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佛转世制度是西藏宗教的重要特点之一,是以灵魂转世说为根据,为解决宗教首领继承问题而产生的宗教制度。它初创于藏传佛教噶举派的噶玛支派。该支派的首领都松钦巴公元1193年逝世时,遗嘱弟子“将转世再来”。弟子们认定噶玛拔希为其师的转世灵童,经寺庙10年培养,正式以该派首领身份活动,成为西藏第一位转世活佛。
格鲁派(黄教)采用活佛转世制度始于16世纪中叶,公元1542年,格鲁派的哲蚌寺寺主根敦嘉措逝世,哲蚌寺正式寻找他的转世灵童,并于1544年认定堆垅这个地方的贵族子弟索南嘉措为根敦嘉措的转世灵童。
公元1546年,年仅4岁的索南嘉措被迎接到哲蚌寺接替根敦嘉措的法位。公元1578年,蒙古俺答汗赠索南嘉措“达赖喇嘛”的尊号后,格鲁派(黄教)追认宗喀巴的弟子中年纪最小、创建并担任扎什伦布寺寺主的根敦珠巴为一世达赖,追认曾任哲蚌寺寺主的根敦嘉措为二世达赖,而索南嘉措便成为三世达赖,达赖活佛系统从此建立,相传至今的是十四世。在历世达赖喇嘛中,除四世达赖是蒙古族、六世达赖是门巴族外,其余都是藏族。
班禅活佛转世系统始于罗桑曲结,罗桑曲结是四世和五世达赖喇嘛的师父,公元1645年他被蒙古固始汗赠以“班禅”的尊号后,格鲁派(黄教)确认他为四世班禅,追认宗喀巴的门徒克主杰为一世班禅,索南却朗为二世班禅,罗桑顿珠为三世班禅。
从四世班禅起,历世班禅都以扎什伦布寺为母寺。相传至今的是十一世。达赖、班禅两大活佛系统的转世有其传统程序,前世生前有关转世的预言、逝世前后的异常现象的征兆、护法神师的神谕,是寻访灵童的主要依据。
如十三世达赖圆寂时面向东方,且由拉萨至东北方向天空出现异样彩云,故预示了转世灵童诞生的方域。后在加查县群科加寺圣母湖观看神谕,湖中幻影显示的景象是:一条道路的将尽处有一户农家,其门前有巨柳一株,柳树旁有一匹白马,一位妇女抱着小孩立于树下。活佛们就是按这些征兆和景象寻访到十四世达赖的。
寻找要秘密进行,被选派的有声望的活佛或近侍弟子,在闭关静修后,化装分赴各地去寻访灵童。对初选的候选灵童要进行遗物验证,即将前世常用的法器或其他用品,与同样的物品放在一起,让候选儿童从中认拿前世遗物,依认辨的准确程度对之筛选淘汰。鉴于以往寻访转灵童易为少数人所左右,往往造成僵局和纠纷的弊端,从清朝乾隆时期中央政府又设立了金瓶掣签。
其程序是:将经过遗物验证筛选出的数名候选灵童的名字及出生年月,各写在名签牌上,用纸包好后放入金瓶内,焚香诵经7日之后再当众抽出的一名,即被定为正式灵童。正式灵童的批准后,要为转世灵童举办盛大的坐床典礼,即转世灵童依法升登前世的法床,正式继承前世的法统。自此以后,灵童即以新的一世达赖或班禅的身份开始宗教活动,接受信徒朝拜。
一般男性活佛的下一任还是男性,女性活佛的下一任还是女性,也有出现例外,历史记载过男活佛可以转世为女活佛,女活佛也可以转世为男活佛。是特殊的情况。根据国家宗教管理法规,2007年9月1日出台的《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14条包括立法目的转世原则转世条件、审批程序佛教团体职责违法处罚等。《办法》规定活佛转世不受境外任何组织个人的干涉和支配。
宗教事务局网站的数据则显示中国现有藏语系佛教寺院3000余座,活佛1700余人。
一般活佛地位最低,来源很多,如通过考试格西学位获得活佛称号,一些世俗贵族为获得活佛头衔以重金捐买。解放前青海佑宁寺就有这样的活佛近百名,塔尔寺有六七十名。他们在清代不入册可以随时增减可以转世也可以停止转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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