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称:共姬
原名:伯姬
职业:宋共公夫人
宋共公夫人:宋共姬的生平事迹简介
共姬原名伯姬,是春秋时期鲁宣公的女儿,鳍成公的妹妹,嫁与宋共公瑕,称共姬。
《春秋·襄公三十年》云:“五月甲午,宋灾,宋伯姬卒。” 此处“宋伯姬”即鲁伯姬。《春秋·襄公三十年》又云:“秋七月,叔弓如宋,葬宋共姬。”此“宋共姬”亦即鲁伯姬。伯姬究竟因何卒去?《谷梁传》云:五月甲午,宋灾,“伯姬之舍失火,左右曰:‘夫人少辟火乎?’伯姬曰:‘妇人之义,傅母不在,宵不下堂。’左右又曰:‘夫人少辟火乎?’伯姬曰:‘妇人之义,保母不在,宵不下堂。’遂逮乎火而死 她以生命捍卫了她那个时代的妇道。 共姬恪守妇道,对她的评价却颇不一致。公羊、谷梁、列女均以为贤,《谷梁传》云:“妇人以贞为行者也,伯姬之妇道尽矣。详其事,贤伯姬也。”刘向《列女传》颂曰:“伯姬心专,守礼一意,宫夜失火,保傅不备,逮火而死,厥心靡悔,春秋贤之,详录其事 鲁伯姬于成九年嫁宋史称为共姬,襄公三十年卒,前后四十年,死时约六十岁。
共姬墓地
位于淮北市发电厂内的王姬山南坡。此墓覆土成阜。俨如岗峦,墓地周长324米,坡高60米,占地面积10余亩,其坟下有:“周宋共姬之神道”和“宋共姬墓”碑。“文化大革命”初期被砸坏,今无存。墓室的外廓南墙、西墙和部分东墙曾被挖开取石,在距墓室南34米的土层中发现一道东西方向12米长的1米见方的大石砌。在该墓已出土的墓石上发现有带字的墓石数十块,书体均系隶书。
从墓葬结构及墓字石的书体考证此墓为汉代大型墓葬,并非共姬墓,但也可能为叠墓,上为汉墓、下为共姬墓。1966年发现带有“吕朱笔”、“看皿宋石”、“山阳玉敬”等墓字石5块。1968年2月14~16日发现有“国王季”、“山阳”、“梧李高”、“山阳文小”、“鱼目”等墓字石8块。1975年7月4日相山公社文化站在西城大队农民家中发现“山阳荫伯子”、“砀张石”、“文阳”、“山阳斋文石”、“郡戌式张沛石”、“杨田伯”、“山”、“国王季”、“须陈”、“文阳”、‘伯子”等墓字石21块。1979年6月发现“单父胡元”、“万馀□种”2块墓字石。墓字石的发现对研究古相城的历史及我国书体的演变和汉字的简化提供了可靠的实物资料,可惜至今幸存者无几。
“共姬墓”是处很有名声的历史文化名胜,不但在当地很多人知晓,即使在一千多年前,中国古代著名地理学家郦道元也在其著作《水经注》中对该墓进行了详细的记载。“共姬墓”的名声其实是因一位名叫伯姬的女人而显赫的。伯姬,春秋鲁国鲁宣公之女,成公之妹妹,鲁成公9年(公元前582年)嫁给宋国共公,故名共姬。共姬嫁宋共公仅七年,宋共公就驾鹤西去了,此后,她恪守妇道,在宋四十年,很受国人拥戴。公元前543年,“宋宫中夜间起火。宫人见火起,劝共姬避之”。共姬说:“妇人之义,傅母不在,皆下火堂,火势虽迫,岂可废义?”但是等到傅母来时,共姬已焚死矣。“傅”、“母”不在。由于伯姬拘守着缺一个人陪伴,女人夜间就不能外出的礼法,于是便凄惨地送了命。这在今天看来,实在是愚蠢之极。但是,历代封建统治者都对她这样坚守礼法被活活烧死而大加喝彩。我国古代第一部撰写妇女的著作《列女传》,把共姬列入“贞顺类”,直到清初,马骕著《绎史》,犹把共姬事迹编撰为其中的一卷。
宋共姬在火灾中故意被烧,为何还成了贞洁列妇被歌颂千年?
