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

赵宣子论比与党

〔原文〕

赵宣子言韩献子于灵公①,以为司马②。河曲之役③,赵孟使人以其乘 车干行,献子执而戮之。众咸曰:“韩厥必不没矣。其主朝升之,而暮戮其 车,其谁安之!”宣子召而礼之,曰:“吾闻事君者比而不党。夫周以举义, 比也;举以其私,党也。夫军事无犯,犯而不隐,义也。吾言女于君,惧女 不能也。举而不能,党孰大焉!事君而党,吾何以从政?吾故以是观女。女 勉之。苟从是行也,临长晋国者,非女其谁?”皆告诸大夫曰:“二三子可 以贺我矣!吾举厥也而中,吾乃今知免于罪矣。”

〔注释〕

①赵宣子:晋国正卿,赵衰的儿子,名盾,又称赵孟,谥宣子。韩献子:名厥,谥献子。灵公: 晋灵公,晋文公之孙,名夷皋,公元前620至前607年在位。②司马:官名,掌军大夫。③河曲:晋 邑名,在今山西永济。河曲之役:指鲁文公十二年(前615)秦、晋两国发生在河曲一带的战役。

〔译文〕

赵宣子把韩献子推荐给晋灵公,任命他为司马。河曲之战时,赵宣子让 人用他乘坐的战车去干扰军队的行列,韩献子把赶车的人抓了起来,并且杀 掉了他。大家都说:“韩厥一定没有好结果。他的主人早晨刚让他升了官, 晚上他就杀了主人的车夫,谁还能使他保住这个官位呢?”赵宣子召见了韩 厥,并且以礼相待,说:“我听说事奉国君的人以义相结,而不结党营私。 出于忠信,为国推举正直的人,这是以义相结。举荐人才而徇私情,这是结 党营私。军法是不能违犯的,犯了军法而不包庇,这叫做义。我把你推荐给 国君,怕的是你不能胜任。推举的人不能胜任,还有什么结党营私比这更严 重的呢!事奉君主却结党营私,我还凭什么来执政呢?我因此借这件事情来 观察你。你努力吧。假如能坚持这样去做,那么将来掌管晋国的,除了你还 有谁呢?”赵宣子遍告大夫们说:“你们诸位可以祝贺我了!我推荐韩厥非 常合适,我现在才知道自己可以不犯结党营私的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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