而逃,丢下我一人,“孤身沙漠,非陷身死地乎?”让那人持原物返回。刚开始,人们对刘大夏的举止还有些不解。过了不久,和刘大夏一起发配到此的钟尚书,因携带的财物较多,果然被其仆人窃之而逃。人们这才佩服刘大夏的眼光,“谓公如神”。

对财富独到而深刻的认识,也让刘大夏善于识人,使其人生,本能地远离贪腐之徒。当其从发配地被赦还家,途遇某都御使,“见其驺从服食之盛”,便知其必为贪腐之人。都御使“职专纠劾百司”,本“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此人却如此显摆,刘大夏当即断定:“富贵之徒也,必不善其后。”果然如其所料。


  宁死不行贿 廉得高洁

刘大夏辅佐明孝宗,力革宦官弄权之弊,深遭宦官和谄附宦官的阉党忌恨。明孝宗死,明武宗刚一继位,就一反明孝宗弘治之政,重用宦官和阉党。刘大夏知道朝廷大局已变,自己无力回天,遂于明武宗正德元年请求致仕。户科给事中刘茝上奏盛赞刘大夏,称其“官至二品,不为子乞恩,历官数十年,家不逾中人之产”,实为“一时之望”。

廉贪看家产。刘茝对刘大夏的评价,很快就得到有力的证实。刘大夏被迫致仕后,阉党刘宇、焦芳又向刘瑾进谗,说是抄刘大夏的家,“可得几万金”,“可当边费十二”。刘瑾于是下令逮捕刘大夏,并专门叮嘱一个姓罗的官校,注意查看刘大夏的家产。姓罗的官校到了刘大夏家,检查其收藏,只有退休金三十余两,刘大夏让其带走,“官校感泣不纳。唯索诗一律载之。”刘瑾原本想给刘大夏定死罪,因遭朝臣反对,又得知“大夏家实贫”,只好改判发配戍边。

刘大夏被刘瑾矫旨逮捕时,同行者估计将会被迫害致死,建议行贿以求生,刘大夏坚决不干。他说:“如此而死,祸止一身,称贷免死,则累及子孙,且丧此一生矣。”

刘大夏眼里容不得半点沙子。他清楚,受贿可耻,行贿也不光彩。为免一死而向权宦行贿,就会毁了一生高洁的操守,坏了家风国风,实乃罪莫大焉。所以,他宁肯以一己之死,也决不让神圣的廉洁高洁受丝毫玷污。

其实,刘大夏的廉洁和家贫,早已朝野共知,深受赞誉和崇仰。

明宪宗成化末年,刘大夏由福建右参政任上告归,在家守父丧。进士董损斋出差路过,闻名拜谒。刘大夏留其吃饭,主食唯麦饭,菜肴唯糟虾,别无他。董损斋大受感动,遂以刘大夏为楷模,“终生持雅操”。

明孝宗也深知刘大夏之廉。刘大夏入朝后,更“察知大夏廉且练事。”弘治十八年(1505)春,一天,明孝宗单独召见刘大夏和另一廉臣戴珊,议事毕,特令宦官拿来两锭白金,亲手一人赐给一锭,动情地说,“卿等将去买茶果用”,最近是官员述职的时候,各地官员都聚集京城。我听说朝廷一些公卿,为避受贿之嫌,有闭户不与人接者。如卿等,虽开门延客,谁敢向你们行贿?我了解你们,故有是赐,以“小佐尔廉”,且命不必朝谢,“恐公卿知之,未免各怀愧耻也。”

  戒利不好名 廉得彻底

刘大夏终生廉洁自奉,律己特严,尝言:“居官以正己为先,不独当戒利,亦当远名。”又说:“人生盖棺论定,一日未死,即一日忧责未已。”

诚如其言,刘大夏戒利,戒得坚定而彻底,远名,远得彻底而坚定,既不贪利,也不贪名,刘大夏的廉洁,不仅高出他同时代的廉吏,也高出许多古贤。

刘大夏一生,出大名的机会很多,最难得的是弘治后期,明孝宗对他的亲切、信任、依赖,有如家人父子,经常单独召见他,君臣同心,共商国谟,携手将辉耀史册的弘治中兴推向巅峰。这要放在别人,正所谓千载难逢,机不可失,宣扬之,记载之,出书,立碑,树之通衢,藏之名山,让自己的大名,既赫然于当代,更彪炳于青史。与刘大夏同为“弘治三君子”的王恕,就近乎于此。王恕早在弘治初期,即得明孝宗重用,声望很高。但王恕不满足,花钱雇人为其作传刻书,多载其在明宪宗时“留中之疏”,美化自己的政见,暗示明宪宗的昏庸。政敌将该书进呈明孝宗,明孝宗乃一孝子,见王恕如此贬抑自己的父亲,不禁勃然大怒,痛责王恕“卖直沽名”,王恕因此被迫致仕,郁郁终生。刘大夏却不,对其所进谋谟,所作贡献,一无外传,故时人多不知晓,史书也无从详细记载。明代史学家王世贞对此深表惋惜,说:“大夏仁心为质,道揆法守。晚际鱼水,密勿都俞,庶几有三代之风。所恨造膝之语,少有传者。”对于历史记载来说,这的确是个遗憾,但从这遗憾中放射出的圣洁之光,却将“廉洁”二字的深度和高度,辉映得清晰明了,震撼人心,读史至此,假廉者自当无地自容,真廉者定会仰之弥高。

