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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商业 作者:吴慧
第一节 汉唐商业的概貌


  《史记·货殖列传》对西汉前期商业的发展有一段描述:“汉兴,海内为一,开关梁,弛山泽之禁,是以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盐铁论·力耕》中也说:“自京师(长安)东西南北,历山川,经郡国,诸殷富大都无非街衢五通,商贾之所臻,万物之所殖者。”可见商业的繁荣景象,保持并发展了战国以来商品交换活跃的势头。西汉末人口已达6000万,三倍于战国之世,商品流通的规模自然有相应的扩大。

  西汉(公元前206一公元25年)商业之所以比战国又前进一步,根本原因是战国以来个体小农经济的持续发展(秦末受挫,西汉前期又复苏)和农业生产力的持续提高,生产量增长,从而商品量持续增长。而国家的统一——自秦以来,通关塞、修驰道、统一币制、统一度量衡,与战国时七雄分立的局面相比,又为商业的发展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秦始皇不收关税的政策,进入汉代仍承袭下来。西汉政府并进一步放宽政策,开放山泽之利,取消秦时的盐铁官营,给商人以更为广阔的活动场所。再加汉代按人计征的算赋、口赋、更赋都收货币,农民须多多出售产品,换钱缴赋。这就使商品交换日益频繁。地主经济也有较大的发展,某些地区出现了一定数量专门以出售为目的的商品生产,如“安邑千树枣,燕秦千树栗,蜀汉江陵千树橘,淮北常山已南、河济之间千树楸〔qiu秋〕,陈、夏千亩漆,齐鲁千亩桑麻,渭川千亩竹”、“千亩卮〔zhi知,可做胭脂〕茜〔qian欠,茜草,根可做红色染料〕”、“千畦姜韭”等(《史记·货殖列传》),这些都增加了市场上流转的商品品种,并为手工业提供重要原料。

  由于经济的发展和历史传统的影响,在西汉时全国已形成五个经济区——关中地区、三河地区、燕赵地区、齐鲁梁宋地区、楚越地区。以京师长安为中心的关中地区(今陕西)是商业最繁盛的地方,连同巴蜀陇右之地(附属于关中经济区)面积仅占全国1/3,人口也不过占3/10,但全国3/5的财富都集中在这里。过去由六国统治的黄河流域的三河地区(河东、河南、河内)以及燕赵、齐鲁梁宋地区繁华仅次于关中。淮河、长江流域的楚越地区,“地广人稀”,“火耕水耨”,大部分土地还未开发。人民“不待贾而足”。两广到汉武帝时才辟为郡县。南方各经济区人口仅占全国的6.3%。经济重心既然在北方,商人们周流所及之处主要在黄河流域,其次才是江淮地区,商业的发展在地域上也还有很大局限性。
 


  西汉五大商业区

  东汉(公元25—220年)的农业和手工业生产技术在某些方面虽比西汉有提高之处,但总的看来,即使在全盛时期,其人口、垦地、粮食产量都没有超过西汉的最高水平,商业的发展总的也不可能超过西汉。黄金流通量比西汉减少,其货币作用减退(宝藏为主);谷帛等实物有时常被用作流通手段,这是商品经济规模缩小的征象。唯一有所进步的是长江以南各郡经济开始略有开发,人口渐增,商业比过去繁荣,有一些新兴城市发展起来。

  东汉商业发展变慢的一个重要的经济上的原因是自给性增强的田庄经济的出现,缩小了商品生产的范围,削弱了商品流通的基础。东汉建国以来即由豪族当政,中央集权衰落,地方势力膨胀,豪强地主兼并大量土地,役使大量的奴婢和徒附(依附农民),团聚宗族,收养宾客,筑堡立坞,建成一个个封闭性很强的田庄。田庄里生产各种农产品和手工业品,消费大部分自给,不须他求,这与西汉时扶植的个体农民经济同市场有较多联系的情况很不相同。 田庄经济的发展,不但加强了地方的自然经济,而且由于拥有武装力量,成了后来分裂割据者实力上的凭借。到东汉后期因铸钱恶滥,钱贱物贵,连政府本来以货币征收的赋税也逐渐改收布帛,从而减少了农民同市场的联系。魏晋南北朝(公元220—589年)的阻碍商业发展的田庄经济和实物经济,其实从东汉时(尤其是东汉后期)就已种下根子了。

