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审判简介:东京审判背景过程及结果和意义

 东京审判简介:东京审判背景过程及结果和意义

  名称:东京审判

  时间:1946年5月3日至1948年11月12日

  地点: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法官:约翰·帕特里克·希金斯、梅汝璈等

  被告: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等

  东京审判是指1946年5月3日至1948年11月12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日本东京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首要甲级的国际大审判。这些人中包括东条英机、松井石根、土肥原贤二等对中国和亚洲乃至全世界犯下累累罪行的战犯。

  事件详述

  事件背景

  一:当时的日本作为法西斯国家,在战争期间,对很多国家尤其对中国发起了一系列的战争,给中国民众带来了巨大的灾难。

  二:美国主导地位的确立。在1946年1月19日的时候,美国最高统帅发布了通告以及宪章,确定了要在东京成立一个国际性的审判法庭,其主要目的就是对二战中日本战犯所犯下的罪行进行审判,并要得出最终的审判结果。

  审判过程

  东京审判从1946年5月3日开始,到1948年11月12日结束,前后持续两年多,共开庭818次,有419名证人出庭作证,受理证据4336份,英文审判记录48412页。整个审判耗资750万美元。从1948年11月4日起宣读长达1231页的判决书,到12日才读完。判决书肯定日本的内外政策在受审查的时期(1928—1945年)内都是旨在准备和发动侵略战争。

  审判结果

  判处东条英机、广田弘毅、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松井石根、武藤章、木村兵太郎绞刑,木户幸一等16人判处无期徒刑,东乡茂德判处20年徒刑 ,重光葵判处7年徒刑 。

  战犯结局

  绞刑: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甲级战犯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松井石根、木村兵太郎、广田弘毅、武藤章等7人处以绞刑,1948年12月23日凌晨,东条英机等7名甲级战犯被绞死在东京巢鸭监狱的死刑架上。

  枪决:

  从1945年12月中旬起,中国也在一些地方设立了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从1945年底至1947年底,各军事法庭共受理战犯案件2435件,已判决的318件,不起诉的661件,经国防部核定判处死刑的110件(其中包括对南京大屠杀的主犯之一日军第6师师长谷寿夫判处死刑、绑赴中华门执行枪决)。

  自杀:

  一类是战败时自杀的,像陆军大臣阿南惟几、东部军管区司令官田中静一等。另一类自杀就是像杉山元等人,在被宣布为甲级战犯嫌疑人以后自杀,这种就纯粹是“畏罪”的逃避行为。

  病死:

  东京审判被告最初是28人,但前外交大臣松冈洋右和前海军大将永野修身病死。

  历史意义

  一:东京审判惩罚了战争罪犯,维护了国际法的尊严,为人类和平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二:东京审判对日本错误国策以及战争罪行进行了清算。

  三:东京审判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四:东京审判揭露了日本侵略战争罪行,为历史研究留下了宝贵史料。

  电影《东京审判》

  1946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审判日本战犯,当时法庭由11个国家的11名法官组成,受中国国民政府的委任,以梅汝璈(刘松仁 饰)为首的中国法官在3月20日飞抵东京。《大公报》记者肖南(朱孝天 饰)负责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全程跟踪报道,战前相爱的恋人和田芳子(林熙蕾 饰)与他相 会。在宴会上,肖南目睹了梅汝璈的激动和欢欣,却预感到此行必定多艰难。

  审判终于开庭了,中国代表团遭受到了种种困难和挫折,整个法庭不赞成死刑的人居然占多数。面对各国法官们的偏见与刁难,中国法官和检察官们与他们斗智斗勇,克服了对美国法律不了解的种种不利因素,在庭审辩论中取得了上风。最终法庭是否能将东条英机等臭名昭著的战犯送上绞刑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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