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笔太监负责代替皇帝“批红”,掌印太监职掌皇帝玉玺,当然掌印太监是老大了:“掌印秩尊视元辅,掌东厂权重,其次秉笔,其次随堂,如众辅焉。”当过秉笔太监的有明武宗时期的刘瑾,明熹宗时期的魏忠贤,掌印太监有明英宗时期的王振,明宪宗时期的汪直、怀恩,明世宗时期的陈矩等,明神宗时期的冯保。
司礼监
司礼监是干什么的?
我们看到的影视剧,司礼监的太监都那么牛,有的被称为“立皇帝”,有的称“九千岁”,其实,最早司礼监就是二十四监之一,一个“掌礼仪”的普通办事机构,太监们就相当于勤杂工,也没有秉笔太监、掌印太监之说。
那时候朱元璋对太监们管理很严,认为他们都是阴险小人,不许干政,甚至都不允许他们读书识字。但是后世子孙显然没他那个政治热情,更没他那个能力,政务根本处理不过来,需要有信得过的太监协助。从成祖朱棣开始,太监们就逐渐走进政治生活,甚至从小就有老师专门教授文化。
司礼监的职责,随着这个变化,地位越来越重。明英宗即位时才八岁,只能由太皇太后张氏秉政,张氏又没法和内阁议事,就是就令内阁,在奏章中列出处理意见,由皇帝做选择题,即所谓的票拟。这样一来,皇帝只需要选择“照准”还是“不准”就行,这就是所谓的“批红”,批红就由司礼监秉笔太监代行。
张太后
从此,后宫二十四监、四司八局的大权,都逐步归集到司礼监,慢慢形成了以掌印太监为首,秉笔太监为辅的“第二内阁”,掌印太监成了事实上的“内相”。到了明武宗时期,“遂专掌机密,凡进御章奏及降敕批疏,无有不经其出纳者”。
司礼监为何能突破朱元璋的戒律,进而变身帝国最有势力的群体呢?一是环境使然,太监成天与皇帝生活在一起,有的是皇帝幼时的保姆,感情深厚,信任度远超别人;二是太监们整体素质的提高,有能力帮助皇帝分担工作中的重负;三是出于掣肘内阁的政治需要,司礼监成为对抗内阁的第二股势力,相互制衡。
秉笔太监的职责和地位如何?
秉笔太监有批红特权,也就是代替皇帝在奏疏上批复意见,当然批复时,用皇帝才能用的朱笔,所以叫“批红”。看起来秉笔太监似乎是最牛叉的,其实不是。
正常情况下,奏疏已经由内阁草拟了处理意见,批复的时候只需要批复准与不准即可,没有多少自由发挥的成分,只能按皇帝的意见批复。所以,秉笔太监其实就是个书写机器。
太监形象
如果秉笔太监仅仅是书写机器,何来位高权重?原因就在于,秉笔太监除了批红外,有时候还要负责草拟圣旨,向外臣传达皇帝的口谕等等。这个学问就大了,皇帝的意思能不能表到位?表达过程中有没有“携私夹带”,全看秉笔太监的本事了,口谕更是如此。
当年刘瑾把持朝政,靠的就是一支笔,在皇帝和大臣之间,怎么说全凭他一支笔,玩弄皇帝和朝臣们的本领,不是一般的高,连掌印太监张永都不得不服。
掌印太监的职责和地位如何?
字面上看,掌印太监就是盖章机器。玉玺代表皇权,掌印太监有审核权,你可以欺骗任何一个人,却欺骗不了掌印太监,他才是最终的把关人。
而且掌印太监提督东厂,为内监之首,后宫的一应大小事务,皆决于掌印太监,所以,掌印太监才是太监中的老大。
冯保
不过,在人治社会,凡事都有特例,复杂的政治斗争,随时可以改变一些惯例,比如魏忠贤虽然是秉笔太监,但权势却比掌印太监王体乾大。
说起来好笑,魏忠贤这个秉笔太监秉不了笔,他不识字,“忠贤不识字,体乾与永贞等为之谋主,遇票红文书及改票,动请御笔,体乾独奏,忠贤默然也。”
王体乾执笔盖章一人包办,只要魏忠贤批准即可,掌印太监成了秉笔太监的打工仔!
为何是这么个结构,因为王体乾资格比魏忠贤老,起点比魏忠贤高,但是王体乾懂事,早早投靠了魏忠贤,凡事以魏忠贤马首是瞻。既然如此,魏忠贤也就犯不着非得干掉王体乾。
黑白分明的太监群体
陈矩
我们看到的明朝太监,都是坏得头顶冒疮脚底流脓的家伙,其实有点妖化了这个群体。客观地讲,除了身份上的特殊之处,他们也是一个人,也有常人一般的思想。这个群体有奸也有忠,有恶也有善。
比如陪伴崇祯皇帝走到生命尽头的王承恩,耿直尽忠的怀恩,廉洁自守的陈矩,还有那个名垂青史的郑和,他们都是明朝太监中的佼佼者,值得后人尊敬和敬仰的人,他们不比任何一名士大夫做得差,无论能力还是品行。
我们之所以只看到太监们的黑,看不到他们的白,主要还是因为当时的文人士大夫,对这个群体的有色眼镜。太监这个群体比较低贱,要么出身贫寒的平民,要么是罪犯家属,都是一些文人士大夫看不起的群体。
魏忠贤
阉割之人,在文人士大夫眼中就不算人,这个有色眼镜,从太监诞生之日起就存在。古时候有腐刑,受刑的叫刑余之人,万人鄙视。司马迁能写出《史记》,跟他受刑后极度的悲愤心境有关,他说:“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就是表明,为了这部《史记》,我选择了最屈辱的生活方式。
综上所述,司礼监之所以走上权力的顶峰,其实是大明政治生活的走向,与他们所处的特殊环境相切合,被皇权选中,作为可信赖的群体,用以掣肘内阁的工具而已。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