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公父文伯饮南宫敬叔酒①,以露睹父为客②。羞鳖焉,小。睹父怒,相 延食鳖,辞曰:“将使鳖长而后食之。”遂出。文伯之母闻之,怒曰:“吾 闻之先子曰③: ‘祭养尸④,飨养上宾。’鳖于何有?而使夫人怒也!”遂 逐之。五日,鲁大夫辞而复之。
〔注释〕
①南宫敬叔:鲁大夫,名说。南宫是复姓。②露睹父:鲁大夫。客:周礼规定,众人饮酒时, 尊一人为上客,即上宾。③先子:古时媳妇对已经故世的公公的称谓,也可叫先舅。④尸:举行祭祀 之礼时,应尊代死者受祭的人。
〔译文〕
公父文伯在宴请南宫敬叔的酒席上,尊露睹父为上宾。在进鳖这道菜 时,鳖小了些,露睹父很生气。相请吃鳖的时候,他退席告辞说:“等鳖长 大以后我再来吃吧。”于是中途出去了。文伯的母亲听说后,气愤地对儿子 说:“我听故世的公公说过:‘祭祀时要让代死者受祭的人吃得好,宴请时 要让上宾吃得好。’你进鳖这道莱时用的什么礼节,使得上宾生气呢!”于 是把公父文伯从家里撵走了。过了五天,鲁国的大夫们前来说情,才同意公 父文伯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