春秋宋国景公时期,宋国公宫里发生了一场大火。在那场大火中宋景公的曾祖父宋共公的夫人宋伯姬因恪守礼仪而被活活烧死了,宋伯姬是鲁国宣公之女,其母是缪姜。因其嫁给宋共公为夫人,姑其死后谥号与共公同,又称宋共姬。景公是共公的曾孙,中间还跨越了宋平公和宋元公的59年,单从宋伯姬至景公年间死于火灾,可知当时其年龄已经不小了,在那个年代算是高龄了。
那场火灾中宋伯姬本来是可以安然无恙的,但却因为过度的恪守礼仪而未得善终。火灾刚开始烧起来的时候,当时宫里人就赶紧去搀扶宋伯姬,让她赶紧躲避。但宋伯姬却以保傅不在为由不肯动身。在当时的贵族阶级里,贵族的妇人平时的衣食住行都是由保姆伺候的,而贵妇的礼仪妇德则是由傅母来引导规范的。当时宋伯姬居住的宫殿起火时又值深夜,恰巧保姆和傅母都不在。宋伯姬素来恪守礼仪,是个典型的贞洁烈妇,大半夜的保傅不来她无论如何是不敢瞎走动的。
春秋时期的婚嫁制度中,男子娶妻是一定要去亲自迎娶的,除非你是周天子。早先宋伯姬年轻时刚嫁到宋国时,宋共公并没有亲自去迎娶而是派使臣去的这是不合当时的礼仪的。当时宋伯姬对此非常不乐意了,这样不懂礼仪不遵守礼仪的丈夫她才不要呢,但父母之命又不好推脱于是迫不得已最后还是上了宋共公派去的花轿。
但到了宋国以后,宋伯姬却以宋共公没有亲自去迎娶为由不和他行夫妇之道。这可让宋共公尴尬了,自己娶的媳妇竟然要将自己拒之千里。宋共公也不干了,就没见过这样死板教条的女人,于是赶紧派人去了鲁国找到了宋伯姬的娘家评理。后来鲁国就派季文子前去宋国劝说宋伯姬,别太死板了,你嫁过来是拉近两国关系的可不是为了什么礼仪不礼仪的。再说宋共公也是一国之主,你不能这样扫人家面子。现在你有鲁国为靠山,但毕竟你已经嫁出去了。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你自己权衡权衡,这不是一两天的事儿是一辈子的事儿,你这样死板不知变通怎么能担当一国之夫人,又怎么让宋共公对你好。
后来在季文子的劝说下,宋伯姬才和宋共公不情愿的进了洞房完成了结婚大礼。你说宋伯姬死板教条也好,说她贞顺守礼也好,总之这个把礼仪恪守到了骨子里的女人从此就销声在了春秋的那段历史中,直到宋共公曾孙宋景公年间那场大火她才又重新走进了公众的视野。对于她几十年不见书于史册也并不稀罕,第一她就是个女人,第二她曾让宋共公很难堪。但几十年后她却又开始做傻事了,当时宋伯姬身边服侍她的宫人都算说她赶紧离开,别管什么礼仪不礼仪了保命要紧。但宋伯姬就是不听,能气死个人。
但想想宋伯姬年轻时都那么恪守礼仪,严格按照男人们制定的规章制度办事。火灾时她至少七十岁了,一个老太太当时有多么的泥古不化估计只有当时她身边的人才能感受得到。在宋伯姬的严格要求下,下人们赶紧去把保姆找来了,但傅母还没有赶到。下人还是死乞白赖的劝说宋伯姬保命要紧,别顾及那么多了。
可这个宋伯姬就是不听就是不听,能把人活活气死。那些下人也都不敢独自逃命舍她不顾,就算自己逃命成功要是宋伯姬出了什么事她们依然难辞其咎小命不保。没办法那就劝吧,当时也不知道傅母干嘛去了,就是迟迟不到。可能傅母脑瓜子灵活早就奔命去了,宋伯姬还在那儿傻乎乎的等着傅母带着她一起走呢,也不想想都什么时候了。
