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志第十八·五行六

作者:刘宋·范晔

日蚀 日抱 日赤无光 日黄珥 日中黑 虹贯日 月蚀非其月

光武帝建武二年正月甲子朔,日有蚀之,在危八度。《日蚀说》曰“日者,太阳之精,人君之象。君道有亏,有阴所乘,故蚀。蚀者,阳不克也”其候杂说,《汉书·五行志》著之必矣。儒说诸侯专权,则其应多在日所宿之国。诸象附从,则多为王者事。人君改修其德,则咎害除。是时,世祖初兴,天下贼乱未除。虚、危,齐也。贼张步拥兵据齐,上遣伏隆谕步,许降。旋复叛称王,至五年中乃破。三年五月乙卯晦,日有蚀之,在柳十四度。柳,河南也。时,世祖在雒阳,赤眉降贼樊崇谋作乱,其七月发觉,皆伏诛。六年九月丙寅晦,日有蚀之。史官不见,郡以闻。在尾八度。七年三月癸亥晦,日有蚀之,在毕五度。毕为边兵。秋,隗嚣反,侵安定。冬,卢芳所置朔方、云中太守各举郡降。

十六年三月辛丑晦,日有独之,在昴七度。昂为狱事。时诸郡太守坐度田不实,世祖怒,杀十馀人,然后深悔之。十七年二月乙未晦,日有蚀之,在胃九度。胃为廪仓。时诸郡新坐租之后,天下忧怖,以谷为言,故示象。或曰:胃,供养之官也。其十月,废郭皇后,诏曰“不可以奉供养”。

二十二年五月乙未晦,日有蚀之,在柳七度,京都宿也。柳为上仓,祭祀谷也,近舆鬼,舆鬼为宗庙。十九年中,有司奏请立近帝四庙以祭之,有诏“庙处所未定,且就高庙祫祭之”至此三年,遂不立庙。有简堕心,奉祖宗之道有阙,故示象也。二十五年三月戊申晦,日有蚀之,在毕十五度。毕为边兵。其冬十月,以武谿蛮夷为寇害,伏波将军马援将兵击之。二十九年二月丁巳朔,日有蚀之,在东壁五度。东壁为文章,一名娵訾之口。先是皇子诸王各招来文章谈说之士,去年中,有人上奏“诸王所招待者,或真伪杂,受刑罚者子孙,宜可分别”于是上怒,诏捕诸王客,皆被以苛法,死者甚多。世祖不早为明设刑禁,一时治之过差,故天示象。世祖于是改悔,遣使悉理侵枉也。

三十一年五月癸酉晦,日有蚀之,在柳五度,京都宿也。自二十一年示象至此十年,后二年,宫车晏驾。

中元元年十一月甲子晦,日有蚀之,在斗二十度。斗为庙,主爵禄。儒说十一月甲子,时王日也,又为星纪,主爵禄,其占重。

明帝永平三年八月壬申晦,日有蚀之,在氐二度。氐为宿宫。是时明帝作北宫。八年十月壬寅晦,日有蚀之,既,在斗十一度。斗,吴也。广陵于天文属吴。后二年,广陵王荆坐谋反自杀。

十三年十月甲辰晦,日有蚀之,在尾十七度。十六年五月戊午晦,日有蚀之,在柳十五度。儒说五月戊午,犹十一月甲子也,又宿在京都,其占重。后二岁,宫车晏驾。十八年十一月甲辰晦,日有蚀之,在斗二十一度。是时,明帝既崩,马太后制爵禄,故阳不胜。

章帝建初五年二月庚辰朔,日有蚀之,在东壁八度。例在前建武二十九年。是时,群臣争经,多相非毁者。六年六月辛未晦,日有蚀之,在翼六度。翼主远客。冬,东平王苍等来朝,明年正月,苍薨。

章和元年八月乙未晦,日有蚀之。史官不见,佗官以闻。日在氐四度。

和帝永元二年二月壬午,日有蚀之。史官不见,涿郡以闻。日在奎八度。四年六月戊戌朔,日有蚀之,在七星二度,主衣裳。又曰行近轩辕,在左角,为太后族。是月十九日,上免太后兄弟窦宪等官,遣就国,选严能相,于国蹙迫自杀。七年四月辛亥朔,日有蚀之,在嘴觿,为葆旅,主收敛。儒说葆旅宫中之象,收敛贪妒之象。是岁邓贵人始人。明年三月,阴皇后立,邓贵人有宠,阴后妒忌之,后遂坐废。一曰是将入参,参、伐为斩刈。明年七月,越骑校尉冯柱捕斩匈奴温禺犊王乌居战。

十二年秋七月辛亥朔,日有蚀之,在翼八度,荆州宿也。明年冬,南郡蛮夷反,为寇。十五年四月甲子晦,日有蚀之,在东井二十二度。东井,主酒食之宿也。妇人之职,无非无仪,酒食是议。去年冬,邓皇后立,有丈夫之性,与知外事,故天示象。是年水,雨伤稼。

安帝永初元年三月二日癸酉,日有蚀之,在胃二度。胃主禀仓。是时,邓太后专政,去年大水伤稼,仓禀为虚。五年正月庚辰朔,日有蚀之,在虚八度。正月,王者统事之正日也。虚,空名也。是时邓太后摄政,安帝不得行事,俱不得其正,若王者位虚,故于正月阳不克,示象也。于是阴预乘阳,故夷狄并为寇害,西边诸郡皆至虚空。七年四月丙申晦,日有蚀之,在东井一度。

