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数学 作者:郭书春


第一节 方程

  对古代的方程,人们往往望文生义,把“方”字理解成方形。实际上,“方”的本义是并,将两条船并起来,船头拴在一起,古代称为“方”;而“程”,是标准的意思,作为动词,便是求其标准。因此,把一组物品的一个个数量关系并列起来,求各物的数量标准,便是方程。刘徽说:“群物总杂,各列有数,总言其实。令每行为率,二物者再程,三物者三程,皆如物数程之,并列为行,故谓之方程。”(《九章算术·方程章注》)这是方程的明确定义。显然,有几个未知数,便得有几个等式。值得注意的是,刘徽提出的“令每行为率”的思想,是把方程的一行看成一个有序的即有方向性的数组,大体相当于现线性代数理论中行向量的概念。方程以分离系数法表示,每一行自上而下排列(与今横行竖列相反,古代通常是横列竖行),不必写出未知数名称,常数项放在最下。如《九章》方程章第1问:“今有上禾三秉,中禾二秉,下禾一秉,实三十九斗;上禾二秉,中禾三秉,下禾一秉,实三十四斗;上禾一秉,中禾二秉,下禾三秉,实二十六斗。问上、中、下禾实一秉各几何?”列出方程便是如(a)所示(第89页),相当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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