刘大夏仁智兼备,生前不扬名,也不愿死后被子孙扬名,为此,他早就作了预防。弘治十一年(1498),刘大夏63岁,这年秋天,他于户部左侍郎任上,因病求归,得到朝廷允许,在动身回家前夕,即在京城公寓自为《寿藏记》,用质朴的文笔,简单地写明一生履历,准备回家后交给儿子,待自己死后作为墓志刻于石。有人向他建议,您的墓志,应由后人来为您写啊。刘大夏感慨道:“恐后人污我以美名,倘鬼趣异人,岂不怒耶?”正因为担心后人给我强加美名,倘若我死后有知,反感这种违背生前意趣的做法,岂不要发怒吗?

名利双收,自古就是芸芸众生的追求;有谁轻利重名,便可高人一筹;不管生前誉,只求身后名,更会被赞为超脱。通常所见贤达对待名利的最高境界,也就到“超脱”而已。西晋名贤杜预,就把身后名看得特重,时常慨叹:高岸为谷,深谷为陵。因此专门在襄阳刻了两块石碑,记其生平功勋,一块沉到万山下的谷底,一块立在砚山顶上。以为不管世界怎样剧烈变故,他的大名都会永垂不朽。像刘大夏这样,既不贪利,也不贪名,生前身后,一皆如之者,看一部二十四史,能有几人?

  承先开来 世代廉风

刘大夏的父亲刘仁宅也是著名的廉吏。初任瑞昌令,一次和一个任高安令的严姓乡党同时进京述职,主持朝政的名相杨溥,老家与两人邻县,因先派一仆人到两个县邻住处,暗中考察其人品和行径。仆人回来报告:严县令富贵,像个官员的样子。刘老头藁席布被,瓦盆煤灶,简直就是个穷汉。杨溥听罢,心里对刘仁宅颇为赞赏。很快,严县令就带着金币来拜谒杨溥,杨溥一挥手,就令其出去了。刘仁宅后来,提着一袋茶叶、一罐蜂蜜,以乡邻之礼拜见,杨溥高兴地收下了。不久,杨溥就举荐刘仁宅做了御史。刘仁宅入朝当了京官,廉洁、质朴如旧。一次同僚相约,各带一份食品,聚餐贺除岁。他人所带皆丰盛,刘仁宅只是一条干鱼。后来升任广西按察使司副使,官居正四品,口袋里也仅有七两银子。

刘大夏在父亲任瑞昌令时生于官舍,青少年时期也一直生活在父亲身边,父亲的人品官品,从他生命初育,就氤氲滋润着他。明英宗正统年间,刘仁宅正任御史。一次,刘大夏随父回乡探亲。杨溥也正好回乡扫墓,顺道看望刘家。刘大夏出门迎接,杨溥问:“你父亲在吗?”大夏答:“出门在路上。”“你母亲呢?”“到邻居家磨面去了。”杨溥见刘大夏家十分简陋,床上只有蒲席、布被,官员家常用的绫罗绸缎,竟一无所见。杨溥深感自己为朝廷举荐得人,高兴地说:“所操若是,可称御史之职矣!”

刘大夏出色地继承了父亲的人品官品,并以之作为家风,传给子孙。他从政40多年,长期担任要职,特别是弘治后期,深得明孝宗信任,从皇帝到朝野,都把他视作“当今第一人”,却从未替子孙谋取一官半职,而是一直教育并亲为示范,要子孙靠自己的辛劳和实业谋生。从发配地回家,他已75岁,仍“教子孙力田谋食”。而且,耕作所得稍有盈余,即“散之故旧、宗族”。经常“督耕雨中”,人不解,刘大夏告之曰:“习勤忘劳,习逸成惰。困之息之,息之困之”,务必将堂堂正正,高贵高洁的家风传给子孙。

子孙们也未辜负刘大夏。其子刘祖修科试不第,隐居山林,耕读不辍。官府循例授以冠带,坚辞不受。其孙刘如愚,历任知县、知州,清廉一如刘大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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