  东汉末,由分裂割据势力挑起的军阀大混战(公元190—208年),破坏了北方的经济,摧毁了城市,残杀了人民,秦汉以来发展起来的商业骤然衰落下去。经三国分治(公元220—280年)和西晋统一(公元265-316年),商业得到短暂的恢复。但西晋末年又发生“八王之乱”,接着由于少数民族上层带领的入侵,晋室南渡,建立东晋政权(公元317-420年)。北方前后经历了十六国和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等许多政权和朝代,后者统称北朝(公元386—581年)。南方则自东晋后经历了宋、齐、梁、陈四朝,统称南朝(公元420-589年)。在这政局动荡、南北对峙的形势下,商业的发展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首先是黄河流域一次又一次地沦为各族相争的战场,商业凋敝不言自明。北魏统一北方(公元439年)商业才重见起色,粟帛产量增加,物价下降(帛一匹由千钱降到二三百钱)。大商人刘宝,在州郡都会都立一商号,养马10匹,传递商情。北魏后期,国土分裂,豪强兼并,生产停滞,户口减少,商业也就没有什么进展。在北方战乱频仍的同时,偏安的南方局面相对稳定,战事较少,与过去很少开发时相比,经济发展较快,商业的发展就快于北方。在江南纵横交错的河道上,商船往来接连不断,小的也可载货几千斛,大的可载货万斛(约合千吨)或二万斛。当时人颜之推说:“昔在江南不信有千人毡帐,及来河北不信有二万斛船。”(《颜氏家训·归心篇》)

  南北对峙的局面阻遏了南北的物资交流。只有在相对和平的日子里,才从权允许通商;双方通使时使臣往往担任着互市的任务。这样,在时战时和、防奸重于通商的情况下,商贾往来大不如国家统一时自由。南北特产在对方都感缺乏。无怪在北周做官的南朝人庾信,忽然看到南方的槟榔,就禁不住作诗以志兴了。

  南方商业虽有一定的发展,但由于大土地所有制的田庄经济比东晋时更有迅速的发展,商品经济行进的步子仍是缓慢的。农民因战争或贫困破产而被迫投靠私门,人身依附关系加强,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二次农奴化。建筑于剥削依附农民基础之上的规模颇大的田庄,粮果菜药鱼禽俱全,缫织舂酿冶锻都能,田庄主可以“谢工商与衡牧”,无需同商人多打交道。田庄经济的自给性向来是缩小商品经济的因素,东晋南朝时其对商业的钳制作用更大了。不但南方如此,北方的豪门士族也广占土地,多荫农户,强化了他们的田庄经济和坞壁组织,“闭门而为生之具以足”(颜之推语),田庄的自给性在一段时间里也影响了商品交换的恢复与发展。但由于北魏太和以来实行均田制,扶植自耕农经济,这又成了北方商业发展比南方有利得多的因素。

  魏晋南北朝期间商业发展受阻还同赋税、货币制度有关。汉代按货币征收的算赋口赋,到曹魏时正式变成一种实物税——“户调”(收绢),到唐后期改用两税法前,实行了500多年,赋税的实物化,使商品交换在农村大大退缩了一步。而这一时期币制本身比东汉时更趋紊乱。或是钱币减重,币值低落,物价高涨,或是铸钱不多,通货短缺,物价下跌,都使商品流通的正常进行受到难以承受的干扰。前者如刘宋时轻薄易碎的“孝建钱”、“鹅眼钱”和入水不沉的“綖〔ting汀〕环钱”、北魏末期薄于榆荚、上贯便破的劣钱等,还有萧梁时的铁钱,都导致“商货不行”,谷帛等的实物交换更加盛行。后者如北魏前期和东晋的钱荒,尤其萧齐更是有意识地紧缩通货,结果钱贵物贱,“工商罕兼金之储,匹夫多饥寒之患”,从另一个方面给商业以沉重的打击。此外,魏晋南北朝时,尤其是南方,由于恢复了关津之税的征收(税率1/10),“税敛繁多”,“逼遏商贾”,对商品流通自然也发生不利的影响。

