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女性相对于男性而言是“二等公民”,完全没有选择自己婚姻的权利。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就是女人的宿命。这种对女性的束缚是一把双刃剑,女性固然无法自主选择丈夫,但是男性也同样丧失了恋爱的机会,无法认识心仪的女性,而婚姻也彻底沦为了传宗接代的工具。但是,即使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奉行包办婚姻的大环境下,古人也发明了许多相亲及嫁娶的方法,有许多青年男女,借此独辟蹊径成就了自己的“自主婚姻”。
比武招亲比武招亲,最早来源于几千年前的“抢婚”制度。在弱肉强食的年代,男人孔武有力,自然就可以抱得美人归。《诗经》里有诗:“羔裘豹饰,孔武有力,彼其之子,邦之司直”,说的是孔武有力的人才能放心地去让他参与政事治理国家,其实在家庭里也是一样的道理。能够保护家庭,保护自己的女人不受欺负,在现代都是男人炫耀的资本。
历史上真实的比武招亲,有三个人比较出名。这三个人分别是唐高祖李渊、汉王陈友谅、明朝末年秦良玉的夫婿马千乘。北周时上柱国大司马窦毅为女择婿,采取比武招亲方式,窦毅在屏风上画了两个孔雀,规定同时射中两个孔雀眼睛的人胜出。结果参赛的公子王孙没有一个达到条件,轮到唐高祖李渊时,一箭射中两只孔雀的眼睛。其百步穿杨的本事,赛过三国老黄忠。于是唐高祖如愿娶得窦氏女,同时也救了窦氏一门。因为北周很快被隋朝取代,而李渊与隋文帝是亲戚关系,窦氏一门也便成了皇亲国戚,免遭杀身之祸。后来李渊做了唐朝的皇帝,窦氏又成了国母。可见窦毅慧眼如炬,这场比武招亲,招来的是一代帝王。
绣球招亲抛绣球招亲,传说从汉朝时就有了,但大多数人的了解,是从影视剧上。因为正史里少有记载抛绣球的,这应该是西南少数民族的一种民俗,来源于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这个爱情的女主角因为思念情人,眼睛哭瞎了,她想把绣球当做爱情的信物送给情人,自己千针万线把它做好,因为眼盲,绣时经常针扎手,鲜血流到绣球上,把绣球染上了红色。后人便把红绣球当成爱情的信物,和西方丘比特的箭一个功能。把红绣球从姑娘居住的绣楼上抛下去,砸到哪位男人身上,哪位男人就是如意郎中,当真是“人的命,天注定”,指望着月老冥冥之中系红绳了。
历史上最早的绣球,其实是一种兵器,名叫“飞砣”,一般在狩猎时使用。《封神演义》中邓婵玉曾经抛过一个绣球,重达500公斤。这么重的绣球,只有二郎神杨戬才能拿得动。后来人们将飞砣改制成绣花布囊,互相抛接游戏,成了相亲用的绣球。抛绣球是有历史记载的,宋朝人周去非在《岭外代答》中有“男女目成,则女爱砣而男婚已定”的说法。该方法在广西壮族比较流行,很有可能是壮族人的一个发明。抛绣球对于男女有两种说法,一种是赋予女人一定的选择权,一种是代表着男人的一种促狭的趣味。万一被美娇娘砸中,有一种“天上掉馅饼”的感觉。
同年大会“同年大会”呢,古代的科举考试,学子们考中状元、榜眼、探花和进士及第的,也同时正是娶亲择妇的好时机。朝中贵族们如果家中有女,自然是从这种人才中选拔,包括皇帝、王爷家的公主、郡主,自然也将眼光对准了这些万中选一的人才。如果才貌双全,更是贵族豪门的抢手货。金榜题名时与洞房花烛夜齐名,并不是空穴来风的。
宋朝时新科状元陈世美被择,陈世美进京赶考,中状元后被宋仁宗招为驸马,他隐瞒了自己在家有妻有子的身份,是以未婚青年的身份被皇帝择中的。结果事情成功后,却引来的秦香莲携子进京,妻找夫,子寻父,弄得陈世美好尴尬。最终包公出面,引发了“铡美案”。当然陈世美的故事在历史上并不存在,只是一段戏文。历史上清朝还真的有一个陈世美,但他是一个清官,没有秦香莲那样的故事,对于宋朝时发生的有辱陈世美名声的故事,当地人很生气,至今有“北门街不唱陈世美,秦家楼不唱秦香莲”的俗话。
情人节对于普通人来说,古代也是有“自由恋爱”的机会的。这个机会就是“情人节”。古代的情人节有三个。一个是正月十五元宵节,一个是三月初三上巳节,一个七月初七乞巧节。这三个节日,都被称为古代的情人节。
元宵节,又被称为灯节、上元节、元夜等,这一天,青年男女可以赏花灯、吃汤圆、猜灯谜、放烟花,玩个不亦乐乎。要知道,古代的女子是不允许随便出门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待字阁中。但元宵节却是人例外,这天是可以女人们出来结伴游玩赏花灯的。这样就给了青年男女相亲的机会,怀春的女子,一面看灯,一面看中意的相公,而那些未婚男子们,灯下观美女,也自然不肯放过这个绝好的机会。“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就在灯火阑珊处”。双方看中了,留下名字和联系地点,就可以通过家里上门求亲了。机会就这么一小会,错过就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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