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生育政策呢?其实也是根据大家的一个总体的一个情形来进行的。相对应的调整与改变。所以呢,大家在很大程度上呢,可以参考国家的相关政策来进行相对应的回应。计划生育政策呢?每年都会有一些不一样的一个调整。那么大家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呢?其实呢,也要看一下自己到底想要一个什么样的一个生活。看一下那自己对于孩子的一个整体的了解到是什么样的?
一、计划生育政策的演变历程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由连年战乱到社会稳定,人们的生育意愿较高。政府也采取了宽松的生育政策,甚至效法苏联鼓励和支持生育。
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显示,中国人口总数为6.02亿人。1955年3月,在中国人口增长过快这个判断的基础上,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控制人口问题的指示》,提出要适当地节制生育。
1957年2月 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提出了:“人类要控制自己,做到有计划地增长。”当年,马寅初提出了他对人口问题的主张,发表了“新人口论”。
1962年底,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提出在城市和人口稠密的农村提倡节制生育。
1971年 国务院批转了卫生部军管会、商业部、燃料化学工业部《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提出:除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地区外,都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在当年制定“四五”计划中,提出“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
1973年 国务院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1973年12月,第一次全国计划生育汇报会提出“晚、稀、少”的政策。“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后结婚,女24周岁以后生育;“稀”指生育间隔为3年以上;“少”指一对夫妇生育不超过两个孩子。
1978年,中央下发《关于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报告》,明确提出“提倡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
1978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国家提倡和推行计划生育”。
1979年1月,全国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召开,贯彻69号文件,在贯彻中把“最多两个”去掉,变成了“最好一个”,独生子女政策至此正式开始。
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刊布《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下称《9·25公开信》),号召“每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1980年9月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新的《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198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提出照顾农村独女户生育二胎。
1982年12月 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
1984年,中央批转国家计生委党组《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提出“对农村继续有控制地把口子开得稍大一些,按照规定的条件,经过批准,可以生二胎;坚决制止大口子,即严禁生育超计划的二胎和多胎”,即“开小口、堵大口”。
2002年9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同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明确了生育政策调整的重要意义和总体思路。
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中国实施了35年的“独生子女政策”,宣告终结。
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会议指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我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
二、计划生育政策演变
中国人口快速增长的态势已经得到有效控制,人口再生产类型发生根本转变。目前对生育政策调整的研究主要有完全放开二孩、有条件放开二孩、保持现行生育政策的总体稳定和继续实施严格计划生育政策四种主张。
针对目前生育政策调整需要回答的五个方面的重大问题:
(1)目前育龄妇女的生育水平是多少?
(2)出生性别比持续升高的严峻形势是否好转?
(3)长期坚持现行生育政策的后果是什么?
(4)目前育龄妇女意愿生育水平是多少?
(5)现行生育政策调整的主要方案与影响?
三、我国生育政策的变迁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人口是国家兴旺发达的“基本盘”,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和民生福祉,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2021年5月,党中央决定实施三孩生育政策,这是深刻研判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后作出的科学决策。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要求、以法治力量助推“三孩政策”落地的举措。
论及我国生育水平的下降,避不开婚育年龄的推迟。当前,我国妇女婚育年龄明显推迟,女性的最佳生育时间被压缩,降低了生育多胎的可能性。此外,原有的计划生育政策也限制了生育三孩的可能。为体现新时代人口工作指导思想转变,体现人口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新修改的人口计生法明确:“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同时,原来有关抚养费征收、计划生育证明、采取长效避孕措施等与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不相适应的规定也被删除。
将“三孩政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法律制度,被社会各界评价为能有效推动各方面完善配套支持措施、保障育龄妇女生育权利、为家庭生育三孩提供法治保障的务实之策。
对于相当比例的家庭来说,“生不起”“养不起”的现实情况,导致“想生不敢生”。在这背后,一方面是实际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是“生育、养育、教育”多孩带来的预期的压力和焦虑。对此,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明确提出:“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一级巡视员张桂龙称,法律对主要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作出规定,有利于引导各级政府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破解“生不起”“养不起”的矛盾,解决群众后顾之忧。
大家如果想要了解计划生育的相关内容的话,要去看清楚一下我国的一个基本的政策到底是什么样的.中央最新计划生育政策是很重要的。因为生孩子这件事情呢,其实呢,都有自己不一样的一个感受的。生孩子,这件事情呢,也会有自己不一样的一个了解的。大家都有自己未来的生活。以及对于未来自己想拥有什么样的一个过程,其实呢都会有自己不一样的一个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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