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其名“轼”原意为车前的扶手,取其默默无闻却扶危救困,不可或缺之意。 庆历八年(1048年),苏洵因父丧居家,闭户读书,把自己以学识品行教授给苏轼与幼子苏辙。 苏轼生性放达,为人率真,深得道家风范。好交友、 好美食, 创造许多饮食精品,好品茗,亦雅好游山林。
进京应试
嘉祐元年(1056年),苏轼首次出川赴京,参加朝廷的科举考试。苏洵带着二十一岁的苏轼、十九岁的苏辙,自偏僻的西蜀地区,沿江东下,于嘉祐二年(1057年)进京应试。
当时的主考官是文坛领袖欧阳修,小试官是诗坛宿将梅尧臣。二人正锐意于诗文革新,苏轼清新洒脱的文风,一下子把他们震动了。策论的题目是《刑赏忠厚之至论》,苏轼的《刑赏忠厚之至论》获得主考官欧阳修的赏识,却因欧阳修误认为是自己的弟子曾巩所作,为了避嫌,使他只得第二。苏轼在文中写道:“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
欧、梅二公既叹赏其文,却不知这几句话的出处。及苏轼谒谢,即以此问轼,苏轼答道:“何必知道出处!”欧阳修听后,不禁对苏轼的豪迈、敢于创新极为欣赏,而且预见了苏轼的将来:“此人可谓善读书,善用书,他日文章必独步天下。”
名动京师
在欧阳修的一再称赞下,苏轼一时声名大噪。他每有新作,立刻就会传遍京师。当父子名动京师、正要大展身手时,突然传来苏轼苏辙的母亲病故的噩耗。二兄弟随父回乡奔丧。嘉祐四年(1059年)十月,守丧期满回京。嘉祐六年(1061年),苏轼应中制科考试,即通常所谓的“三年京察”,入第三等,为“百年第一”,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
四年后还朝,任判登闻鼓院。治平三年(1066年),苏洵病逝,苏轼、苏辙兄弟扶柩还乡,守孝三年。三年之后,苏轼还朝。此时,震动朝野的王安石变法开始。苏轼的许多师友,包括当初赏识他的欧阳修在内,因反对新法与新任宰相王安石政见不合,被迫离京。朝野旧雨凋零,苏轼眼中所见,已不是他二十岁时所见的“平和世界”。
自请出京熙宁四年(1071年),苏轼上书谈论新法的弊病。王安石颇感愤怒,于是让御史谢景在神宗面前陈说苏轼的过失。苏轼于是请求出京任职,被授为杭州通判。
熙宁七年(1074年)秋,苏轼调往密州(山东诸城)任知州。熙宁十年(1077年)四月至元丰二年(1079年)三月,在徐州任知州。元丰二年(1079年)四月调为湖州知州。他在地方任职时革新除弊,因法便民,颇有政绩。
历史评价
苏轼在文、诗、词三方面都达到了极高的造诣,堪称宋代文学最高成就的代表。而且苏轼的创造性活动不局限于文学,他在书法、绘画等领域内的成就都很突出,对医药、烹饪、水利等技艺也有所贡献。
苏轼典型地体现着宋代的文化精神,从文学史的范围来说,苏轼的意义主要有两点:首先,苏轼的人生态度成为后代文人景仰的范式:进退自如,宠辱不惊。由于苏轼把封建社会中士人的两种处世态度用同一种价值尺度予以整合,所以他能处变不惊,无往而不可。
当然,这种范式更适用于士人遭受坎坷之时,它可以通向既坚持操守又全生养性的人生境界,这正是宋以后的历代士人所希望做到的。
其次,苏轼的审美态度为后人提供了富有启迪意义的审美范式,他以宽广的审美眼光去拥抱大千世界,所以凡物皆有可观,到处都能发现美的的存在。
这种范式在题材内容和表现手法两方面为后人开辟了新的世界。所以,苏轼受到后代文人的普遍热爱,实为历史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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