就这样在下人们的劝说下宋伯姬就是不走,最终大火烧来宋伯姬和一些宫人被活活烧死其中。宋伯姬活了七十多年了,舍生取礼死了也是值了,但那些年轻的宫人们都还没有来得及拥抱自己寒微的人生呢就不得不陪着宋伯姬一同去了。宋伯姬死后被春秋的那些诸侯们大书特书立做了一个标杆,成了妇女的模范。诸侯们还专门开了个座谈会,专门讨论宋伯姬的事公开表扬宋伯姬的行为,极力的将其打造成十足的妇德模范。就连春秋中都对其所谓舍生取礼的行为大家赞赏。
但这个妇德模范实则害人不浅,要不是她非要等什么保傅那些年轻的宫人就不会死去,到最后她做了傻事做了伤天害理的事却成了模范,真是岂有此理。千百年后,妇女们已经再不用为什么贞节牌坊奋斗一生了,但诸如此类的精神奴役还在,依然有许多宋伯姬一样的傻子奋不顾身的扑上前去。他们自以为自己是在为圣人谋,为国家谋,实则害人不浅。我想孔圣人若是遇到这样的事他定然会首先逃命,绝不是墨守成规的等死。单从孔先生学与思的论辩就可以知晓这一点,所谓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就是这个道理。
从夏姬到宋共姬,为何春秋时期的两性关系如此混乱?
春秋时代是一个礼崩乐坏的时代,礼崩乐坏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两性关系比较混乱。一些统治者荒淫无耻,非礼奸淫的事件几乎不胜计数:有子通庶母的,还有兄妹私通的,更有君主霸占臣子妻子的……需要说明的是,史书上之所以记下这些绯闻、丑闻,多半不是因为两性关系本身,而是因为这些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后来都影响了历史,成了政治事件。但仅就这些有明确记载的案例,便足以令人咋舌。
夏姬原是郑穆公的女儿,后嫁给陈国的夏御叔,生下一个儿子,叫夏征舒。夏御叔死后,夏姬同时与陈灵公、孔宁、仪行父君臣三人保持着情人关系。陈灵公经常穿着夏姬的内衣在朝廷上炫耀,还公然邀请大臣孔宁、仪行父一起到夏姬家喝酒、鬼混。三人喝了酒就更肆无忌惮,陈灵公对孔宁、仪行父说:“我看夏征舒这小子长得很像你们啊。”孔宁与仪行父则说:“我看他长得也像您啊。”说完三人哄然大笑。夏征舒已经成年,听到谈话,感觉受到了莫大羞辱,就在三人喝完酒离去时射杀了陈灵公。孔宁与仪行父赶紧逃跑,才免于一死。射杀了陈灵公后,夏征舒一不做二不休,干脆篡夺了陈国的政权,自立为陈侯。这便是陈国历史上有名的“夏征舒之乱”。
楚庄王以平乱为由出兵,很快又把夏征舒杀了。楚庄王杀了夏征舒,但没杀夏姬,不但没杀,他自己也被夏姬迷得神魂颠倒,甚至要娶夏姬。但楚国大臣申公巫臣劝阻了楚庄王,说夏姬是祸水,跟她有瓜葛的男人都会倒霉;再者,大王您要追求仁德,而不是追求女色,“贪色为淫,淫为大罚”。听了这一番劝谏,楚庄王放弃了夏姬。随后,楚国大司马子反又要娶夏姬,申公巫臣再次劝阻,后楚庄王将夏姬赐给一位作战勇猛的军官连尹襄老。但“跟夏姬有瓜葛的男人都倒霉”的判断,像魔咒般跟随着这位风流美丽的女人。不久,尹襄老也在晋楚鄢陵之战中战死,连尸体都被晋国抢了去——夏姬又一次成了寡妇。
成为寡妇的夏姬被楚庄王派人送回了郑国。不久,申公巫臣借出使齐国的方便,绕道郑国,在驿站馆舍中与夏姬相会、成亲。随后让副使回楚国复命,自己则带着夏姬私奔到了晋国。私奔之事惊动楚国上下,楚国大司马子反更是醋意大发,下令将巫臣的家族成员一网打尽。申公巫臣发下毒誓,要报复子反。他报复的手段是让晋国帮助吴国发展军事,吴国的军事实力由此大增。晋、吴两国对楚国形成前后夹击之势。
