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举办地选取机制为什么改了

 

奥运会申办规程的若干建议获得通过,今后奥运会举办地的产生机制将发生重大变化。

针对过去几年来不断出现的奥运会申办城市中途退出等问题,国际奥委会早些时候指派一个五人工作小组对奥运会申办规程提出修改建议,该小组由澳大利亚奥委会主席科茨担任主席,成员包括中国的李玲蔚、斯洛伐克的巴特科娃、阿根廷的韦特因和布隆迪的恩塞克拉。

第一,未来的奥运会不再限定在一个城市举办,可以多个城市甚至国家(地区)联合举办;

第二,不一定非要提前七年确定奥运会举办城市;

第三,分别组建“夏季奥运会举办地委员会”和“冬季奥运会举办地委员会”,成员相对固定,以取代现在的“评估委员会”,负责向国际奥委会执委会推荐多个或者单个候选城市。

国际奥委会主席巴赫对这些修改建议予以充分肯定,称赞它们是对《奥林匹克2020议程》的延续,体现了灵活性。他说:“我们必须继续跟上当今世界快速变化的步伐。灵活性是确保善治和未来奥运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我们将在保持奥运会魅力的同时,坚持普遍性的基本原则,并致力于让运动员成为我们所做一切的核心。”

在自由讨论环节,有十几位委员先后发言,其中不少人表达了一定程度的忧虑。例如,匈牙利籍委员久尔陶关心夏季奥运会举办地委员会和冬季奥运会举办地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以及运行如何保证公正、透明;罗马尼亚籍委员莫拉留担心改变奥运会举办地提前七年确定的传统会让一些有举办潜力的城市因为未准备好而放弃申办念头;俄罗斯前撑杆跳名将伊辛巴耶娃则担心联合举办成为普遍趋势,如此一来,奥运氛围不足,运动员体验将大打折扣。

尽管如此,当巴赫将这些修改建议提交大会集体表决时,在场委员全部举手表示同意,无一人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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