  隋取代北周(公元581年),并平定江南,于公元589年统一了全国,结束了长期分裂割据的局面。几经波折的商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又得到一个向上发展的机会。唐朝前期出现贞观一开元之治,商业又呈现空前繁荣的景象。据研究,唐盛时人口垦地与西汉时的最高数字差不多,而粮食亩产增加,从而人均占有粮食数量则高于西汉盛时,因之,商品流通的规模比汉时应是有过之无不及的。

  以唐都长安为中心,“东至宋(商丘)汴(开封),西至歧州(凤翔),夹路列店肆,待客酒馔丰溢。每店皆有驴,赁客乘,倏〔shu殊〕忽数十里,谓之驿驴。南诣荆(江陵)襄(襄阳),北至太原、范阳(今北京),西至蜀川、凉府(甘肃武威),皆有店肆,以供商旅,远适数千里,不持寸刃。”(《通典·食货七·历代户口盛衰》)在大江南北的水路上,是“舟航所聚,旁通巴汉,前指闽越,七泽十薮,三江五湖,控引河洛,兼包淮海,弘舸巨舰,千舳万艘,交易往还, 昧旦永日。”(《旧唐书·崔融传》)从这两段话可见盛唐时水陆交通的发达,商旅出门比分裂割据时方便得多,交易往还也比那时频繁得多。汉代四海为一,“重装富贾,周流天下,道无不通”的盛况复见于唐代。

  唐代商业的复兴,因国家统一,交通畅顺,再度免征关税,币制经整顿又趋健全,这些固然是有利的条件,但尤为重要的是生产关系的局部调整,促使生产力提高,从而扩大了商品流通的物质基础。唐初实行均田制,像汉初那样大力扶植自耕农的个体经济,并放松对手工业者的控制(无偿服役时间由过去的两个月减至20天),加上兴修水利,开垦荒地,改进工具,提高技术,农业和手工业生产有了较快的增长。商业也相应地加快了它发展的进程。
 


  唐代商业城市及商路

  可是好景不长,唐中叶以后,土地兼并之风炽烈,均田制弛坏,大土地所有制的田庄经济又日益兴起,许多自耕农纷纷破产逃亡,沦为依附于田庄的佃客、荫庇于豪家的“私属”,商业的发展又受到很大的限制。统治阶级内部矛盾与民族矛盾的交织与激化,于天宝末爆发了安史之乱,战乱期间北方再一次遭到严重的破坏,商业一时又陷于凋敝。战后,藩镇割据,唐政府财政收入主要依靠江南,因而着意加强对南方的控制和经营,全国的经济重心逐渐显露出向南转移的趋势。人口多数集中在南方,商业的发展也以南方为快,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唐前期北方商业的优势地位。

  唐后期由于均田制、租调庸制的崩溃,而于德宗时(公元780年)改行两税法,两税中的户税按钱计算,部分或全部交纳现钱,这就促使农民同市场的关系重新趋于密切,有利于商业的发展,其意义不亚于汉代算赋口赋之收取现钱。因此,随着生产力的恢复与发展,唐后期的商业比之唐前期还是有新的发展的。但由于唐政府财政困难,肆意搜刮,除再税关津外(2%),掠夺商民的病商之政层出不穷,唐后期商业的发展仍不能不受到相当的限制。

  唐末,藩镇割据,农民起义,统一的封建王朝瓦解,继之而起的是五代十国(公元907—960年)。北方政权屡告更迭,南方小国割地自保,分裂局面又持续了半个世纪。但在一段时间里,南方经济倒有进一步的开发。商业又因战乱和分裂割据而放慢其发展的进度,只是在南方商业才有一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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