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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又称“总理衙门”, 是清政府为办洋务及外交事务而特设的中央机构。1861年正式成立。该衙门仿军机处体制,设大臣、章京两级。内部机构有英、法、俄、美、海防五股,掌管各国外交、派出使臣、通商、关税、筹办海防、长江水师、北洋海军、购制船炮及制造、矿务、电线、铁路、学堂等事。直属机构有京师同文馆和海关总税务司。“总理衙门”下设南、北洋通商大臣,但二者与总理衙门在业务上是平行关系,重要事务可与总理衙门商议,由总理衙门代奏朝廷。“总理衙门”总揽国家的外交及涉外的财政、军事、教育、经济等方面的大权,是各种洋务事业在中央的领导机构,实际上推动包括新式教育、交通、工业、经济(尤其海关)、军事等现代化建设。1870年以后,总理衙门在北方洋务事业的重要性逐渐下降,其领导性地位渐被北洋通商大臣兼直隶总督所取代。1901年,清政府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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