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历和议即公元1044年的“宋夏和议”,西夏元昊向北宋称臣,但北宋每年给西夏岁币绢15万匹、7万两银和3万斤茶叶,北宋付出岁币成为“君”,保一方“国泰民安”。
签订背景宋康定元年(公元1040年,西夏天授礼法延祚三年)至庆历二年(1042)间,西夏连续对宋发动了三次大规模的战事,即:延州之战、好水川之战和定川寨之战。三战皆以宋朝失败而告终。西夏虽屡胜,但掳掠所获财物与先前依照和约及通过榷场贸易所得物资相比,实在是得不偿失。
在建国称帝之前,西夏每年都可以从宋朝得到“岁赐”的白银万两、绢万匹、钱2万贯,这是夏国的一项重要经济来源。在沿边榷场,党项人还以境内所产的青白盐及畜产品换取宋朝的粮食、茶叶和其他手工业产品,这些物资都是夏国人民的生活必需品。
如今,宋朝实行经济封锁政策,停止“岁赐”,关闭榷场,不准青白盐入境,禁止双边贸易,从而给夏国的经济以致命的一击。在夏宋战争中,虽然夏国取得了胜利,但是本国也伤亡了很多人马,正如常言所说的“伤敌一千,自损八百”,致使元昊为发动战争而点集人马越来越困难。
按照西夏的兵制,各部落青年平时从事生产,战时人人都是兵,不是当正军,就是从事杂役。一声点集,由部落首领带领,立即出动,还要自备马匹和粮食。元昊称帝后,连年对宋用兵,使田地无人耕种,牛羊无人放牧。连不少部落首领也反对再战。
由于连年征战,人力、物力、财力损失惨重,致使出现严重经济危机,西夏“财用不给”,严重地阻滞了西夏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此外,由于民间贸易中断,使得西夏百姓“饮无茶,衣昂贵”,怨声载道。加上西夏与辽之间又出现了嫌隙。所以西夏愿意议和。
签订内容宋仁宗庆历四年(公元1044年,西夏天授礼法延祚七年),宋朝与西夏最后达成协议。和约规定:夏取消帝号,宋册封其为夏国主,赐金涂银印,方二寸一分,文曰“夏国主印”,许自置官属,名义上向宋称臣,奉正朔;
宋夏战争中双方所掳掠的将校、士兵、民户不再归还对方;从此以后,如双方边境之民逃往对方领土,都不能派兵追击,双方互相归还逃人;宋夏战争中西夏所占领的宋朝领上栲栳、镰刀、南安、承平等地和其他边境蕃汉居住区全部从中间划界;
双方在本国领土上可以自由建立城堡;宋朝每年赐给西夏银7万两(旧制,下同),绢15万匹,茶3万斤;另外,每年还在各种节日赐给西夏银22000两,绢23000匹,茶1万斤。
签订影响庆历和议达成后,元昊又多次派遣使者到宋朝,请求宋朝开放边境地区的互市。庆历五年,宋朝政府决定在保安军(今陕西志丹)和镇戎军(今宁夏固原)的安平皆设置两处榷场,恢复了双方贸易往来。
但是,元昊在国内仍称帝如故,行使君权。他为了撑持一方独尊的皇帝地位,不愿在夏国民众面前用客礼接待宋朝使节,暴露自己对宋朝的臣属地位,对宋朝派来的使臣一律挡驾,把他们安顿在宥州(今陕西靖边东),不让他们到夏国都城兴庆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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