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称:郭络罗氏
所属:郭络罗氏
类别:廉亲王福晋
出生时间:康熙二十一年
死亡时间:雍正四年
廉亲王胤禩嫡福晋:郭络罗氏的生平事迹简介
康熙第八子胤禩的福晋,为和硕额驸明尚之女,安亲王岳乐之外孙女,父姓郭络罗氏。郭络罗氏与胤禩于康熙三十一年订婚,康熙三十七年成婚,雍正四年,因圣旨被休。
郭络罗氏为和硕额驸明尚之女,安亲王岳乐之外孙女,出生于康熙二十一年。
岳乐为阿巴泰第四子,初封镇国公,因在战事上屡有建树,于顺治十四年晋为安亲王,卒于康熙二十八年。安亲王一家可算得上是朝中显贵,因之胤禩与郭络罗氏的结姻,亦在无形中拔高了他的身价,削弱了因母家地位卑微而产生的影响,为其在宗室中奠定了广泛的人缘基础。据闻,郭络罗氏自小承欢于岳乐膝下,颇受宠爱,性格泼辣,是胤禩府内的当家人。康熙曾于四十七年十月初四日有言:"胤禩素受制于妻……任其嫉妒行恶,是以胤禩迄今未生子",秦道然在雍正朝的供词中也提到胤禩府内的事俱是由福晋掌管的,两相比较,或有出入,但亦可知此言非空穴之风。
据《爱新觉罗宗谱》载,胤禩之子弘旺于"康熙四十七年戊子正月初五日寅时生,庶母张氏张之碧之女",那么康熙帝十月初四日斥责胤禩时言其"迄今未生子"所指为何,或是指其未有嫡子?可惜终其一生,膝下单薄,只弘旺一人。
八福晋母亲简介:岳乐第七女和硕格格(庶出的郡主),顺治十六年己亥八月三十日巳时生,母侧福晋吴喇汉哲尔门氏(疑为侧福晋乌亮海济尔莫特氏,万且他布囊之女),与第五女同母;选郭络罗氏明尚为婿,康熙十一年二月成婚;二十三年甲子五月卒,年二十六岁(女儿郭络罗氏嫁圣祖第八子廉亲王允禩为嫡福晋)
八福晋之父明尚康熙二十年(注意就是八爷出生那年)因诈赌孙五福二千余两而被判斩监侯,这是三法司定罪时康熙给的意见。需要说明的是,清初,朝廷对待王公贵族十分苛刻,有《王公处分条例》为证。清初禁赌,且王公贪污三百两即判死刑。明尚死期不详。
康熙二十三年岳乐第七女、明尚妻郁郁而终。至此,郭络罗氏失去依靠,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孤儿。被接入安亲王府抚养。
康熙三十一年,康熙下旨,爱新觉罗胤禩与郭络罗氏订婚,作为康熙对于安亲王一派的安抚。
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胤禩与郭络罗氏举办订婚宴。
康熙三十七年冬,胤禩与郭络罗氏成婚。
康熙帝第八子允禩,生于康熙二十年(1681年)二月。生母良妃卫氏,原属内务府辛者库罪籍。允禩长大后,以聪敏实干,不务矜夸而受众人夸赞,于诸皇子中较为突出。三十五年(1696年)、三十六年(1697年),他两次跟随康熙帝亲征噶尔丹,是跟随皇子中最小的一位。三十七年(1698年)三月康熙首次分封皇子,18岁的允禩封为多罗贝勒,在受封皇子中年龄最轻。满文档案反映,康熙四十年(1701年)后,康熙帝离京外出时,以允禩和长其4岁的皇三子允祉留守京师,联名向他报告京城情况,处理有关政务,并由两人亲自办理密旨交办事务。四十七年一废太子事件发生后,因允禩为众臣保举为皇太子,康熙帝对他的看法骤然改变。然而诸多事实表明,一废太子前,允禩为父所青睐,安亲王岳乐的外孙女郭络罗氏,与很受器重的一位当朝皇子,喜结良缘。
