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宪法规定宗教信仰自由,对荷兰社会影响最大的是罗马天主教和荷兰新教。本土居民中23.7%信奉天主教,15.5%信奉新教,10.6%信奉佛教、伊斯兰教等其他宗教,50.2%无宗教信仰。
海外领地居民近80%信奉天主教。荷兰还拥有一些印度教徒,主要是来自前殖民地国家苏里南的移民。罗马天主教信徒主要集中于荷兰南部的林堡省和北布拉邦特省;而新教则在从西南泽兰省到东北格罗宁根省的一条广阔地带势力最强。新教曾经是荷兰最大宗教,然而在过去一个世纪,新教教堂不断减少。伊斯兰教发展始于清真寺兴建。
天主教天主教的全称为“罗马天主教会”,亦称“罗马公教”,简称“公教”,以前也曾音译为“加特力教”。天主教、东正教与新教并列为基督教三大派别,我国学术界通常把它们合称为“基督宗教”。
天主教信奉天主和耶稣基督,尊耶稣生母玛利亚为“圣母”。“信经”是天主教权威性的信仰纲要,也是信徒受洗入教时必读的经文。其中《使徒信经》是最古老的信经之一,共十二条,有“十二端信道”之说,囊括了天主教信仰的主旨,主要包括三大部分:1、相信全能的父上帝(天主)。他化成天地,创造人类。2、相信天主圣子(耶稣基督)。耶稣降生为人、救赎人类,受难(被处死)、复活、升天,末日审判时将再次降临。3、相信天主圣神(即圣灵)、圣教会、肉身复活等。
天主教最主要的宗教活动是“弥撒”。弥撒是对耶稣与门徒最后的晚餐的重演,中心部分是“成圣体”和“成圣血”,此时教徒会跪下并低头,表示最高的敬意。天主教认为,正式完整的礼仪必须在教堂内进行,且只有主教和神父才有“神权”主持弥撒,教徒参与称为“望弥撒”。
新教新教(Protestantism),亦称基督新教,与天主教、东正教并称为基督教三大流派。包括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运动中脱离罗马普世大公教会(大公的基督教)而产生的新宗派:路德宗、加尔文宗、安立甘宗,以及随后又从这些宗派中不断分化出来的更多宗派。
新教又称“更正教”、“抗罗宗”。中国常以“基督教”一词单指新教。民间常称为耶稣教,因对罗马公教(即天主教)抱抗议态度,不承认罗马主教的教皇地位,故西方一般称基督新教为“抗罗宗”或“抗议宗”。这词源出德文“Protestanten”(抗议者),最初指1529年在德意志帝国会议中对恢复天主教特权之决议案提出抗议的新教诸侯和城市代表,后衍为新教各教派的共同称谓。主要分布在英国、德国、瑞士、北欧五国和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
基督教新教保留、沿用早期教会所传承下来的四大信经,包括: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迦克顿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此外基督教新教也在各地宗教改革的过程中建立了各种宗派,各宗派也形成了一系列自成体系并完善整全的教义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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