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建德生平简介

 

窦建德(573年-621年),字建德,贝州漳南(河北故城县)人。隋朝末年河北农民起义领袖,东汉大司空窦融后代,辽东宣王窦拓玄孙,称“夏王”。

窦建德出身扶风窦氏,世代务农,重信然诺,出任里长。崇尚豪侠,为乡里敬重。大业七年,隋炀帝募兵高句丽之时,担任二百人长,目睹兵民困苦,义愤不平,遂抗拒东征。带领孙安祖进入高鸡泊,举兵反叛,全家坐罪遇害。率部归顺东海公高士达,先后击败魏刀儿、宇文化及、孟海公等,自称夏王,建立夏国,雄踞河北,虎视中原。

生平简介

武德四年(621年),为了拯救郑帝王世充,窦建德带兵攻打虎牢关,为秦王李世民所败,兵败被俘,押往长安处死。

窦建德(573年—-621年8月2日),汉族,隋朝贝州漳南(今山东武城漳南镇)人。世代务农,曾任里长,尚豪侠,为乡里崇敬。时炀帝募兵伐辽东,建德在军中任二百人长。目击兵平易近困苦,义愤不服,遂顺从东征,并助同县人孙安祖率数百人入漳南东境高鸡泊,举兵抗隋。

及后窦建德家人被隋军戕害,建德乃率部众二百人投清河人高士达的起事部队。后称雄河北,成立夏国,621年蒲月为救王世充,在虎牢关一役被李世平易近击败并被俘,同年七月十一日(即公元621年8月2日),被唐高祖正法于长安。

历代农夫叛逆,罕见各路豪杰显神通,但真正能末了笑纳全国的叛逆魁首,几千年中国现代史数上去,满打满算只要刘邦和朱元璋。这二位一个汉高祖,一个明太祖,满是赤手发迹打全国,以弱胜强创立王朝山河。令后代代代草根搏斗者们心驰憧憬,仿佛平地仰止般的存在。

实在另有一名农夫叛逆魁首,本来也能够成为与刘邦朱元璋比肩的“平地”:同是出生草根,却心胸雄才粗略,在全国大乱的年月里异军崛起,霸气成为群雄逐鹿中的最强力气,乃至在别史评书里,更被归纳成神普通存在的豪杰。却期近将全国在手的前夕,古怪摔了大跟头,平生山河霸业,竟就一下摔得破坏,白白给另外一个巨大王朝,做了薄弱的嫁奁。如许一名使人连惊讶带怅惘的豪杰,恰是隋末农夫叛逆魁首,大夏国王窦建德!

评价

总评

窦建德(刘黑闼)为首的河北义军在山东、河北广大地区坚持反隋和反唐斗争长达12年之久,是推翻隋炀帝暴政斗争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作出了光辉的贡献。窦建德虽因缺乏政治远见等原因犯了一些严重错误,但他仍不失为一位杰出的农民领袖。所以窦建德的遗爱,仍然长期存留在河北人民的心中。河北大名县有“窦王庙”,父老群祭,历久不衰。唐文宗大和三年(829年),魏州(治今河南安阳)书佐殷侔有感于其事,特在庙中立了一块纪念碑。

历代评价

房彦藻:“公逸气纵横,鹰扬河朔,引兰山之骁骑,驱易水之壮士,跨蹑燕齐,牢笼赵魏,好通戎夷,声振华夏。”

殷侔《窦建德碑》:“云雷方屯,龙战伊始,有天命焉,有豪杰焉,不得受命,而名归圣人,于是玄黄之祸成,而霸图之业废矣。 隋大业末,主昏时乱,四海之内,兵革咸起。夏王建德以耕氓崛起,河北山东,皆所奄有,筑宫金城,立国布号,岳峙虎踞,赫赫乎当时之雄也。是时李密在黎阳,世充据东都,萧铣王楚,薛举擅秦,然视其创割之迹,观其模略之大,皆未有及建德者也。

唯夏氏为国,只义而尚仁,贵忠而爱贤,无暴虐及民,无淫凶于己,故兵所加而胜,令所到而服,与夫世充,铣,密等甚不同矣。行军有律,而身兼勇武,听谏有道,而人无拒拂,斯盖豪杰所以勃兴而定霸,一朝拓疆千里者哉! 或以建德方项羽在前世,窃谓不然,羽暴而嗜杀,建德宽容御众,得其归附,语不可同日,迹其英兮雄兮,指盼备显,庶儿孙长沙流亚乎!唯天有所勿属,唯命有所独归,故使失计于救邻,致败于临敌,云散雨覆,亡也忽然。嗟夫,此亦莫之为而为者欤!

向令运未有统,时仍割分,则太宗龙行乎中原,建德虎视于河北,相持相支,胜负岂须臾辨哉! 自建德亡,距今已久远,山东河北之人,或尚谈其事,且为之祀,知其名不可灭及人者存也。圣唐大和三年,魏州书佐殷侔过其庙下,见父老群祭,骏奔有仪,夏王之称,犹绍于昔。感豪杰之兴奋,吊经营之勿终,始知天命之莫干,惜霸略之旋陨,激于其文,遂碑。”

《旧唐书》:“建德义伏乡闾,盗据河朔,抚驭士卒,招集贤良。中绝世充,终斩化及,不杀徐盖,生还神通,沉机英断,靡不有初。及宋正本、王伏宝被谗见害,凌敬、曹氏陈谋不行,遂至亡灭,鲜克有终矣。然天命有归,人谋不及。”赞曰:“世充篡逆,建德愎谏,二凶即诛,中原弭乱。”

《新唐书》:“其剧者,若李密因黎阳,萧铣始江陵,窦建德连河北,王世充举东都,皆磨牙摇毒以相噬螫。其间亦假仁义,礼贤才,因之擅王僭帝,所谓盗亦有道者。本夫孽气腥焰,所以亡隋,触唐明德,折北不支,祸极凶殚,乃就歼夷,宜哉!”

吴逊:“图谋屡战起甲兵,奋力当时事未成。惟有窦陵魂不见,时闻风木动秋声。”

刘黻:“簌簌西风吹窦陵,郊园草木尽秋声,山河原自归真主,夏郑徒劳起甲兵,塞雁传哀云外去,林鸟结阵垅头鸣,临风莫叹兴亡事,极目霜天无限情。”

《旧唐书》《新唐书 卷八十五 列传第十》有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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