夏姬,这个女人居然能对“国际局势”造成这么大的影响,这恐怕是她自己都不曾想到的。对于夏姬“性开放”引发的恶果,晋国叔向的母亲作过经典的概括:“子灵之妻杀三夫,一君,一子,而亡一国、两卿矣。可无惩乎?吾闻之:‘甚美必有甚恶’,是郑穆少妃姚子之子、子貉之妹也。”“子灵”是申公巫臣的字,子灵的妻子害死三个大夫、一位国君、一个儿子,并且导致一个国家(陈国)灭亡,这么严重的恶果,难道还不值得充分警醒吗?
“万恶淫为首”,混乱的两性关系常会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这个道理在今天也并不过时,现在查出的很多贪官,他们之所以走上腐败道路,原因不也经常是“没经受得住金钱和女色的诱惑”吗?我们当然不能把贪官腐败的责任全推到女人的身上,就像不能把陈灵公、夏征舒等人的悲剧全推到夏姬身上,但我们不得不说,人类在性事上的作为确实是很多恶性事件的重要诱因。
夏姬之外,齐国美女文姜也是春秋时期两性关系混乱的代表。文姜是齐襄公的妹妹,她还没出嫁时就与哥哥(当时齐襄公还在做世子)通奸,后来嫁到了鲁国,成了鲁桓公的夫人。文姜嫁到鲁国十五年后,齐襄公向周天子的妹妹求婚。按照周朝礼法,齐国要邀请跟周天子同姓的诸侯国君来为齐襄公主持婚礼,鲁桓公由此成了为齐襄公主持婚礼的人。文姜听到消息后,非要跟丈夫一起回齐国,这本来就不合“春秋礼法”,可鲁桓公架不住耳边的唠叨,答应了文姜的请求。更荒唐的是,回到齐国后,文姜和齐襄公旧情复燃,再次通奸、乱伦。鲁桓公非常恼火,痛骂了妻子。不料,文姜向兄长兼情人的齐襄公告了自己丈夫一状。为了掩饰丑闻,齐襄公设宴款待鲁桓公,同时交待公子彭生在送鲁桓公回驿馆的路上将其杀死。果然,彭生送鲁桓公回驿站,在车内猛力拉折了鲁桓公的肋骨,鲁桓公一命呜呼——一桩兄妹通奸的乱伦丑闻最后发展成了一起谋杀案,而被谋杀的主角竟然是堂堂鲁国国君。
乱伦丑闻曝光后,文姜自己也异常羞愧。鲁桓公死后,鲁庄公即位,鲁庄公即文姜的大儿子。鲁庄公虽知父亲是被母亲和舅舅合伙害死的,但他也拿这个风流的老妈没办法。顾及孝道,他还得派人去接文姜回鲁国。但文姜羞于回鲁国见儿子,她在车子走到齐国和鲁国交界时感叹道:“这里既不是鲁国,也不是齐国,我该在此安身啊!”并派人回复鲁庄公说:“我性爱闲适,不愿意回宫。如果非要我回宫,除非我死之后。”于是,鲁庄公只好在祝邱为母亲建馆舍。从此,文姜就来往于禚和祝邱之间,直到终老。
在一个变革时期,社会上原来的清规戒律松动了,人们在经受心灵焦虑的同时,也获得了行为上的自由和观念上的解放。有多种多样的行为模式可供人们选择,至于怎么选,就看每个人的思想境界和智力水平了。大多数人的思想境界和智力水平其实都不足以应对复杂多变的转型时代,他们没有坚定的价值观和充分的定力,难免会被时代裹挟。人们随大流,“跟着感觉走”,很容易摇摆,也很容易成为权力、金钱和情欲的奴隶。如此,一批又一批的人在社会转型时“跌跤”甚至“流血”,也就不足为奇了。但看官如果就此认定春秋时期的两性关系极其混乱,那恐怕也是有些武断的。史书上还记载了一些别样的事例,可窥探到当时两性关系的另一面。
