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朝唯一汉人皇后辽世宗皇后甄氏简介

 

大辽甄皇后是辽朝历史上唯一一位汉人皇后,那甄氏是如何成为辽世宗皇后的呢?根据史料记载,甄氏原本是后唐宫女,后晋被辽太宗灭亡后甄氏则被耶律阮看中,不过当时甄氏已经快要40岁,比耶律阮大10岁左右。不过甄氏风韵犹存、而且知书识礼,此后深的耶律阮的宠爱。等耶律阮继位后,他要立甄氏为后,此举还遭到了朝中大臣的反对,导致辽世宗只能再把萧撒葛只也立为皇后,使得辽朝同时出现了两位皇后。

辽世宗皇后甄氏简介 她是辽朝唯一一位汉人皇后

大辽的契丹族皇族姓耶律,后族姓萧。当年在阿保机为统一契丹东征西讨时,皇后述律平或策划于帷幄,或驰骋于沙场,为此,崇尚中原文化、以汉高祖刘邦自居的阿保机把述律平比作汉相萧何,赐萧姓为述律家族的姓氏,定萧家世代为皇后。所以从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开始,耶律氏和萧氏就建立起了铁板似的嫁娶关系。在大辽皇后中,基本是清一色的萧姓贵族女子,甄氏是大辽唯一的一位异族、异姓皇后。可以说,她是大辽皇后中的一位不速之客。

公元926年,甄氏奉诏到洛阳以选淑女,因她的品貌靓姣而被当时后唐明宗的曹皇后选中做贴身宫女,曹皇后教她宫中礼仪,甄氏天资聪慧,对宫中的礼数掌握得非常好,因她儒雅端庄,心细眼快而深得曹后的青睐。

公元936年后唐被后晋灭亡以后,许多的宫女都在战乱中离散了,但这个甄氏却依然留在宫中,又被后晋高祖的李皇后选中做了侍女,因甄氏琴棋书画样样精湛,深得宫中上下喜爱,后被晋出帝的冯皇后提拔为宫女领班,掌管皇后绶玺。

也算是命中该然,这个在宫中举止出众的甄氏,在当了两朝六帝的宫女后,终于遇到了一个相中了她的男人,使她从一名两朝宫女成了第三朝的皇后。

辽世宗皇后甄氏简介 她是辽朝唯一一位汉人皇后

公元946年,辽太宗耶律德光攻破大梁,灭掉后晋,甄氏时年四十一岁,随耶律德光进入大梁的耶律阮虽比甄氏小十二岁,却深为甄氏风姿绰约、仪态万方的英姿所倾倒,遂纳甄氏为妃,对她宠爱备至。

次年,耶律德光死于撤军途中,耶律阮在诸将拥戴下即帝位,随即将甄氏册封为皇后,授予皇后紫袋及皇后印玺。

耶律阮把甄氏立为皇后,自然也引起了极大的非议,开国太后述律平听到耶律阮立甄氏为皇后时,当时就断定这个孙子已是不可救药了。

且不说这件事破坏了有权有势的萧氏一族对皇后一职的世袭利益,单就是甄氏那一段经历过六个汉室皇帝的经历,就无法被大辽的贵族们接受,所以在辽史中只是把她说成是妃,而且只是寥寥数语一带而过。

不过耶律阮对甄氏倒是一住情深,一直是非常敬重、非常爱恋的,坚持立她为后并宠爱有加。

他不顾契丹贵族如潮般的声讨,尽管甄氏出身微贱,却因阅历丰富而具有远见卓识,耶律阮每逢大事,总爱与她商量。遗憾的是,甄皇后的一些正确见解,如她反对攻掠中原等,耶律阮并没有认真采纳。

辽世宗皇后甄氏简介 她是辽朝唯一一位汉人皇后

耶律阮当年随叔父子耶律德光出征,耶律德光猝死后,被拥立为帝。即位后,又通过打击耶律平、耶律李胡一伙的势力,封赏有功之臣,设置北枢密院强化辽朝中央的权力机构等措施,巩固了自己的皇权统治地位,且深得人心。

但耶律阮在辽国推行改革,触动了不少契丹酋长贵族的利益,从而埋下了杀身之祸。

公元948年,原先参与拥戴耶律阮的萧翰、耶律安端等人企图谋反,被耶律阮镇压。安端的儿子察割以揭发父亲的罪恶为名,骗取了耶律阮的信任。察割表面上恭顺老实,背地里却在积极策划夺取皇位的叛乱活动。

大臣耶律屋质几度提醒耶律阮要当心耶律察割这个人,耶律阮却不以为意。耶律阮以为察割是舍弃父亲而投向他,必得重用,每次打猎都喜欢带着他,察割俨然已经成了辽世宗身边的一代宠臣。

屋质劝说无效最后只能叹息:一个人连父亲都可以背叛,又怎会可能忠心于陛下您呢?叹息归叹息,耶律阮终究听不进屋质的话。

辽世宗皇后甄氏简介 她是辽朝唯一一位汉人皇后

公元951年,刚刚建立北汉的刘崇向辽朝称侄,要求派兵支持,合攻后周。

耶律阮认为此时后周刚刚建立,正是南征的好时机。他与甄氏商议这件事情,甄氏却认为此时南征不妥,然而耶律阮仍然坚持,他的生母萧氏以及甄后、萧撒葛只等后妃也都从军随行。

当抵达归化州的祥占山时,耶律阮在行宫大摆宴席,祭奠生父。他与群臣都喝得酩酊大醉,沉睡过去。当天傍晚,密谋已久的察割纠合耶律盆都、耶律郎五等人发动了叛乱。他们派兵杀入宫帐,把耶律阮和甄后杀死在梦乡之中,随后,萧撒葛只也遭残杀。

除了耶律阮,在其他契丹人的眼里,无论生前还是死后,甄氏始终都是一个陌生人,甄氏死后,悲剧接踵而至。她的尸体被草草地埋葬在荒野,十八年后才被正式收葬,并且始终都没有得到应有的谥号。明明已被世宗“立为皇后”,在《辽史·后妃传》中,却被史官称之为“妃”,且位列萧氏之后。《辽史·世宗本纪》中,至少应该记载“某年某月册立某氏为皇后”,但史官对她竟只字未提!直到耶律阮与萧氏的儿子辽景宗即位时,他才把母亲萧氏、甄氏合葬于父亲的显陵。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