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佛教 作者:潘桂明


第二节 高僧释慧远

  西晋、后赵时期,北方战乱迭起,百姓及沙门遇害者甚众。西域龟兹人佛图澄(公元231—348年)为“悯念苍生”,于晋怀帝永嘉四年(公元310年)来到洛阳。他以预知“行军吉凶”、烧香咒水生莲花等道术取得石勒信任,被尊为“大和尚”。石勒不但将自己诸幼子寄养于寺中,而且“有事必咨而后行”。石虎继位,对他倍加推崇,誉为“国之大宝”,且“衣以绫锦,乘以雕辇”。

  石勒、石虎在历史上以暴君著称。对此,佛图澄常以佛教慈悲戒杀的教义予以劝谏,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后赵统治地区民众的生命安全。据《高僧传·佛图澄传》记载,石虎曾问“何为佛法”,答以“佛法不杀”。他又说:“帝王之事佛,当在体恭心顺,显畅三宝。不为暴虐,不害无辜。”据说,石勒在听了他的劝谏后,“凡应被诛余残,蒙其益者,十有八九”;而石虎“虽不能尽从,而为益不少”。在佛图澄的影响下,石勒正式允许汉人出家为僧。

  佛图澄不仅精通佛教经典,而且深研儒家等著作。他本人持戒严谨,声名远播,为中原和西域各地佛教学者所敬重。弟子极多,著名的有道安、法雅、法汰等。

  道安(公元312—385年),俗姓卫,常山扶柳(今河北冀县)人。虽形貌黑丑,但记忆惊人。12岁出家,24岁师事佛图澄,研习小乘佛学和大乘般若学说。并经常代佛图澄讲说,解答疑难,有“漆道人,惊四邻”之誉。佛图澄去世后,他辗转流亡各地,所到之处,研习佛理,传授弟子。因他受传统文化影响较深,故在解释教义时,多采用“格义”手法。他最重要的命题,是玄学化的“执寂以御有,崇本以动末”。但后来已认识到“先旧格义,于理多违”,故表示要放弃格义。道安有极强的正统观念,时刻不忘夷夏之辨,故其行文时露悲壮之色,欲以佛教“佐化”社会。

  前秦建元元年(公元365年),道安率弟子南下,准备追踪晋室。途经新野,分散徒众,以使“教化广播”,并告诫弟子:“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高僧传·道安传》)他受名士习凿齿之请,停留于襄阳。在襄阳前后16年,他以般若学为研究重点,曾为《道行般若经》、《放光般若经》、《光赞般若经》等作注解,创立般若学六家七宗中的“本无”说。同时,他收集、整理佛教经典,编撰成历史上第一部完整的佛经目录,名《综理众经目录》,世称《道安录》或《安录》。该录共收入译家17人,所译经律论245部457卷。他又制定僧众规范,确立寺院生活的各种法规、仪式。他还规定所有出家人一律姓“释”,表示对释迦牟尼佛的忠诚皈依。

  东晋太元四年(公元379年),符坚派兵攻克襄阳,道安被掳往长安,受命组织译经。在译经过程中,他总结经验,提出“五失本”和“三不易”的原则。“五失本”,是指在佛经翻译中,允许有五种失去或改变胡语(包括梵文、巴利文、西域各国文字)佛经原本的情况:语法要适应汉文结构;文字要作适当的修饰;颂文的重复句子要删略;连篇累牍的文句要删节;反复重述的内容要略去。“三不易”,是指三种不易翻译的情况:古代特有的习俗不易译得适合现时代;佛说的微言深义不易译得凡愚都能理解;译者境界不高,不易译得很好。后人对此十分赞赏,认为很有价值。

  慧远(公元334—416年)是东晋佛教高僧。俗姓贾,雁门楼烦(今山西代县)人。出身于仕宦之家。据《高僧传·慧远传》等载,他13岁时随舅父游学洛阳、许昌,“博综六经,尤善《庄》、《老》”,接受儒学和玄学的熏陶。年21,辗转避难各地,听说道安在恒山立寺传教,便前往皈依,出家为僧。从道安听讲《般若经》而受到启悟,感叹道:“儒道九流,皆糠秕耳”。于是刻苦求学,24岁便开始登台讲经。为使听者理解佛教奥义,他也采用“格义”方法,“引《庄子》为连类,于是惑者晓然。”道安被符坚掳往长安后,慧远率弟子数十人南下。因见庐山清静秀丽,足以息心隐居,遂定居于此,不复他往。始住龙泉精舍,后住江州(治所在今南昌市)刺史桓伊为他建造的东林寺。 自此30余年,“影不出山,迹不入俗”。其时四方道俗靡然从风,纷纷皈依。