元初元年十月戊子朔,日有蚀之,在尾十度。尾为后宫。继嗣之宫也。是时上甚幸阎贵人,将立,故示不善,将为继嗣祸也。明年四月,遂立为后。后遂与江京、耿宝等共谗太子,废之。二年九月壬午晦,日有蚀之,在心四度。心为王者,明久失位也。三年三月二日辛亥,日有蚀之,在娄五度。史官不见,辽东以闻。四年二月乙巳朔,日有蚀之,在奎九度。史官不见,七郡以闻。奎主武库兵。其月十八日壬戌,武库火,烧兵器也。五年八月丙申朔,日有蚀之,在翼十八度。史官不见,张掖以闻。六年十二月戊午朔,日有食之,几尽,地如昏状。在须女十一度,女主恶之。后二岁三月,邓太后崩。

永宁元年七月乙酉朔,日有蚀之,在张十五度。史官不见,酒泉以闻。

延光三年九月庚申晦,日有食之,在氐十五度。氐为宿宫。宫,中宫也。时上听中常侍江京、樊丰及阿母王圣等谗言,废皇太子。四年三月戊午朔,日有蚀之,在胃十二度。陇西、酒泉、朔方各以状上,史官不觉。

顺帝永建二年七月甲戌朔,日有蚀之,在翼九度。

阳嘉四年闰月丁亥朔,日有蚀之,在角五度。史官不见,零陵以闻。

永和三年十二月戊戌朔,日有独之,在须女十一度。史官不见,会稽以闻。明年,中常侍张逵等谋谮皇后父梁商欲作乱,推考,逵等伏诛也。五年五月己丑晦,日有蚀之,在东井三十三度。东井,三辅宿。又近舆鬼,舆鬼为宗庙。其秋,西羌为寇,至三辅陵园。六年九月辛亥晦,日有蚀之,在尾十一度。尾主后宫,继嗣之宫也。以为继嗣不兴之象。

桓帝建和元年正月辛亥朔,日有蚀之,在营室三度。史官不见,郡国以闻。是时梁太后摄政。三年四月丁卯晦,日有蚀之,在东井二十三度。例在永元十五年。东井主法,梁太后又听兄冀枉杀公卿,犯天法也。明年,太后崩。

元嘉二年七月二日庚辰,日有蚀之,在翼四度。史官不见,广陵以闻。翼主倡乐。时上好乐过。

永兴二年九月丁卯朔,日有蚀之,在角五度。角,郑宿也。十一月,泰山盗贼群起,劫杀长吏。泰山于天文属郑。

永寿三年闰月庚辰晦,日有蚀之,在七星二度。史官不见,郡国以闻,例在永元四年。后二岁,梁皇后崩,翼兄弟被诛。

延熹元年五月甲戌晦,日有蚀之,在柳七度,京都宿也。八年正月丙申晦,日有蚀之,在营室十三度。营室之中,女主象也。其二月癸亥,邓皇后坐酗,上送暴室,令自杀,家属被诛。吕太后崩时亦然。九年正月辛卯朔,日有蚀之,在营室三度。史官不见,郡国以闻。谷永以为三朝尊者恶之。其明年,宫车晏驾。

永康元年五月壬子晦,日有蚀之,在舆鬼一度。儒说壬子淳水日,而阳不克,将有水害。其八月,六州大水,勃海海溢。

灵帝建宁元年五月丁未朔,日有蚀之。冬十月甲辰晦,日有蚀之。二年十月戊戌晦,日有蚀之。右扶风以闻。三年三月丙寅晦,日有蚀之。梁相以闻。四年三月辛酉朔,日有蚀之。

熹平二年十二月癸酉晦,日有蚀之,在虚二度。是时中常侍曹节、王甫等专权。六年十月癸丑朔,日有蚀之。赵相以闻。

光和元年二月辛亥朔,日有蚀之。十月丙子晦,日有蚀之,在箕四度。箕为后宫口舌。是月,上听谗废宋皇后。二年四月甲戌朔,日有蚀之。四年九月庚寅朔,日有蚀之,在角六度。

中平三年五月壬辰晦,日有蚀之。六年四月丙午朔,日有蚀之。其月浃辰,宫车晏驾。

献帝初平四年正月甲寅朔,日有蚀之,在营室四度。是时,李傕、郭汜专政。兴平元年六月乙巳晦,日有蚀之。建安五年九月庚午朔,日有蚀之。六年二月丁卯朔,日有蚀之。

十三年十月癸未朔,日有蚀之,在尾十二度。十五年二月乙巳朔,日有蚀之。十七年六月庚寅晦,日有蚀之。

二十一年五月己亥朔,日有蚀之。二十四年二月壬子晦,日有蚀之。

凡汉中兴十二世,百九十六年,日蚀七十二:朔三十二,晦三十七,月二日三。

光武建武七年四月丙寅,日有晕抱,白虹贯晕,在毕八度。毕为边兵。秋,隗嚣反,侵安定。

灵帝时,日数出东方,正赤如血,无光,高二丈馀乃有景。且入西方,去地二丈,亦如之。其占曰,事天不谨,则日月赤。是时,月出入去地二三丈,皆赤如血者数矣。

光和四年二月己巳,黄气抱日,黄白珥在其表。

中平四年三月丙申,黑气大如瓜,在日中。五年正月,日色赤黄,中有黑气如飞鹊,数月乃销。六年二月乙未,白虹贯日。献帝初平元年二月壬辰,白虹贯日。

桓帝永寿三年十二月壬戌,月蚀非其月。延熹八年正月辛巳,月蚀非其月。

赞曰:皇极惟建,五事克端。罚咎入沴,逆乱浸干。火下水腾,木弱金酸。妖岂或妄,气炎以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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