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生物学 作者:汪子春·程宝绰


第二节 害虫的防治研究

  (1) 治蝗探索

  自古以来,昆虫的利害并存。我国以农业立国,在利用益虫的同时,也与害虫展开了持续的顽强的斗争,从而保障了自己的生活和生产,同时也促进了生物科学的研究。其中特别要讲的是与蝗虫的斗争。

  早在《礼记·郊特牲》中,写有年终祭礼(即“蜡祭”)的《蜡辞》说:“土反其宅!水归其壑!昆虫毋作!草木归其泽!”这是用祝祷的方式,祝求昆虫不要为害,反映了早期先人对虫害的反应。《诗经·大田》说:“去其螟螣〔te特〕,及其蟊〔mao毛〕贼,无害我田稚。”还说:“秉彼蟊贼,付畀〔bi必〕炎火。”不仅积极地除去虫害,还采取了用火杀虫的方法。就我国历史记载统计,从公元前707年到公元1911年的2000多年中,大蝗灾发生约538次,平均每三四年就要发生一次,给人类造成很大损失。在长期的斗争中,人们加深了对蝗虫的生物学认识,找到了不少有效的治蝗方法,出现了不少为民除害的历史人物。

  王充在《论衡·顺鼓篇》中说:“蝗虫时生,或飞或集,所集之地,谷草枯索。吏率部民堑道作坎,榜驱内于堑坎,把蝗积聚以千斛数,正攻蝗之身……”比较详细地描述了蝗虫的生态习性和危害情况,以及采取掘沟捕蝗的历代相沿办法。《汉书·平帝纪》记元始二年(公元2年)大旱,“遣使者捕蝗。民捕蝗诣吏,以石[豆斗]〔dou斗〕受钱。”记载了发动群众悬赏捕蝗的最早事例。《资治通鉴》记有孝武太元七年(公元382年)前秦苻坚派军队协助民众灭蝗的事例。《齐民要术》引《汜胜之书》采用晒干和“取干艾杂藏”的方法储种防蝗。唐代宰相姚崇治蝗是治蝗史上的一件大事,贞观二年(公元628年)六月,京畿旱蝗,吓得唐太宗下诏罪己,愚蠢地以为他用自己吞个蝗虫的办法就可以除灾。开元四年(公元716年)山东蝗虫大起,宰相姚崇力排干扰,坚持人定胜天的思想,领导群众采取开沟陷杀蝗蝻和火烧等积极办法,战胜了蝗灾。仅汴州一地,就“获蝗一十四万石,没汴渠流者不可胜记”。这个记载,使我们认识了当时蝗灾的严重和灭蝗斗争取得的巨大胜利。

  宋代认识到蝗虫生活史上有一个成卵的阶段,开始注意掘卵灭蝗,在斗争中取得了主动。例如景祐元年(公元1034年)六月,开封诸路募民掘蝗种万余石;淳熙九年(公元1182年)还颁布了除蝗法规。规定:“官、私荒田经蝗下落处,令佐应差募人取掘蝗子(即卵),而取不尽因致次年发生者,仗一百。”采取法律处罚手段,来巩固灭蝗成果。著名政治家、文学家欧阳修在《答朱寀〔shen审〕捕蝗诗》里写道:

  大凡万事悉如此,祸当早绝防其微。

  蝇头出土不急捕,羽翼已就功难施。

  只惊群飞自天降,不究生子由山陂。

  官书立法空太峻,吏愚畏罚反自欺。

  反映了捕蝗斗争的另一些情况。

  我国还是全世界最早的治蝗法规——公元1075年的《熙宁诏》的制定者。第二道治蝗法规是公元1182年的《淳熙敕》。最早的治蝗手册是公元1193年的《捕蝗法》。以后历代都把捕蝗列为国家要政。许多治蝗著作如明徐光启的《除蝗疏》、清顾彦的《治蝗全书》对治蝗都有详细的论述。特别是《除蝗疏》,对蝗虫的生活史以及蝗虫发生与周围环境的关系,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从而提出了改造蝗虫发生基地,根治蝗虫的办法。《除蝗疏》指出,夏天的蝗虫卵最易孵化,但要是卵在产后八日内遇到雨水,就会烂掉。冬天,卵不会孵化,一定要等到春天。如果越冬卵遇到严寒和春雨,也会烂掉。可见当时人们已经认识到季节、雨水、温度等自然条件对蝗虫发生的影响。对蝗虫发生基地,《除蝗疏》指出:蝗虫多发生在河滩洼地,尤其是那些“暵〔han汉〕溢无常”的干涸积水地。因此强调要改造这些蝗虫发生基地。

  (2) 以虫治虫的发明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采用生物防治虫害的国家。大约在西晋时候,我国就已经发明利用昆虫天敌以虫治虫的生物防治技术。嵇含《南方草木状》记载:“柑,乃橘之属,滋味甘美特异者也。有黄者,有頳者,谓之壶柑。交趾人以席囊贮蚁,鬻于市者,其窠如薄絮,囊皆连枝叶,蚁在其中,并窠而卖。蚁赤黄色,大于常蚁。南方柑树,若无此蚁,则其实皆为群蠹所伤,无复一完者矣。”这是关于以虫治虫的最早记录。类似的记载,还见于唐代段成式《酉阳杂俎》。段成式说:“岭南有蚁,大于秦中马蚁,结窠,于甘树,甘实时尝循其上,甘皮薄而滑。往往其实在窠中。”

  这里所谓赤黄色,大于常蚁的蚁,即现今的黄猄蚁,又称红树蚁、织窠蚁,产于热带或亚热带(图15)。常于柑橘树上网丝筑窠,能吞食柑橘树枝果害虫。据文献记载,我国古代还有专门收集和贩卖黄猄蚁为业的贩蚁者。他们“以席囊贮蚁”或者用“猪尿泡”、“布袋”贮蚁,售给果农。可以说古代在我国南方一带用这种方法治虫是相当广泛的。这是一种利用捕食性昆虫进行治虫的方法。后来学者还知道其他许多昆虫具有捕食害虫的习性。宋代陆佃《埤雅》记载:“蜻蛉,六足四翅,其翅薄如蝉,昼取蚊虻食之。”苏轼在《东坡志林》中提到一种步行虫捕食粘虫的情况。元祐八年(公元1093年)子方虫(即粘虫)为害作物比蝗虫还严重,有一种小[虫甲]〔jia假〕虫一见子方虫辄断其腰而去,俗称之为旁不肯。这里的小[虫甲]虫即是一种步行虫,亦称步甲。它的成虫和幼虫均为肉食性的,食量大,是自然界中虫害自然控制因素之一。古代还发现捕食性的蜂也是蝗虫的天敌。
 


  图15 黄猄蚁图

  除昆虫外,古代还提到节肢动物、爬虫类、两栖类、鸟类、哺乳类等多种昆虫天敌动物和对它们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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