  慧远在庐山时期,受到东晋统治集团上层的普遍支持。殷仲堪曾登庐山拜会他,共论《易经》;江州刺史桓玄也曾向他致敬,并谈及《孝经》;将领刘裕曾派使者入庐山,馈赠米粮。而名士等与慧远的交往则更为频繁。彭城刘遗民长期隐居庐山,与陶潜、周续之并称为“浔阳三隐”,他曾与慧远共研僧肇所著《般若无知论》,并提出问难;豫章雷次宗曾入庐山,师事慧远,慧远讲《丧服经》时,他与宗炳等执卷虚心受教;雁门周续之在庐山以慧远为师,曾与戴逵就善恶问题展开辩论;南阳宗炳在庐山与慧远研讨佛经,撰著《明佛论》,论中对慧远“神不灭论”和竺道生“阐提皆可成佛”论予以发挥。

  有感于江南佛教经典不很完备,慧远不仅派遣弟子西行取经,而且积极组织佛经的翻译。他请僧伽提婆译出《阿毗昙心论》和《三法度论》,有力地推动了毗昙学在南方的展开。《阿毗昙心论》的主旨,是通过认识法相(事物的相状、性质)而引发智慧;《三法度论》则意在将《阿含经》的内容予以系统介绍。东晋义熙六年(公元410年),佛陀跋陀罗及其弟子慧观等人南下,应慧远之请,在庐山译出《达摩多罗禅经》,从而使禅法逐渐流行于南方。又相传于东晋元兴元年(公元402年),在慧远的倡导下,曾集刘遗民、周续之等僧俗123人,于阿弥陀佛像前“建斋立誓,共期西方”。但他的西方净土观念以及修持方法,并不等同于后来的净土宗,故后世有人推他为净土宗初祖是没有根据的。

  慧远是东晋佛教界的领袖,他善于将中国的传统思想、伦理原则与佛教的基本教义加以调和;既不违背佛教基本教义,又与世俗王权的要求保持一致。东晋政治长期不稳定,帝王有意将僧众隶属于王权之下,故一再提出“沙门敬王”的要求。对此,慧远从理论上说明“沙门不敬王者”的理由,并进而证明佛法与名教的一致性。一方面,他坚持世间与出世间的区别,强调名教只能行于世间,不能约束出世间;另一方面,他又认为两者可以并行不悖,且“潜相影响”,即佛教有助于名教。他提出,忠孝、敬王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在家“顺化”,一是出家“体极”。说:“在家奉法,则是顺化之民”;出家则是“方外之宾”,“遁世以求其志,变俗以达其道。”因而,即使一人出家,也能“道洽六亲,泽流天下”。所以,出家学佛虽“内乖天属之重,而不违其孝;外阙奉主之恭,而不失其敬”。又认为,佛法与名教只是理论形式和实践方法的不同,它们的出发点和归宿则是一致的,即所谓“释迦之与尧孔,发致不殊”;“内外之道,可合而明”(《沙门不敬王者论》)。

  慧远的佛教理论,主要是宣传“法性”①本体论和“神不灭论”。

  他在《法性论》中说:“至极以不变为性,得性以体极为宗”。意思是说,至极的涅槃以永恒不变为法性,所以要获得法性,应当以体证涅槃为最高目的。入世者不能“体极”(体证涅槃),只有出世才能“体极”,入涅槃。在《沙门不敬王者论》中又说,世间充满了痛苦,人们不应留恋世俗生活;而摆脱痛苦的唯一方法,就是出世,与“法性”本体冥合,以达永恒不变的涅槃。

  从法性本体的永恒不变出发,慧远推论人的精神也是永恒长存的。他说,人的精神随物所化,在人死后,转附于另一种形体之上。而学佛成道者,则由于精神与法性本体的冥合,精神已转化为佛的法身②。凡、圣都有不灭的“神”,只是转附的对象不同罢了。圣者与法身相合,凡者则寄托于其他形体,故陷入轮回之苦。他利用东汉桓谭的“薪火之喻”,来解释“神”之不灭,建立神不灭论。他说:“火之传于薪,犹神之传于形;火之传异薪,犹神之传异形。”(《沙门不敬王者论》)他以这种神不灭论为哲学基础,继承印度佛教的业报轮回思想,结合中国固有的善恶报应等观念,系统地阐述了“因果报应”说。《三报论》认为,报应有现报(现世受报)、生报(来生受报)、后报(后世受报)三种,而报应的根源就在于身、口、意“三业”。他本人对此也深信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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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①法性,与实相、真如等概念大致相同,着重指现象的本质、本体。

  ②法身,指以佛法成身,或身具一切佛法,小乘以戒、定、慧等功德为法身。大乘空宗以“毕竟空”为法身,大乘有宗以“唯识真如”为法身。所以,法身实际上是把佛法的本质或法性加以人格化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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