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

管仲佐桓公为政

〔原文〕

正月之朝①,乡长复事。君亲问焉,曰:“于子之乡,有居处好学、慈 孝于父母、聪慧质仁、发闻于乡里者,有则以告。有而不以告,谓之蔽明, 其罪五②。”有司已于事而竣。桓公又问焉,曰:“于子之乡,有拳勇股肱 之力秀出于众者,有则以告。有而不以告,谓之蔽贤,其罪五。”有司已于 事而竣。桓公又问焉,曰:“于子之乡,有不慈孝于父母、不长悌于乡里、 骄躁淫暴、不用上令者,有则以告。有而不以告,谓之下比,其罪五。”有 司已于事而竣。是故乡长退而修德进贤,桓公亲见之,遂使役官。

桓公令官长期而书伐,以告且选,选其官之贤者而复用之,曰:“有人 居我官,有功休德,惟慎端悫以待时,使民以劝,绥谤言,足以补官之不善 政。”桓公召而与之语,訾相其质,足以比成事,诚可立而授之。设之以国 家之患而不疚,退问之其乡,以观其所能而无大厉,升以为上卿之赞。谓之 三选③。国子、高子退而修乡④,乡退而修连,连退而修里,里退而修轨, 轨退而修伍,伍退而修家。是故匹夫有善,可得而举也;匹夫有不善,可得 而诛也。政既成,乡不越长,朝不越爵,罢士无伍,罢女无家。夫是,故民 皆勉为善。与其为善于乡也,不如为善于里;与其为善于里也,不如为善于 家。是故士莫敢言一朝之便,皆有终岁之计;莫敢以终岁之议,皆有终身之 功。

桓公曰:“伍鄙若何?”管子对曰:“相地而衰征,则民不移;政不旅 旧,则民不偷;山泽各致其时,则民不苟;陆、阜、陵、墐、井、田、畴均, 则民不憾;无夺民时,则百姓富;牺牲不■,则牛羊遂。”

桓公曰:“定民之居若何?”管子对曰:“制鄙。三十家为邑,邑有司; 十邑为卒,卒有卒帅;十卒为乡,乡有乡帅;三乡为县,县有县帅;十县为 属,属有大夫。五属,故立五大夫,各使治一属焉;立五正,各使听一属焉。 是故正之政听属,牧政听县,下政听乡。”桓公曰:“各保治尔所,无惑淫 怠而不听治者!”

〔注释〕

①正月之朝:朝指朝见国君。周礼规定每年正月初一,乡大夫须汇报政事,受教法于大司徒。 ②罪五:五种轻重不等的刑法。即墨、劓、剕、宫、大辟。③三选:春秋时的一种选官制度。通过乡 长推荐,官长选拔,国君亲自面试等三道程序确定录用与否。④国子、高子:均为齐国的上卿。

〔译文〕

正月初一朝见的时候,乡长们汇报工作。桓公亲自咨问他们,说:“在 你的乡里,发现平日好学、孝敬父母、聪明仁惠、在当地有一定名声的人, 就应向上级报告。如果有这样的人却不报告,叫埋没贤明,要判五刑之罪。”

主管这方面事务的官员报告后退下。桓公又对乡长们说:“在你的乡里,发 现勇敢强健、力气出众的人,就应向上级报告。如果有这样的人却不报告, 叫埋没贤能,要判五刑之罪。”主管这方面事务的官员报告后退下。桓公还 对乡长们说:“在你的乡里,发现不孝敬父母、不友爱兄弟、骄横暴戾、不 服从君长命令的人,就应向上级报告。如果有这样的人却不报告,叫包庇坏 人,要判五刑之罪。”主管这方面事务的官员报告后退下。所以,乡长们回 去以后,都修养品德,推荐贤才,桓公亲自接见被推举的人,授他们以官职。

桓公命令官长每年纪录有功之臣,以便上报备案,从中遴选出贤能的官 员提拔使用。推荐时说:“我这里有这样的官员,他功劳卓著,品德高尚, 谨慎正派,处事不失时机,能以劝勉的办法治理百姓,制止诽谤,这个人足 以替补不称职的官员。”然后桓公就召见被推荐的人,和他谈话,估量审视 他的素质,看他是否可以辅助完成国事,确实可提拔当大官的就委以重任。 桓公还以国家可能遇到的患难诘问他,如果问不倒,再退而诘问乡里的事 情,以观察他的能力,如没有大毛病,就晋升他做上卿的助手。以上乡长推 荐,官长选拔,国君亲自面试,叫做三选。国子、高子回去后整治乡政,乡 长回去后整治连政,连长回去后整治里政,里有司回去后整治轨,轨长回去 后整治伍,伍回去后整治家。所以百姓中凡有好的,可得到推举,百姓中凡 有坏的,要受到诛罚。政令定下以后,乡里不逾越长幼的次序,朝中不逾越 爵位的等级,没有德行的男人不能入伍,没有德行的女人不能外嫁。这样, 百姓因此都努力向善。与其在乡里做好事,不如回到里中做好事;与其在里 中做好事,不如回到家中做好事。所以大家都不敢只图一时的便宜,都有一 年的计划;都不敢满足于一年的计划,都有终身立功的打算。

桓公问:“伍鄙怎样治理?”管子回答说:“按照土地的肥瘠逐级降低 赋税的标准,那么百姓就不会迁徙;为政不抛弃先君故旧,百姓就不会苟且 从事;山林河泽依照时令开放或封禁,百姓就不会随意出入砍柴捕猎;陆地、 土山、井田等分配均平,百姓就不会怨恨;不侵夺农时贻误农事,百姓就能 富足;祭祀用的牲畜不过度屠杀,牛羊就能繁殖增加。”

桓公问:“怎样划定百姓的居处?”管仲回答说:“建立郊野之政。规 定郊野三十家为一邑,邑有主管的人;十邑为一卒,由卒帅领导;十卒为一 乡,由乡帅领导;三乡为一县,由县帅领导;十县为一属,由大夫领导。全 国共分五属,所以共设五位大夫,让他们各自治理一属的政事;另外再设五 位政长,让他们各自监察一属的政事。所以五位政长的职责就是监察五位大 夫的治理情况,五位大夫的职责就是监察县帅的治理情况,县帅的职责就是 监察乡帅的治理情况。”桓公说:“各自治理好所管辖的地方,不要有人放 荡怠慢而不服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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