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华兹华斯英国作家

中文名:威廉·华兹华斯

外文名:William Wordsworth

国 籍:英国

出生日期:1770-04-07

逝世日期:1850-04-23

职 业:诗人

毕业院校:剑桥大学圣约翰学院

主要成就:动摇了英国古典主义诗学,推动了浪漫主义诗歌运动

当选桂冠诗人

代表作品:《抒情歌谣集》,《丁登寺旁》,《序曲》《她住在人迹罕至的地方》《水仙花》

威廉·华兹华斯是谁?英国诗人威廉·华兹华斯生平简介

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1770-1850年),英国浪漫主义诗人,曾当上桂冠诗人。其诗歌理论动摇了英国古典主义诗学的统治,有力地推动了英国诗歌的革新和浪漫主义运动的发展。他是文艺复兴运动以来最重要的英语诗人之一,其诗句“朴素生活,高尚思考(plain living and high thinking)”被作为牛津大学基布尔学院的格言。

华兹华斯生于律师之家,曾就读于剑桥大学圣约翰学院,毕业后到欧洲旅行,在法国亲身领略了大革命的风暴。1783年其父去世,他和弟兄们由舅父照管,妹妹多萝西(Dorothy)则由外祖父母抚养。多萝西与他最为亲近。

1787年他进剑桥大学圣约翰学院学习,大学毕业后去法国,住在布卢瓦。他对法国革命怀有热情,认为这场革命表现了人性的完美,将拯救帝制之下处于水深火热中的人民。在布卢瓦他结识了许多温和派的吉伦特党人。1792年华兹华斯回到伦敦,仍对革命充满热情。但他的舅父对他的政治活动表示不满,不愿再予接济。正在走投无路时,一位一直同情并钦佩他的老同学去世,留给他900英镑。于是在1795年10月,他与多萝西一起迁居乡间,实现接近自然并探讨人生意义的宿愿。多萝西聪慧体贴,给他创造了创作的条件。后来她也成为了诗人。一直与他作伴,终身未嫁。

威廉·华兹华斯有着怎样的成就?对社会有什么影响

他不仅创立理论,而且本人也实践理论。他与柯尔律治合作的《抒情歌谣集》这本小书所开始的,不止是他们两人的文学生涯,而是整个英国浪漫主义诗歌运动。

对于中国读者,华兹华斯却不是一个十分熟悉的名字。能读英文的人当然都看过他的若干小诗,如《孤独的割麦女》(The Solitary Reaper),但不懂英文的人却对他的诗没有多少印象。原因之一是他的诗不好译——哲理诗比叙事诗难译,而华兹华斯写得朴素、清新,也就更不好译了。原因之二是,他曾被国内评为“反动的浪漫主义”的代表,因此不少人未读他的作品,就已对他有了反感。还有一个原因可能是:他那类写大自然的诗在中国并不罕见,他的思想也类似老庄,因此人们对他无新奇感。但华兹华斯是值得一读的。除了历史上的重要性之外,他有许多优点,例如写得明白如话,但是内容并不平淡,而是常有神来之笔,看似普通的道理,却是同高度的激情结合的。法国大革命就曾深深激动了他,使他后来写下这样的名句:

幸福呵,活在那个黎明之中,

年轻人更是如进天堂!

——《序曲》第十一章

华兹华斯的山水诗极其灵秀,名句如:我好似一朵孤独的流云。他的爱情诗,如与一位名叫露西的姑娘有关的几首,也是极其真挚动人,无一行俗笔,用清新的文字写出了高远的意境。他能将复杂深奥的思想准确清楚地表达出来,民歌体的小诗写得精妙,白体无韵诗的运用更在他的手里达到了新的高峰,出现了婉转说理的长长诗段。用这样的诗段他写出了长诗《丁登寺旁》,表达了大自然给他的安慰和灵感;接着他经营多年,写出了一整本诗体自传,题名《序曲——一个诗人心灵的成长》,开创了自传诗的新形式。在十四行诗方面,他将弥尔顿(Milton)的豪放诗风发扬光大,用雄健的笔调写出了高昂的激情,例如这样的呼唤:

啊,回来吧,快把我们扶挽,

给我们良风,美德,力量,自由!

你的灵魂是独立的明星,

你的声音如大海的波涛,

你纯洁如天空,奔放,崇高……

这是过去以写爱情为主的十四行诗中罕见之笔。总之,华兹华斯诗路广,意境高,精辟,深刻,令人沉思,令人向上,而又一切出之于清新的文字,确是英文诗里三或四个最伟大的诗人之一。只是后期他诗才逐渐枯竭,所作变得冗长沉闷,令人无限惋惜。

华兹华斯的诗歌理论动摇了英国古典主义诗学的统治,有力地推动了英国诗歌的革新和浪漫主义运动的发展,因而英美评论家将华兹华斯的《抒情歌谣集序》称为英国浪漫主义的宣言。

威廉·华兹华斯有着怎样的风格?创作特点又是怎样的

华兹华斯是“湖畔诗人”的领袖,在思想上有过大起大落——初期对法国大革命的热烈向往变成了后来遁迹于山水的自然崇拜,在诗艺上则实现了划时代的革新,以至有人称他为第一个现代诗人。

他是诗歌方面的大理论家,虽然主要论著只是《抒情歌谣集》第二版(1800年)的序言,但那篇小文却含有能够摧毁十八世纪古典主义的炸药。

他说,诗必须含有强烈的情感,这就排除了一切应景、游戏之作;诗必须用平常而生动的真实语言写成,这就排除了“诗歌词藻”与陈言套语;诗的作用在于使读者获得敏锐的判别好坏高下的能力,这样就能把他们从“狂热的小说、病态而愚蠢的德国式悲剧和无聊的夸张的韵文故事的洪流”里解脱出来;

华兹华斯认为“所有的好诗都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 the spontaneous overflow of powerful emotion),主张诗人“选用人们真正用的语言”来写“普通生活里的事件和情境”,而反对以18世纪格雷为代表的“诗歌词藻”。他进而论述诗和诗人的崇高地位,认为诗非等闲之物,“诗是一切知识的开始和终结,它同人心一样不朽”,而诗人则是“人性的最坚强的保护者,支持者和维护者。他所到之处都播下人的情谊和爱”。

华兹华斯的小诗清新,长诗清新而又深刻,一反新古典主义平板、典雅的风格,开创了新鲜活泼的浪漫主义诗风。他的十四行诗雄奇,他的《序曲》(1805年)首创用韵文来写自传式的“一个诗人的心灵的成长”,无论在内容和艺术上都开了一代新风。华兹华斯关于自然的诗歌,优美动人,他的这类诗歌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寓情于景,情景交融。这种风格,是作者通过对诗歌的题材、诗歌所用的语言,以及对诗歌所用的格律、诗体和作诗歌词汇的选择体现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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