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伯宗朝,以喜归。其妻曰:“子貌有喜,何也?”曰:“吾言于朝,诸 大夫皆谓我智似阳子①。”对曰:“阳子华而不实,主言而无谋,是以难及 其身。子何喜焉?”伯宗曰:“吾饮诸大夫酒,而与之语,尔试听之。”曰:“诺。”既饮,其妻曰:“诸大夫莫子若也。然而民不能戴其上久矣,难必 及子乎!盍亟索士整庇州犁焉②。”得毕阳③。
及栾弗忌之难④,诸大夫害伯宗,将谋而杀之。毕阳实送州犁于荆⑤。
〔注释〕
①阳子:即阳处父,晋国太傅。②州犁:伯州犁,伯宗的儿子。③毕阳:晋国的贤人。④栾弗 忌:晋国大夫。栾弗忌之难。指鲁成公十五年 (前576)晋国的“三郤”即郤锜、郤犨和郤至谋杀栾 弗忌的事件,并因此连及伯宗。⑤荆:楚国。
〔译文〕
伯宗退朝以后,喜气洋洋地回到家中。他的妻子问道:“你今天面露喜 色,是什么原因啊?”伯宗回答说:“我在朝廷中发言,大夫们都称赞我像 阳处父那样机智善辩。”妻子回答说:“阳子这个人华而不实,善于谈论而 无谋略,因此遭到杀身之难。你高兴什么呢?”伯宗说:“我设宴请大夫们 一起饮酒,和他们谈话,你不妨听一听。”妻子说:“那好吧。”宴会结束 以后,他的妻子说:“那些大夫们确实不如你。但是人们不能拥戴才智在人 之上的贤者,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很久了,灾难必然因此要降到你头上!何不 赶快物色一个能干的人来保护你的儿子伯州犁呀。”伯宗找到了贤人毕阳。
等到栾弗忌被害,那些大夫们妬恨伯宗,将他谋害处死。毕阳把伯州犁 护送到了楚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