关于郭络罗氏与允禩成婚的具体时间,史籍中未见记载,须作以下考察。
康熙三十七年,康熙帝曾指派内大臣明珠及内务府总管海喇逊、多壁等,参加允禩与郭络罗氏的定婚宴,明珠等人向康熙帝作了详细汇报,其于三十七年某月月二十日赴八阿哥福晋之初定婚宴,大臣、侍卫、官员等跪称:"我等理应立于阿哥右侧执杯,反让我等入座,赐与克食,主子洪恩断难承领,喜之不尽。"明珠的奏折中还提到,安王福晋恭奉大内戏子所用银四百两,民间戏子所用银二百两。因有阿哥、福晋初定婚宴,不收恭奉戏子物品之先例,故此次亦未收纳。
上述奏折未书具奏日期,但允禩被称之为八阿哥,说明尚未封爵,故该折写于三十七年(1698年)三月之前无疑。史载,康熙三十年(1691年)闰七月,多壁始任内务府总管,翌年(31年)离任。这时允禩只有11岁,在此期间举行定婚宴的可能性似应排除。
三十五年(1696年)二月初,康熙帝为第三次亲征噶尔丹踏上征程。当月,他写信给留京办理政务的皇太子允礽,敦促尽快确定皇五子允祺、皇七子允佑的婚宴日期。允禩两位兄长的婚期,最终定于是年闰三月十五日。然而康熙帝给皇太子的上述信中,并未提及允禩的婚事。综合有关情况看,允禩与郭络罗氏举行定婚宴的时间,很可能是在康熙帝于三十六年五月结束第三次亲征返京之后。
郭络罗氏与允禩正式举行婚宴时,康熙帝又派内大臣坡尔盆、散佚大臣苏永祚、内务府总管海喇逊等前往。坡尔盆等人参加此次婚宴后的奏折,同样未书日期,而赏赐克食、由大内戏班演戏助兴以及安王福晋叩恩,多罗安郡王玛尔珲、固山贝子吴尔占等率正蓝旗大臣、侍卫、官员等叩恩等情况,皆与定婚宴基本相同。
然而坡尔盆等人的奏折中,允禩不再被称之为"八阿哥",而是"八贝勒"。三十七年(1698年)十一月,内务府总管海喇逊卒于任。故允禩的婚宴,举行于三十七年三月他封为和硕贝勒之后,是年十一月海喇逊病故之前。换言之,允禩18岁,即封为多罗贝勒的当年,与郭络罗氏正式成亲。
这门婚事有着丰富内涵。
不过,郭络罗氏与允禩完婚之际,岳乐尚未追降郡王。该事发生后,岳乐家族的地位与实力,亦未受到大的影响。
岳乐"在诸王中,以齿则高,以行则长",且立有军功,有管理部务,参预政事的丰富经验,无论从资历或功绩论,当朝宗室王公皆无人堪比。他共有20子,其中至少有4子,即郭络罗氏的4位舅舅(玛尔珲、景熙、蕴端、吴尔占),因不同原因成为康熙朝的著名人物。
据说崇德年间阿巴泰率兵伐明时,将很多文学之士延至府中,命教诸子弟,"故康熙间宗室文风以安邸为最盛"。蕴(岳)端自号红兰主人,"喜为西昆体,尝延朱襄、沈方舟为上宾"。编选宗室王公诗作《宸萼集》的玛尔珲,自幼好学,曾受业于阎百诗(阎若璩),"毛西河(毛奇龄)、尤西堂(尤侗)诸前辈皆游宴其邸中"。
享有王爵,根基极深的岳乐家族,在汉族文人内建有一个层次较高的关系网。从某种意义上讲,安王府犹如顺康年间满汉文化交流荟萃的一个特定场所,在清初满汉文化从激烈冲撞走向逐步融合的进程中,起有一定作用。
