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

宾孟见雄鸡自断其尾

〔原文〕

景王既杀下门子①。宾孟适郊②,见雄鸡自断其尾,问之,侍者曰:“惮 其牺也③。”遽归告王,曰:“吾见雄鸡自断其尾,而人曰‘惮其牺也’, 吾以为信畜矣。人牺实难,己牺何害?抑其恶为人用也乎,则可也。人异于 是。牺者,实用人也。”王弗应。田于巩④,使公卿皆从,将杀单子⑤,未 克而崩。

〔注释〕

①下门子:周景王之子子猛的师傅。景王之嫡子早亡,遂立庶出长子子猛为太子,此时想改立 另一个庶子子朝为太子,故先杀了子猛的师傅。②宾孟:子朝的师傅,亦称宾起。③牺:祭祀时所杀 的牲畜,亦称牺牲。用作牺牲的牲畜必须毛羽完具。④巩:在今河南巩县西南。⑤单子:指单穆公。 韦昭注云“王欲废子猛更立子朝,恐其不从,故欲杀之。”

〔译文〕

周景王处死了下门子。宾孟来到城郊,看见公鸡啄断自己的尾羽,便询 问这是怎么回事,仆役说:“那是怕被尊为牺牲。”于是赶快回去告诉景王, 说:“臣看见公鸡啄断自己的尾羽,人们说是‘怕被尊为牺牲’,臣认为那 是牲畜的本性。把外人像牺牲那样尊宠确实有祸患,但把自己人像牺牲那样 尊宠有什么祸害呢?牲畜大概是讨厌为人所用才那么做,那倒也罢了。但人 与牲畜在这一点上是不同的。所谓像牺牲那样尊宠,就是要起用自己人。” 景王没有应声。他到巩去田猎时,让大臣们都一起去,打算杀了单穆公,还 没动手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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