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高宗赵构即位时不过20岁,南渡朝廷在风雨飘摇中站稳脚跟,坚持抵抗,还要开创一番局面,只靠阴谋诡计显然办不成。
南渡之初,宋朝的军事和财政压力很大,还要安置北方涌入的难民,手上没有钱粮怎么办?朝廷的做法是卖断公田。
所谓公田大约几种:一种是朝廷的田地,包括新法期间朝廷扩充的公田,很多公田又变成权臣私产,比如蔡京占田动辄以万亩计。北宋灭亡后,很多官田已成为无主田。
一种是籍没田,就是根据宋朝法律对犯罪人田产充公,一种是抛荒田,宋朝法律规定抛荒一定年限,归为公田。
还有一种是濒江沿海的沙田和涂田,没有开垦的荒滩,未开垦的土地都归国家所有。
南宋高宗、孝宗和光宗三朝期间,官家卖田持续不断,尤以孝宗初年达到高潮(这时候赵构是太上皇)。
朝廷每次卖田都以数百万亩计,数量之多,以至于价格极低。孝宗朝的官田售价约在每亩一贯左右,大约卖出1500万亩。考虑到很多佃户冒领冒租,历史学家估计朝廷获利更少,平均每亩最多只卖0.8贯。
此外朝廷还设立了一种类似“招拍挂”的制度,价高者得,原来土地上的佃户有优先权。和今天土地拍卖出现的腐败冒占类似,宋朝土地流转也有类似问题,很多官田被豪强、佃户也在参与瓜分侵占。
当时朝廷急于筹款,催卖甚急,这给了办事官员营私舞弊,豪强侵吞牟利的机会。这些都是传统史家所说卖公田的弊病,但对经济发展和国家而言,其实是好事。一时间田园各得其主,朝廷获得收入,缓解了财政压力。
据历史学家估计,南宋中后期,民田约占全部土地的90%以上,公田就无足轻重了。南宋秉承宋朝“不抑兼并”之传统,允许富人豪强多买土地,没有限制,还能自由买卖。
“卖断公田”很快超出官田范围,转向更多开垦,更多买卖。所谓“贫富无定势,田宅无定主,有钱则买,无钱则卖”,土地交易是很寻常的事情。
通过政治强权巧取豪夺,在法律上当然是不允许的。历朝为防范这一点,可以说是煞费苦心,在南宋这里就不再因噎废食。
南宋并没有因“土地兼并”产生流民之乱。放开土地市场(卖断公田、自由交易和鼓励开垦)带来的好处很多,首要是养活更多人口,南方经济没有被流民潮冲垮,反而更加兴盛。南宋富人拥有大片土地,佃农租地生活,此外还有大量自耕农。
南宋这一百五十多年里可不轻松,前面几十年抵抗金朝,后面几十年抵抗蒙元,中间消停的几十年里,还折腾过两回北伐。纵然是这样,仅馀半壁江山的宋朝不仅没有迅速垮掉,还活得好好,经济水平远在北宋之上。当然,宋高宗并非经世济民的圣贤,南宋经济政策也不是完美无缺。
在中国古代总体是土地私有制,土地买卖却受到很大限制。普通民众想典当、出卖土地,得先询问四邻,四邻不要才能售与别人。富人购买大片土地,再租给佃农,这往往被视为“豪强”,是国家重点打击的对象。灾荒年间收购抛荒的土地,招徕佃农,通常被视为“巧取豪夺”。
民间土地买卖和官僚强抢土地,这两者分得并不清晰,朝廷总是不分青红皂白地打击。官员拥有大量土地,很多就是朝廷推动的结果,朝廷经常拿土地作私物滥赏滥封。
“抑制兼并”并不能真正遏制官员强抢土地,反而妨碍土地开发效率。土地不能作为商品,善耕者无法发挥优势,荒地开垦和精耕细作就会受到很大限制,粮食产量和其他产业的发展就无从谈起。
而宋朝是唯一“田制不立、不抑兼并”的朝代,这就为经济繁荣奠定了基础;宋高宗赵构则进一步,削减官田数量,搞公田私有化,这在古代历史上很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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