郭络罗氏的有关情况较为特殊。其生母为岳乐第七女,生于顺治十六年(1659年),为岳乐的侧福晋吴喇汉哲尔门氏所生。该女受封为郡主,康熙十一年(1672年)下嫁郭络罗氏明尚。额驸事迹不详,但死于康熙二十年(允禩出生那一年),郡主则在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26岁时去世。郭络罗氏与允禩的辈分相同,是清太祖努尔哈赤的第四代孙,一为玄外孙,一为玄孙。由于生母早亡,自幼被外祖父岳乐接至身边,在安王府中长大。她的舅舅玛尔珲、景熙、蕴端、吴尔占等,均为岳乐的第三位继福晋,即索尼之女赫舍里氏所生。他们是郭络罗氏之母的同父异母弟,比郭络罗氏年长约十余岁。
郭络罗氏成婚前后,允禩被封在正蓝旗,与岳乐宗支同在一旗。由于郭络罗氏与其母家关系非同一般,允禩成为岳乐的孙婿后,便与这一家族紧紧联在一起,形成休戚与共,互为依恃的关系。安邸与其说是嫁女(外孙女),不如说是招进贵婿。故两次婚宴,皆于安王府中举行,岳乐的继福晋赫舍里氏与其诸子玛尔珲、景熙等,俨然女方长辈,而郭络罗氏之父、额驸明尚始终未曾露面,可能已经故去。康熙帝其他皇子的婚姻个案中,类似情况尚未发现。
康熙帝稔知郭络罗氏与其母家的特殊关系,将她选为允禩的嫡福晋,有重视允禩,故以宗亲之女与之匹配之意。但是,对于当朝皇子与宗藩贵胄之家联姻后所具有的政治实力及其对朝政的影响,康熙帝显然尚未虑及。
郭络罗氏与允禩完婚后,一起居住紫禁城内数载,继而迁至康熙帝赐予的八贝勒府。该府邻近柏林寺,与时为四贝勒府的胤禛之邸,即后来的雍亲王府毗邻。
康熙朝后期,吴尔占任议政大臣,一度署理领侍卫内大臣,康熙帝去世前数日被任命为镶白旗满洲都统。二废太子后,他被康熙帝选为负责看守废太子允礽的大臣之一,足见很受信任。雍正元年(1723年)三月,雍正帝以希翼王爵,"复生怨望","无知妄乱,不安本分"为由,将景熙(希)之子、吴尔占父子、色亨图(岳乐之孙)父子发往盛京。
岳乐家族成员之间素来不睦。[81]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十一月多罗安郡王玛尔珲故后,子华玘袭封,五十八年(1719年)九月去世。岳乐众子侄为争袭王爵,相互倾陷。康熙帝生前,未使该爵继续袭封,是多种原因使然。
元年十二月,雍正帝斥责允禩因(吴尔占等)未能袭封王爵,"谗害离间宗室,动摇该王属下人等之心",故将袭封安郡王之本章发回,不准承袭。礼亲王代善之后昭连在《啸亭杂录》中有下述记载:"饶郡王阿巴泰父子,略定河北,征讨吴逆,累功至安亲王。以其后嗣依附廉亲王允禩,故世宗斥其封。
在雍正初年的特定形势下,允禩力图帮助解决安郡王爵位的承袭问题,显然是授人以柄,极不明智,与其平时处事谨慎,所虑周详的作风,有所不符。这是否顺从妻意而为之?待考。
雍正帝继位后,"群臣请升潜邸为宫,廉亲王府不合相并"。二年(1724年)五月,允禩奏请移府,"上以废安亲王空府与之"。安王府位于台吉(基)厂头条东口,允禩与郭络罗氏居住该处,仅一年有余。
随着雍正皇权的逐步稳固与加强,雍正帝对允禩等人的打击不断升级。四年(1726年)二月雍正帝称:"允禩之妻甚属不妇,允禩亦惧伊妻,今允禩之妻暴戾不仁,仍然欺侮其夫"。此言未可全信,但亦反映出郭络罗氏处境日艰,却依然故我。