鲁定公四年(公元前506年),伍子胥率吴师攻楚,攻陷郢都。楚昭王带着妹妹季芈出逃。逃亡的路上还遇到了强盗攻击,惊险万分。危难之中,幸好有个叫钟建的臣子背着季芈赶路,最终脱险。郢都被攻陷后,楚国申包胥到秦国求救兵,哭了七天七夜,终于感动了秦哀公,秦国出兵帮助楚昭王复国。复国后,楚昭王要替季芈找丈夫,季芈谢绝。她说:“做女人的原则就是要远离男人,钟建已经背过我了。”楚昭王会意,就把她嫁给了钟建,还顺道封了钟建一个官:乐尹。在逃难的路上被一个男人背过了,就一定要嫁给他。看来,季芈依然恪守着“男女授受不亲”的周礼。
既然有人坚持“男女授受不亲”的观念,那么“烈女不嫁二夫”的信条也就为某些女性认可。鲁庄公十四年(公元前480年),蔡哀侯在楚文王面前赞美息国国君的夫人息妫如何如何漂亮。楚文王听着心动,就带着食物到息国去款待息侯,趁机灭了息国,然后将息夫人据为己有。息夫人无奈,又跟楚文王生了堵敖和后来的楚成王,但她一直不主动说话。楚文王感到奇怪,就问什么原因。她说:“吾一妇人而事二夫,纵弗能死,其又奚言?”意为我一个女人侍奉了两个丈夫,即使不能去死,那也没什么好说的呀。
如果说季芈和息夫人的观念保守,那还有比她们更保守的。宋共姬原是鲁宣公的女儿,她嫁给宋共公不久,宋共公就死了,她一直为宋共公守节,坚决不改嫁。这还不算,一天夜晚宋国宫殿发生了火灾,别人都逃难了,可宋共姬不出,为的是守礼仪。因为当时有“妇人之义,保傅不俱,夜不下堂”的礼教,即贵族妇女若没有保姆的陪同,不可一个人在夜里外出。宋共姬恪守礼教的结果是被烧死在宫里。宋共姬的做法在今人看来当然是很“愚”的,但在当时,各国诸侯相聚于卫国澶渊,共同为其志哀,褒奖她“越义求生,不如守义而死”的人生信条。
从夏姬到宋共姬,女人的两性观念在春秋时期竟有如此巨大的跨度,我们该如何概括春秋时代的两性关系?其实,这种“难以概括”恰恰是所有转型时代的共同特点。在转型时代,旧的社会秩序和道德观念已经解体,但新秩序和新观念尚未建立,一切都要靠人们自行摸索。在这种情况下,新与旧交叠在一起,美与丑混杂于一处,叛逆与保守互相激荡,人们的行为模式由此空前多样,两性关系之复杂也就在所难免了。
春秋时期,正常的婚姻要遵“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还要经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币、请期、亲迎”六个正规步骤,谓之“六礼”。那时的媒人,不仅仅保媒就完事,他们还是国家法定的官员,掌管男女结合、登记造册、夫妻诉讼等政府职能,可以说他们就是当时“婚姻法”的主要推行者和监管者。
但就像任何时代的政府监管都有漏洞一样,春秋时代男女自由择偶乃至私奔的事也屡见不鲜。《左传》记载,鲁昭公元年(公元前541年)时郑国发生了这样一件事:郑国徐吾犯的妹妹长得很漂亮,公孙楚已经聘为妻,可另一个叫公孙黑的也叫人去强下聘礼,与公孙楚争妻。公孙楚和公孙黑都是郑国宗室,都很有势力,徐吾犯谁也不敢得罪,就将此事报告给了郑国的执政官子产,请子产裁断。子产回答:让你妹妹自己选,她想嫁给哪个就嫁哪个。公孙楚和公孙黑也同意。于是,两人就开始公开PK:公孙黑将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地进门,陈列了聘礼就出去了;公孙楚则“戎服入,左右射,超乘而出”。徐吾犯的妹妹看了这两人的表现后说:“公孙黑漂亮是漂亮,然而公孙楚才是真正的男子汉。”于是,她选择嫁给了公孙楚。
