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官制 作者:王天有


第一节 夏朝官制

  中国古代官制源远流长,其源可以上溯到原始社会后期,也就是古史中所说的传闻时代,那时已经有了官的萌芽。如黄帝时期,黄帝以云为官,炎帝以火为官,太昊〔hao号〕以龙为官。到了尧舜之际,官名逐渐增多。据记载,舜曾任命禹管平水土,弃管农事,垂管百工,益管山林川泽,契管教化,皋陶管刑罚,伯夷管祭祀,龙管发布命令等。这说明当时的社会生产力有了一定的发展,阶级分化和对立已经出现,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权力机关正在形成。官制就是伴随着最初国家政权的产生而出现的。

  中国国家政权形成的标志是世袭王朝的确立。夏朝(约公元前21世纪—约前17世纪)是我国第一个世袭王朝,也是最早的奴隶制国家。在夏朝初建时,最高统治者称“后”,以后称“王”。“后”字的本意是生育,也含有祖先的意思,说明夏朝刚刚从原始社会氏族组织中脱胎出来,最高统治者是以祖宗的身份行使权力。“王”字的本意,据董仲舒分析,三横代表天、地、人,一竖是贯通三者之间的人,也就是王。《说文解字》也说:“王,天下之所归也。”意思是说,天下归心于王,王是人间最高权力的代表。夏朝从禹到桀,共有17个王。

  王下面最重要的官是“三正”和“六事之人”。“正”是官吏的通称。夏朝有车正掌管车服,庖正掌管膳食,牧正掌管畜牧,都是直接为王室服务的官吏。三正不同于这些正,指高层次官长,主管政事,通常有二三人。六事之人经常在王左右,地位也很高,有戎事的时候,可以代王统率军队。

  此外,比较重要的官还有遒〔qiu囚〕人、啬夫、大理、太史、羲和、瞽〔gu古〕、官师等。

  遒人是王的近臣,主要负责下达王命,宣布政令。同时兼有征求意见、下情上达之责。

  啬夫是执行国家经济权力的官员。负责征收农业剩余生产物。

  大理是具有司法职能的官员。掌管刑狱,调解诉讼。

  太史是史官。掌管记事和册籍。

  羲和是掌管历法的官员。

  瞽即乐师。掌管祭祀和王娱乐时候的音乐。

  官师是“校”(即学校)的教官,对王也有规谏之责。

  夏朝已开始按地域划分政区。“牧”是派往各政区征收贡赋的官员。不过,在夏王的统治下,仍然存在着许多部族,如葛、韦、顾、昆吾、商、周等。这些部族的首领大多称“伯”,也有称“某某氏”的。伯是一方之长,有相对的独立性,但要受夏王的制约。相传“禹会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另一次大会,“防风氏后至,禹杀而戮之”(《国语·鲁语下》)。夏王芬的时候,“九夷来御(御,指服劳役)”。夏王芒的时候,“命九夷,狩大海,获大鱼”(《竹书纪年》)。这些记载都反映了各部与夏王朝的隶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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