是年初,雍正帝下令将允禩革去黄带子。他对诸王大臣说,自即位以来,于允禩无恩不施,无事不教,其"终怀异心,并不悛改,未必非伊妻唆使所致"。"朕屡降严旨与允禩之妻,又令皇后面加开导,谕伊劝谏允禩,感激朕恩,实心效力,乃屡次教训,允禩夫妻毫无感激之意"。又因将伊母家治罪,不曾颁示,唆使其夫,以致恶乱已极。故"允禩之妻亦不可留于允禩之家"。雍正帝命诸王大臣将此谕旨当面"降与允禩之妻",令照清朝先世旧例,将她革去福晋,休回外家,并"降旨与伊外家人等,另给房屋数间居住,严加看守,不可令其往来潜通信息"。又命将此旨降与允禩,"若因逐回伊妻,愤怒于心,故意托病,不肯行走,必将伊妻处死,伊子亦必治以重罪。"
郭络罗氏接到该旨,"毫无畏惧,忿然而去"。允禩则以酒浇愁,日在醉乡。一位婢女劝他"于皇上前谢罪奏恳",为郭络罗氏求情,遭到愤然拒绝:"我丈夫也,岂因妻室之故而求人乎!"允禩与郭络罗氏不惧不服的态度,如出一辙,致使雍正帝愈发怒不可遏。他先是"令庶人允禩妻自尽,仍散骨以伏辜",随即又将允禩圈禁宗人府,令其改名阿其那。允禩背负罪状40款,是年九月因患呕吐症逝于拘禁地,终年46岁。其独子弘旺将他葬于热河石洞沟左山之阳。被迫自尽后又被散骨的郭络罗氏,唯有以在天之灵继续与夫相伴。
雍正为何忌恨弟媳妇郭络罗氏?原因到底是什么?
雍正朝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雍正不仅要管国事,还管兄弟们的家事,其中就逼八弟廉亲王胤禩休妻,还公开指责弟媳妇郭络罗氏的罪过。
按理说雍正是皇帝,清官还难断家务事,皇帝更是难断兄弟的家务事,可雍正偏偏要借整理家务事来打击让他忌恨的弟媳妇郭络罗氏。这位郭络罗氏出身名门,她是和硕额驸明尚之女,安亲王岳乐的外孙女,自幼在安亲王岳乐身边长大,可以说很受宠爱。长大后嫁给了康熙帝第八子胤禩,成了胤禩的嫡福晋。
因为郭络罗氏自幼在安亲王岳乐身边长大,除了比较任性之外,她很有政治头脑。当太子被废之后,她曾经帮丈夫胤禩出谋划策,还利用自己母家的势力帮胤禩上位,结果她的做法却遭到了雍正的忌恨。雍正登基后,曾以两大罪状公开指责郭络罗氏骄横跋扈是妒妻。原因就是这位郭络罗氏很有政治头脑,能力很强,经常帮丈夫出谋划策,对雍正影响很大。这也是雍正忌恨她的那个不能说出口的原因
据《永宪录》记载:又圣祖临御乾清门曾传谕,允禩之妻甚属不妇,允禩亦甚惧其妻。今允禩之妻暴戾不仁,仍然侮辱其夫,又因将母家治罪,不曾颁示,唆使其夫,以致恶乱已极。近将其伊逐回母家,伊毫无畏惧,忿然而去,甚属可恶,亦不可容于盛世……令庶人允禩妻自尽,仍散骨以伏其辜。散骨谓扬灰也,一云以庶人殡殓,非邸抄之讹,则宗人府议罪如是耳。”
可以说这是对郭络罗氏最严厉的指责,史料关于郭络罗氏的死因没有详细的记载,只是她一生没有生育子女。按照雍正对她的指责,她是一名妒妻,不允许丈夫纳妾生育子女,其实这与胤禩已有子女不符,可见雍正借这件事指责郭络罗氏,目的是削弱胤禩的势力,打击郭络罗氏。
有野史说雍正逼郭络罗氏自尽而死,但不管怎么说,因为郭络罗氏的能干,经常帮丈夫出谋划策,遭到了雍正的忌恨,雍正登基稳定之后,开始对廉亲王胤禩下手,而郭络罗氏也是他打击的对象。只是史料上对郭络罗氏的死因,没有详细的记载,只是对胤禩的死亡时间做了详细的记载,胤禩于雍正四年九月薨,享年45岁。乾隆四十三年,乾隆帝以胤禩无悖逆之实,下旨复原名胤禩,恢复宗室,并录入玉牒。而郭络罗氏顶着妒妻的名声则消失在历史中。
郭络罗氏是个怎样的人?雍正为何对她如何痛恨?
