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栾武子、中行献子围公于匠丽氏①,乃召韩献子②,献子辞曰:“弑君 以求威,非吾所能为也。威行为不仁,事废为不智,享一利亦得一恶,非所 务也。昔者吾蓄于赵氏③,赵孟姬之谗④,吾能违兵,人有言曰: ‘杀老牛 莫之敢尸。’而况君乎?二三子不能事君,安用厥也!”中行偃欲伐之,栾 书曰:“不可。其身果而辞顺。顺无不行,果无不彻,犯顺不祥,伐果不克, 夫以果戾顺行,民不犯也,吾虽欲攻之,其能乎!”乃止。
〔注释〕
①栾武子:即栾书。中行献子:即中行偃。匠丽氏:晋厉公的嬖臣。②韩献子:即韩厥。③赵 氏:指赵盾。④孟姬:赵盾儿子赵朔的妻子,晋景公的姐姐。孟姬之谗:指鲁成公八年(前583)孟 姬向晋景公进谗言,杀害赵同、赵括一事。
〔译文〕
栾武子、中行献子把晋厉公包围在匠丽氏家,然后召见韩献子,韩献子 拒绝说:“杀害国君来立威,这是我所不能做的。对国君施威是不仁,办事 不成是不明智。虽然得到一种好处,但也得了一个恶名,这我不能干。从前 我在赵氏家里养大,孟姬进谗言陷害赵氏,我能顶住不出兵。人们有一句俗 话说:‘即使杀一头老牛,尚且没有人愿意作主。’更何况要杀的是国君呢? 你们几位既然不愿事奉国君,何必要用我韩厥呢!”中行偃准备讨伐韩献子, 栾书说:“不行。韩厥办事果断,说话有道理。有道理办事没有行不通的, 办事果断没有达不到目的的。违犯了道理不吉祥,讨伐果断的人不会成功。 他果断而又顺理行事,百姓不会违犯他,我们虽然想进攻他,能办得到吗?” 于是便取消讨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