此事展示了春秋时两性关系人性化的一面:当追求者众多时,女子可自由选择。
《左传》中还记载一件事:鲁国泉丘有一女子,梦见用她的帷幕覆盖了孟孙氏的祖庙,于是就和女伙伴一起去主动追求孟僖子。她们两人都嫁给了孟僖子,一男二女还在泉丘之社盟誓说:“有子无相弃也!”这位泉丘女子就是孟懿子的母亲。还有,鲁国大夫叔孙豹路过庚宗(今山东泗水),在一个女子家吃了一顿饭,住了一夜,跟这个女子有了“一夜情”。多年后,那女子突然领着儿子找到了叔孙豹,说这个孩子就是那次“一夜情”的产物,现在要认爸爸。这种事情放在今天会怎样?相信大家立马就能展开复杂联想。可当年叔孙豹很愉快地就接受了母子俩,既没做亲子鉴定,也没想着各种办法隐瞒、摆平。而此时叔孙豹早已与齐国大族国氏的女儿结婚,且有了两个儿子。
关于春秋时期男女自由恋爱的种种情形,还可从《诗经》中得到佐证。《诗经》第一篇《关雎》写的就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诗中所说“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不就是自由恋爱前期的思念之苦吗?若全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己哪有资格“寤寐求之”,既然没资格“求”,又何必瞎操心,把自己搞得那么辛苦?《卫风·氓》诗写道:“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及我谋。”这里透露出的,不就是一个男子以“抱布贸丝”为名行“泡妞”之实的恋爱把戏吗?男子心急火燎地追求“淑女”,淑女们似乎也不甘落后,且看《郑风·山有扶苏》:“山有扶苏,隰有荷华。不见子都,乃见狂且。”翻译成今天的话就是,山上长着挺拔的扶苏树,池塘里开着漂亮的荷花。我来到这里,没有遇到子都(郑国著名的美男子)那样的大帅哥,却遇到了你这个坏小子。这不就是女子和情人幽会时的戏谑之语吗?
顺便提一下,春秋时期包括两性关系在内的各种社会乱象刺激了思想家,他们从不同的角度思考,开出了不同的救世药方。法家主张用“严刑峻法”把人们严密监管起来,这个办法后来失败了;道家教导人们要清心寡欲,不要瞎折腾,这个办法不能普遍推行,因为绝大多数的人做不到;儒家则呼吁“仁政”,倡导“忠恕之道”,让人们做事要“将心比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可以说,在“神”的观念在人们的心中消退之际,人的理性也就成了乱世中判断是非对错的唯一依凭。只有充分地开发个人的理性,人们才能在转型社会找到安身立命的力量。怎么样充分开发人的理性呢?孔子给出的办法是“反求诸己”,通过不断地学习来开发每个人生命中本有的理性,“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应该说,孔子的这个办法还是靠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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