大家都知道九子夺嫡的历史记载,而今天小编跟读者分析的这位人物就是八福晋郭络罗氏。如果从影视剧的角度开始了解,应该是从杨幂主演的穿越剧《宫锁心玉》在到《步步惊心》里面的人物都各有各的特点,而历史上真实的八福晋又有着怎样的性格与特点呢?
剧中的她极富才情的痴女子,敢爱敢恨,高贵大方背后,妒忌心极强。相比若兰的默默守候,明慧的爱是决绝的,全心全意的。她聪慧胜过男子却甘愿陪在八阿哥身侧,默默忍受他对其他女人的痴情。在爱人落难时,她倾力相助相守;在不能相守时,宁愿自尽。
而真实历史中她的身份跟影视剧是一样的,郭络罗氏和硕额驸明尚之女,安亲王岳乐的外孙女。出生名门贵族,家世显赫,身份尊贵,无子女。关于郭络罗氏与允禩成婚的具体时间,史籍中未见记载。
自幼为安亲王岳乐所娇宠的郭络罗氏,性格鲜明,无拘无束,且有一定政治头脑。她较多地保持了满族女子的个性特点,似缺少大家闺秀风范。“性格即命运”。郭络罗氏是一位主动型女子。她在府中当家作主,说一不二,积极为夫谋划,献计献策。即使被治罪时,亦无惧色,不做俯从,尽显满族女子刚毅果决之气。这自然进一步加重雍正帝对她的痛恨。郭络罗氏慨然赴死,尸骨未留,亦为其性格使然。
康熙帝厌恶八贝勒福晋而喜爱皇太子妃(废太子妃),除去其它种种因素外,还反映出他在不自觉地以儒家伦理纲常为依据,作为评判女子优劣的一个重要标准。八阿哥善结人缘,众人目之为佛。他虽被称为受制于妻,且少近女色,但从种种迹象看,郭络罗氏是允禩的得力内助,平日双方多有沟通,因此在关键时刻,方能想其所想,默契配合。
郭络罗氏成为八贝勒福晋后最初十载,是她一生中最为惬意之时。以废太子为标志,郭络罗氏相对平静的生活不复存在,她与其夫一起,卷入权力之争的漩涡,愈陷愈深,最终被吞没。(1722年)十一月康熙帝病逝,雍正帝继位。允禩旋即晋封亲王(廉亲王)。
郭络罗氏与允禩的预感很快得到证实,雍正帝清除异己的过程中,首先以允禩的姻戚开刀。随着雍正皇权的逐步稳固与加强,雍正帝对允禩等人的打击不断升级。四年(1726年)二月雍正帝称:“允禩之妻甚属不妇,允禩亦惧伊妻,今允禩之妻暴戾不仁,仍然欺侮其夫”。此言未可全信,但亦反映出郭络罗氏处境日艰,却依然故我。
年初,雍正帝下令将允禩革去黄带子。他对诸王大臣说,自即位以来,于允禩无恩不施,无事不教,其“终怀异心,并不悛改,未必非伊妻唆使所致”。“朕屡降严旨与允禩之妻,又令皇后面加开导,谕伊劝谏允禩,感激朕恩,实心效力,乃屡次教训,允禩夫妻毫无感激之意”。又因将伊母家治罪,不曾颁示,唆使其夫,以致恶乱已极。故“允禩之妻亦不可留于允禩之家”。雍正帝命诸王大臣将此谕旨当面“降与允禩之妻”,令照清朝先世旧例,将她革去福晋,休回外家,并“降旨与伊外家人等,另给房屋数间居住,严加看守,不可令其往来潜通信息”。又命将此旨降与允禩,“若因逐回伊妻,愤怒于心,故意托病,不肯行走,必将伊妻处死,伊子亦必治以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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