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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赋税与劳役 作者:张守军
第一节 三代至秦的重役


  古代国家为维持其存在和行使其职能,不仅需要消耗相当数量的物质资料,而且需要相当数量的劳动力供它支配,为它效劳。国家所需要的物质资料是从社会强制、无偿征集的,它所需要役使的劳动力,也是从社会强制地、无偿地征集的,这就是古代的劳役,又称徭役。劳役包括兵役和力役。国家要建立一定数量的军队,百姓必须按照规定服兵役。力役则是为国家从事各种劳务,如修建宫室、城池、官府,运送官物,追捕盗贼以及官府差遣百姓从事的其他活动。赋税是对人民财产的直接榨取,是对人民劳动产品的掠夺。而劳役则是对劳动者人身的直接奴役和驱使,是对人民的生产劳动时间的直接侵占。

  古代役重于赋。夏朝和商朝劳役的具体规定不详。据说夏朝最后一个君主——桀,就是因为穷竭民力,赋敛无度,人民无法生存下去,才招致其统治的灭亡。商朝建立后,兵役和力役也非常沉重。商统治者经常对四夷用兵,每次用兵都有数千人,甚至过万人。据说在牧野(今河南淇县南)抵抗周武王的进攻时,商纣王军队倒戈起义的就有17万(一说70万)人。西周的兵役又称军赋,包括当兵和贡纳军用物资两个方面。军赋以“甸”为单位征收。每甸是64井(据《周礼》记载,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每甸576户),每年要为国家供备军马四匹,兵车一乘,牛12头,甲士三人,步卒72人。武器装备也要服兵役者自己准备。据《周礼》规定,西周的力役一般是一户出一人。服役年龄,城市居民自20岁到60岁,农村居民从15岁到65岁。服役天数根据年景加以区别。丰年,“旬用三日”①即10天中要有三天为国家服劳役,一年中有将近1/3的时间从事国家力役。中下等年景,“旬用二日”。颗粒无收年头,也要“旬用一日”,只有大饥荒、大瘟疫年头,才免去力役之征。西周的徭役无休无止,是压在人民头上的一项沉重负担。《诗经》中有许多诗篇表达了劳动人民对繁重徭役的怨恨。他们说,国家的劳役没有完了的时侯,征夫就像旷野上的野牛,奔走不停,从早到晚,不得休息。他们登上山顶,遥望家乡,想起妻子不得团圆,父母没人侍养,田地荒芜,得不到耕种,经常泪如雨下。他们想回家却不能回家,转念役夫蒙受的各种痛苦,过的非人的生活,他们甚至发出了“生不如死”的惨痛呼号。

  春秋时期,诸侯争霸,战争连绵不断,加上各国奴隶主贵族统治集团日益腐朽,百姓所负担的兵役和力役都极为沉重。以齐国为例,“民三其力,二入于公”(《左传·昭公三年》)。如果把百姓的全部劳动分为三份,就有两份为国家所占有,可见当时赋役的沉重。各国统治者为了满足自己的奢侈需要,大量修建宫室、台榭、苑囿、钟鼓,经常在农忙季节征发民伕,严重影响农业生产的发展。人民无法忍受繁重的徭役,经常被迫起义造反。例如,周襄王十一年(公元前641年),梁国统治者不顾人民反对,大兴土木,劳苦民力,多次修筑城墙宫室,实际并没有人居住。又借口外国要来侵犯,围绕王宫挖掘堑沟,百姓疲惫不堪,结果暴动而逃,梁国因此被秦国所灭。周敬王四十二年(公元前478年),卫国工匠由于长期服役,不得休息,忍无可忍,也举行暴动,投入了反对卫侯的斗争,把卫侯赶跑。

  战国更是一个战争频繁的时代,战争的规模和残酷程度远过春秋时代,兵役和力役也比春秋时期更加繁重。各国用兵动辄几十万人。例如,秦赵长平(今山西高平县西)之战时,赵国出兵40万。为了击败赵国,秦昭王亲临河北,征发15岁以上男子,全部到长平战场,断赵救兵及粮草。一个国家,有时甚至让百姓全部从军,都不能满足战争的需要。秦国当时就遇到这样一个矛盾:如果让百姓种地,发展农业生产,战场上兵员就不足。如果让百姓去当兵打仗,田地就没有人耕种了。所以,有人就提出徕〔lai赖〕民主张,即实行优惠的赋役政策,吸引韩、赵、魏的百姓来秦国务农,而让秦国人去服兵役,这样就可以做到农与战两不误。除战争之外,和战争相联系的修筑城池,运送军需物资,制造武器等力役自然也随之增加。据汉代董仲舒讲,秦自商鞅变法,建立封建制度以后,在不断的兼并战争中,仅法律规定的力役就是古代的30倍。农民每年要服劳役一个月,称“更卒”,一生中还要担任“正卒”一年,到边疆“屯戍”一年。而实际征发的劳役,则远远超过这个数字。例如,征发百姓修造的各项工程,如果一年之内损坏,各县必须重新兴发民伕修建,但不算在应服徭役天数之内。

  秦统一全国后,为了地主阶级政权的巩固和贵族统治集团的奢侈生活的需要,劳役剧增。例如,大修从咸阳到燕、齐、吴、楚的驰道,筑九原(今包头西北)到咸阳的直道,又在云贵地区修“五尺道”,造攀越五岭的新道,开掘沟通湘江和漓江的灵渠,数十万人修阿房宫,70万人修骊山陵,50万人大规模修筑长城,发兵30万打匈奴,50万攻百越,死伤不计其数。军粮30石才能运抵一石。大规模的力役、兵役,给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丁男被甲,丁女转输”(《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行者不还,往者莫返”(《汉书·伍被传》)。秦王朝刑法极为严酷,应役误期,要受严厉处罚,戍卒失期,要被处死。沉重的徭役和残暴的统治,使百姓忍无可忍,终于引发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公元前209年,秦征发本来免除徭役的闾左穷人远戍渔阳(今北京密云西南),一行900人走到大泽乡(今安徽宿县)遇雨,不能按期到达。担任屯长的陈胜、吴广动员戍卒说:大家遇雨误期,依法都得处死,即使不被斩首,戍卒应役死而不还者,本来就有十之六七。反正是一死,不如造反还有一线生路。愤怒的群众纷纷响应他们的号召,揭竿而起。秦王朝终于被陈胜、吴广在大泽乡点燃的农民起义的烈火埋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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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①“旬用三日”(《周礼·地官·均人》),现在通行解释为一年平均用三日,将“旬”释为“均”。但从周代徭役的繁重程度看,将“旬”释为“均”,不如仍释为“旬”为10日更符合周代徭役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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