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退休年龄是几岁?朱元璋颁令“文武官员六十以上者”皆“致仕”。退休一词,最早见于唐宋,唐代文学家韩愈的《复志赋序》中有“退休于居,作《复志赋》”一句,《宋史·韩贽传》上也说:“退休十五年,谢绝人事,读书赋诗以自娱。”官员退休后,国家为了使其老有所安,还会发放一定的退休金,金额的多少与其官职、功绩和皇上的恩宠程度有关。
我国是规定退休年龄较早的国家。《礼记·曲礼(上)》中有这样的文字:“大夫七十而致事”,这说明早在周代便规定了退休年龄。70岁退休,其实是约定俗成,到南北朝时期的南齐武帝永明七年(公元489年),这一人事制度才有了法律内涵。时御史中丞沈渊表奏:“百官年老七十者,皆令致仕。”
退休年龄发生变化出现于明朝。朱元璋(明太祖)当了皇帝后,对旧的人事制度作了较大调整,其中规定了新的退休年龄。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二月,朱元璋“命文武官员六十以上者,皆听致仕”,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将退休年龄提前至60岁。
五年后,即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八月,朱元璋又出人事新政,将相当于今部队、警察系统的中下级官员退休年龄提前至50岁。此即《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七十四)中所记,“命内外指挥、千、百户、镇抚,凡年五十以上者许以子孙代职。”
但朱元璋规定的退休年龄在明代200多年间并没有一直贯彻下去,朱棣(明成祖)登基后即恢复“70岁退休”古制。此后不断反复,但明代退休年龄基本上是60岁以上。在明代朱樘(明孝宗)当皇帝时,还出现了类似今天“内退”的规定,凡主动提出退休的官员,没有年龄限制,即使40岁提出退休也会被批准。
古代虽有关于退休的制度,但制度归制度,许多时候,各朝皇帝们都颇有弹性,并不怎么按制度办事,官员到了退休年限,皇帝照样强制延迟。如元朝的郭守敬,年逾古稀屡次申请退休,但就是得不到批准,最终86岁时死于任上。这样的例子在历朝历代比比皆是。于是,延迟退休的争论随即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莫衷一是。在不断的争论中,正反两派各持己见。
觉得延迟退休合理的官员认为,最好实行终身制。这些古代官员的理论依据是,“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垂爵禄以与臣市”。也就是说,我给皇帝干活,皇帝给我发工资,公平交易,一辈子不反悔,直到老死都可以。后来又出现“文死谏、武死战”的说法,总归都没有脱离一个“死”字。“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劳动合同最好没有期限。延迟退休,或不退休,才能既显荣又得禄。
唐德宗时的宰相崔造,原本退休了,但退休生活让他觉得“居闲躁闷”,于是常对子弟感叹:“不得他诸道金铜茶笼子物掩也。”意思就是,退休不能“显荣”了,趋炎附势者不上门,他很难承受这种失落感,终于耐不住寂寞,又复出继续工作。
清朝光绪时,广东南海有个九品官俞凤书,家人多、负担重,年过80岁还在巡检职位上卖老命,为的就是“得禄”。让老干部累死在岗位上肯定不妥,但如果逼他退休,又是断了他一家人的活路,也不妥当。于是上司帮他想辙,安排他署理全省有名的肥缺—征收“渔税”,攒一笔外快回乡养老。终于,俞老在这个署理期内赚了不少银子之后,才同意退居二线。
而持反对意见的官员们则要求,一切都应该按照制度来。这些官员的理由主要有三条。一是工作到了一定年限,身体会生病,就应该退休颐养天年;二是如果不按照退休制度执行,那么早前制定的制度就会失去公信力;三是在退休后,老官员们有大把的时间读书写作,可以“卒老于文字之间”。
东汉著名经学家张禹,就是一个典型代表。他当过“太子师”,并做过太傅、丞相等官职。到了退休年限,他曾多次上书“数上疾乞身”,请求告病还乡。但谁都知道,他的“告病”只是借口,“正其法”才是本质。尽管“帝遣人问疾送药,强留”,他仍然坚持自己的意见,反对皇帝强制官员继续工作的做法,终于在永初五年(公元112年)顺利退休。
魏晋时期,扬州从事史(相当于现在的纪检工作者)何子平也反对延迟退休。他的母亲住在会稽,已有80岁的高龄了,按照规定,儿子应退休回家奉养老母。主簿顾恺之劝他别退,何子平不肯,说:“我们当干部的不能带头损害制度的公信力。”顾恺之又建议他回会稽后,在县政府求个公职,既有俸禄可取,又方便就近奉养母亲。何子平还是摇头,认为不能做这种投机取巧的事。何子平退休后,“既归家,竭身运力,以给供养”,即完全靠体力劳动养活老母和自己。
唐代韩愈则认为,延迟退休不利于读写:“退休于居,作《复志赋》。”宋代的韩贽也以实际行动支持韩愈的意见:“退休十五年,谢绝人事,读书赋诗以自娱。”
南宋孝宗时,有个尚书郎鹿何,他反对延迟退休的做法更为尖锐:刚过不惑之年就提前退休,回家后在堂上挂了一块匾,书“见一”两字于其上。这两字出自“相逢尽道休官好,林下何曾见一人”的典故,意在讽刺那些嘴上说退休、私下里却支持延迟退休的人。鹿何反用其意,表明心迹,可谓旗帜鲜明,另辟蹊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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