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法」(asaṃskṛta-dharma),意为非因缘条件所成的,与由因缘条件所成的「有为法」正好相反。
《阿含经》所说的「有为法」和「无为法」有两个重点:
第一个是理体与现象的关系。
理体与现象在《阿含经》中谈的是「缘起法」与「缘生法」。「缘生法」是万物生灭变化的现象,「缘起法」是现象背后的基本法则,也就是一种定律。缘生法就是万事万物依缘起法则而生灭的现象。「缘起法」是在理体上讲,「缘生法」是在现象上讲。生灭变化的缘生现象是「有为法」,没有生灭变化的缘起法则是「无为法」。
第二个是轮回与涅槃。
「有为法」是生命的轮回现象,即惑、业、苦无始无终的轮回。当我们开始修行,烦恼渐渐止息时,就能到达涅槃的境地。那种解脱的境地,是无法用语言描述的,也不是我们一般经验所能体验到的,因此经上称之为「无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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