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尊重公平原则
人人都珍视自己的生命,爱惜自己的生命。如果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自然会出于本能的自卫,发生激烈的反抗。既然如此。为什么反要摧残他人的生命呢?不只人类如此,一切有情众生,也都惜生、求生。
试观牛、羊、猪、狗被宰杀时,或痛苦地挣扎、号叫,或悲惨地求救、乞怜。人类己之所不欲,为何却又施加于人?佛陀说:“人皆畏死,皆惧利刀割体,将心比心吧,所以,不要杀生,也不要叫他人杀生。”
(二)尊重平等原则
众生平等,有情生命虽与人类形体不同,但皆具有佛性,在佛性观下,一切众生皆不可伤害。所以杀害生命,即是杀害具有佛性的众生,罪恶不轻啊!
(三)培育慈悲心
佛陀慈悲心广大,视一切众生如子。故佛告弟子:不论在任何场所,皆不得残害生命。杀生就是断失慈悲心。既失慈悲心,则痴狂瞋恶,难证佛果。儒家先贤孟子也说:“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所以凡有慈悲心、同情心者,都不忍杀害一切众生。尤其护生、放生,正是慈悲心的体现。慈悲心是我们对治瞋恨、怨恨、报复和泄愤的妙方。
(四)避免冤冤相报,因果轮回
生灵被杀,含恨而死,冤屈难伸,记恨记仇,后世必伺机报复,导致杀业循环,永堕痛苦之渊。故佛说:“常生杀害心,徒增苦业障,堕生死轮回,永难得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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